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工程概况
1、 项目工程名称:
2、 项目工程地点:3、 施工范围:造林绿化面积约亩。
二、工程工期
1、 总工期为75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 可归责于甲方的其他原因(如设计变更等)。
(2) 自然灾害等。
三、营建造林绿化工程的技术措施及质量
1、全山除草、清理灌木质量要求:植树造林前,将全山杂草和灌木砍伐、清除出林地。清出一条1米得水平造林带(造林带间相隔2米)。
2、打穴要求:
(1)打穴规格:造林穴规格为每穴60cmX60cmX50cm。
(2)株行距:2mX2m(每亩约为167株)把挖出的泥土放在穴的两旁,让土壤自然风化,除去土壤中的虫蛹,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
3、回土要求:
回表土时,将穴四周3cm厚的表土打碎,清除杂草、树根、石块、芒头,每穴放施基肥1公斤,当回土到穴的三分之一时,并于穴土充分混匀,继续回土到平穴、穴土表面略倾斜、以提高树穴的蓄水功能。
4、种植技术
(1)造林树种为:樟树、桂花、红锥。
种植是做到树苗的根系舒展,扶植苗木,适当深裁压实。最后用松土回穴成馒头状保证树苗成活率95%以上,一年内如遇死苗,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免费补种。
(2)树种种植以分区方式种植。
5、特别约定
(1)树种购买由甲方负责并运输到山脚。
(2)完工后抚育护养另行制定新合同。
四、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的造价按照实际造林面积计算,单价600元/亩(包含劳务税)。
2、工程完工,经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验收,凭劳务发票结帐再全额付款。
五、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工地代表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2、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六、乙方义务
1、 按照施工设计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
2、 指定工程负责人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3、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七、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前一道工序经甲方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规定的时间完成。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字盖章。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乙方验收送达五日后必须进行验收。
(2)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的,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九、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 济枣公路南沙河段路两侧 工程的绿化项目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交付绿化成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绿化工程名称
二、 绿化工程量按实际棵数与绿化量计算。
三、 工程造价:大写人名币约 元具体按实际工程(见附件)计算量。
四、 施工日期以具备施工条件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的适当时间乙方开始施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程结束。 五、 甲方义务:
1、 甲方必须在乙方施工前将绿化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如图纸等)交给乙方。
2、 甲方必须提供施工的各项条件。
3、 因甲方水电提供不及时或提供不符合乙方施工条件致使乙方不能在正常期限内完成绿化工程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不得随意中途变更工程要求。
5、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六、 乙方义务
1、 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2、 乙方有接受甲方专人合理监督检查的义务。但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乙方正常工作。
3、 乙方不得将工程在发包给第三方完成。
4、 乙方须在工程约定期限内交付绿化工程。
5、 乙方所交付的绿化工程在绿化工程交付后一年内确保成活率要达到85%以上。
七、 付款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 %,大写人民币 即作定金。
2、 工程完成一半付总造价的 %,大写人民币 。
3、 绿化工程完工后,付工程总额的 %,剩余款于 年月 日之前付清。
4、 工程结束,甲方须在7日内验收完毕。如甲方在7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完毕,该工程视为甲方已经验收完毕并且合格。验收完毕之日起,乙方负责一年内养护,甲方负责看管。
八、 违约责任
1、 乙方须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绿化工程。
2、 甲方须在按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甲方延期付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各项损失。
九、 争议解决
双方须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十一、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书面约定。
十二、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乙方提供的苗木品种清单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甲 方):
承建单位(乙 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 工程地点: 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20xx年8月20日开工,20xx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 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 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 24 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 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 担质量保修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 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乙方公章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将湄潭县黄家坝镇牛场学校绿化景观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湄潭县黄家坝镇牛场学校园绿化工程。
二、绿化及景观工程量按花木实际棵数和景观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造价:乙方负责提供苗木及栽植、栽培土填方和景观工程共计人民币(大写) 贰拾柒万肆仟捌佰伍拾柒元整 (小写)274857元,具体见湄潭县黄家坝镇牛场学校园绿化及景观工程报价表,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和栽种苗木据实计算。
四、工期: 20xx年3月12日—6月12日,共计工期90天。
五、甲方义务:
1、甲方需指定一名绿化工程监督员与乙接洽施工具体事宜,据实测量平整土方、据实记录施工天气情况,树苗、花木进场前监督员按要求的规格检查是否达标,并作好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2、甲方须提供乙方施工的水、电、路三通一平,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完成绿化工程,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寻找建筑垃圾堆放点,乙方负责土方平整工作;
4、甲方中途变更工程需提前与乙方协商一致,避免工程因变更返工。
六、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修改和最后确定的施工图、实地测绘示意图组织施工;
2、乙方有接受甲方委派的监督员检查的义务,但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妨碍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3、乙方应在工程约定期限内交付绿化工程,如因暴雨、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应顺延;
4、乙方所交付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一年,移交时需确保提供、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0%;
5、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卫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施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验收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2、工程完工后一周内申请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一年养护期结束后,甲方应自行接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绿化及景观工程;
2、甲方须按约定时间乙方工程款,如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应支付违约金5%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问题:甲、乙双方须诚实信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书面约定签字认可。
十一、甲方提供的绿化设计方案、测绘示意图等,乙方中标苗木报价统计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