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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清明节祭祀活动工作总结

2024-03-16 09:58:31互联网工作总结

民政局清明节祭祀活动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亮点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xx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xx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xx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xx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xx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xx-20xx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xx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xx〕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xx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xx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xx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xx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xx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民政局清明节祭祀活动工作总结 篇2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局认真开展了以躬身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和“五个民政”发展要求为主题的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清明节工作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清明节祭祀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以及《XX县民政局20xx年清明节祭祀》,设置了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清明期间领导带班,分管领导带队指导并检查。明确了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单位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要求他们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作好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对全县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问题隐患大排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要求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单位认真落实清明节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殡葬服务单位对全体殡葬服务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认真检查祭扫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加大祭扫用火巡查力度,做到一旦有火灾发生,灭火工作就能马上启动。清明节期间未发生因祭扫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二是确保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单位积极争取公安、交通等部门支持,引导祭扫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及时疏导殡仪馆、公墓等集中祭扫场所周边交通。清明节期间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三是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民政局清明节祭祀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加强对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指导公墓尽快完善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因祭扫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祭扫现场进行巡查,并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三、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在今年的清明节殡葬文化宣传中,我县积极开展殡葬宣传工作,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绿色低碳祭扫。通过网络传播文明祭扫倡议书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信息以及殡葬惠民政策,并开展了悬挂殡葬宣传标语以及鲜花换纸钱等活动。通过宣传,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过一个文明的清明节。

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局将“金土坡公墓”、“伯乐公墓”作为清明节祭扫观察点,经统计,4月5日到4月7日共有群众21320余人在此开展了祭祀活动,出行车辆近4280辆。公墓每天工作人员18人,交警及治安人员13人。由于我县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殡葬服务单位各项管理、服务措施到位,清明节期间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度过了一个平安、和谐、安全、有序的清明节。

民政局清明节祭祀活动工作总结 篇3

(一)扶贫帮困工作

1、加大社会救助的力度。截止6月底,全区低保覆盖人数2066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907万元;医疗救助6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95.9万元;享受居民医保补助人员5742人次,累计发放补助金96.6万元;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对象30268人,共发放补助金3582.9万元。综合帮扶7454人,帮扶资金支出累计达274万元(20xx年1月-6月)。

2、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帮困送温暖工作。制定了市、区领导走访慰问困难家庭,陪同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走访慰问了本区困难家庭。落实市委书记俞正声来本区慰问困难群众,视察节日帮困的相关工作。区至爱帮困服务社开展以实物帮扶为主的送温暖活动,总计金额31.5万元;以“送温暖、创和谐、迎世博”为主题开展一次性综合帮扶活动,共支出帮扶资金210万元。

3、会同石泉街道举办20xx年“蓝天下的至爱”大型慈善募捐活动。活动现场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捐款,机关干部、社区群众和爱心企业纷纷举牌奉献爱心,区慈善基金分会和各街道(镇)共募集善款达806万元,创历年新高。会上,全市首家“晨路慈善服务社”揭牌成立。

4、认真做好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慈善募捐接收工作,在区慈善基金分会设置专门接受点,截止6月底,共接收来自286家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共计342.87万元。

(二)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

1、落实新增养老床位500张。陪同区领导实地调研桃浦李子园地块养老院项目、中远两湾城地块项目状况,确定养老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2、为老服务实事项目有序推进。截止6月底,已有4个老年活动室建设完工,并已开始添置活动设施。全区共有15931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其中,9621位老人由政府出资补贴购买服务,6310位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已完成全年指标数的89%。

3、加强养老机构窗口建设。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和比赛,开展养老服务能手、服务明星评选表彰。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世博运营期间养老机构安保、信息报送、综治维稳工作,签订养老机构安全责任承诺书,提升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和服务管理能力。

4、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与区健康办联手开展20xx年度健康型(老年)小区的检查评估工作,开展“迎世博、健康关爱社区行”系列活动,推出健康监测等十项为老健康服务项目。联合上海佰瑞福为老健康服务中心,在各街道(镇)开展为老健康服务志愿者培训,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医疗咨询、安全检查、健康服务,推广和普及五脏养生操。

5、推进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继续推进关爱独居老人的“守望工程”,针对独居老人变动情况、关爱制度、结对工作、关爱服务、子女履行义务和特殊照顾等内容,认真检查落实。并建立完善独居老人档案制度、有关人员的责任制度、问候记录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教育宣传制度和检查督促制度。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认真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规范化建设。全区9个街道(镇)都完成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标准软件的安装。其中,石泉、甘泉、长征、曹杨、真如已完成了标准软件安装的调试运用。

2、探索建立百姓事务协商机制。在曹杨街道杏梅园居委会、长寿路街道普雄居委会和宜川路街道赵家花园居委会试点建立居委会百姓议事室,形成百姓事务协商机制,运用民主自治化解矛盾,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进一步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本区居委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居委会“减负”力度。并在多次征询相关部、委、办、局和各街道(镇)意见的基础上,逐步修改完善。

4、认真做好世博赠票赠卡工作。召开了世博期间赠票赠卡第一阶段排摸工作会议,明确了排摸对象;举行赠票赠卡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市赠票赠卡会议精神,详细了解、解决各街道(镇)的工作进度和碰到的问题。

5、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与都江堰市玉堂镇就开展“社区守望相助活动”进行沟通,起草了社区守望相助协议,确定本区20个居委会、88户家庭与都江堰的居(村)委会和家庭结对互助。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世博安保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制定了《普陀区关于做好世博期间双拥工作的意见》,春节、“五一”期间,分别组织区党政领导走访慰问承担世博安保任务的驻区部队官兵,赠送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2、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区党政领导走访慰问部分驻区部队官兵,送去慰问金,向子弟兵致以节日的问候。举办了20xx年党政军迎春团拜会,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为本区1800多户优抚对象送上和慰问品,为65名优抚对象发放帮困金7.7万元。

3、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组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参加黄山、上海荣军院的疗休养活动。完成“20xx年度随军随调部队干部家属公益性岗位补贴”,残疾军人和“三属”的“20xx医保年度自负部分医疗补助”工作,为6159人次核发各类优待抚恤经费500余万元。

4、组织实施了“情系功臣”和“军徽映夕阳”两个公益创投项目。分别制定了《目标管理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通过调查排摸,确认优抚对象和受助老人共计6000余名,招募志愿者近3000人,分别落实服务内容,引领志愿者开展探访活动,举办健康、安全等知识讲座,召开座谈会,组织主题联谊活动及祝寿活动。

5、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双向选择和自谋职业推荐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发放工作。截止6月底,本区共接收退役士兵272人,安置率达到100%。其中,自谋职业率达到88.2%。

(五)民间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1、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社会团体1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09家,在各街道(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群众团队1211家。

2、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完成了业务主管部门的变更换证工作,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电子签章的使用进行了培训。同时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为年检工作打下基础。目前,年度检查工作已进入登记管理机关最终审查阶段,应参加年检的377家单位100%完成了网上填报。

3、完善预警网络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在世博平安工作中的作用,年初举行预警网络工作交流总结会,调整落实世博期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的通知》,对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进行梳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世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4、推进企业协会政社分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对企业协会政社分开情况进行了调研,拟定了推进政社分开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办事机构;分析了全区企业协会政社不分的基本状况,在确定的17家单位中,已有13家完成了政社分开任务。

(六)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

1、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774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108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060份,办理收养登记10例,合格率均达到100%。

2、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截止6月底,共为2837对新人提供婚姻家庭指导等免费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离婚劝和工作服务机制,为离婚当事人免费提供“离婚劝和”疏导服务,共接待19对,劝和13对,劝和率达68%。

3、举办特色主题颁证活动。分别开展了“元旦佳节结良缘,世博之年展宏图”主题活动,纪念《婚姻法》颁布60周年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通过活动,向全社会积极倡导新时代的文明婚俗,大力推动和谐社会与和谐家庭建设,同时让全区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世博、宣传世博、积极从我做起,生动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

4、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围绕“宣传世博,优质服务”工作重点,定期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迎世博礼仪、手语培训。积极参与迎世博服务技能的竞赛,营造学知识,赛技能,比服务的工作氛围,通过评比,选出了普陀区窗口服务行业迎世博服务标兵和服务明星,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窗口的服务水平。

5、进一步推进殡葬服务、殡葬文化进社区工作。举行“迎世博——殡仪服务进社区”20xx年清明大型宣传活动。共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包括殡仪服务咨询、购买墓地咨询、平安殡葬咨询等服务项目,发放宣传资料100多套,接待咨询百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6、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城管等执法部门,形成“三合一”救助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力度,在世博会召开前后,开展连续集中救助行动,截止5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名。此外,推进区救助管理站新址的硬件建设,完成设计、招投标、装修等工作,6月底前交付使用。

7、开展“”规划编制,谋划中长期发展蓝图。制定、修改和完善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局党委、局长室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开展了局“”规划大讨论工作,广泛听取和吸收意见与建议。形成了民政事业“”规划发展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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