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借合同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银行________与________和_____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
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
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对借款方违反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
担保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个人/企业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自愿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抵押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及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凭证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抵押人是单位的,其在主管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时,应当立即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除了及于抵押物本身外,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条 抵押担保期限
义务日期届满之后的二年。
第七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无论何种情况,影响本合同的有效。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借款人)、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担保。
第八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权人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完整,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超过所担保
5日,抵押物由抵押人向 保险公司投保险,保险期限为 ,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作现价值,保险应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保险单不得附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3日内,抵押人应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若抵押人未能按照前款投保或续保,抵押权人可以不必征得抵押人同意而直接投保、续保、代为交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抵押人应当在抵
押权人投保、续保、代为交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后的3日内给予全额偿付,逾期偿付的,抵押人还应向抵押权人支付每日1%的滞纳金。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或交付的款项。 第十条 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关资料到有关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并由抵押人承担全部费用。物登记手续后,应当于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 抵押权实现
双方确认,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的债权,抵押人承诺无条件、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
应当向抵押权人承担 (二)违约责任
1万元违约金。
2 万元违约金。
万元违约金。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四条 权利保留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抵押权人依照本合同或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应视为
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为本
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机关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公证与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如抵押权人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如押人不在主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担保责任,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债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1、1、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2、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3、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4、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2)罚息或者复利
(3)主债权利息
(4)主债权
第八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2、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
本宗地座落于 镇(乡) 村(集镇、社区)
街 号,甲方于 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公 用( )字第 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m2,用途为 ,使用年限为 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 m2,建筑面积为 m2。
二、抵押贷款情况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额为人民币 元,抵押金额为人民币 元,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 元,抵押期限为 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记的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乙双方须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毁损。
4、甲方应在抵押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归还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 %的违约金。
2、由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4、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合同法》处理。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担保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质押权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日之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并承担登记费用,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若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办理登记;若因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使本合同无法生效或者无法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该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同时有权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并自该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但未将该转让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将该物已经抵押的事实告知受让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7)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8)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担将该扣押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义务,如甲方不为此通知义务,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法定孳息清偿义务人向乙方所为之清偿;
(5)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6)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应该同时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3)项规定的义务。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财产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财产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为而致价值减少的,甲方亦有权请求乙方另外提供与其所得赔偿金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 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 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合同号: )抵字第
抵押权人(全称):开化县汇通小额借贷有限公司
抵 押 人(全称):(1)
(2) (3)为了确保 (下称债务人)与抵押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 。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见编号 的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 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2.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3.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a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b 罚息或者复利
c 主债权利息
d 主债权
第八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
财产b: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2、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3、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4、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2)罚息或者复利
(3)主债权利息
(4)主债权
第八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2、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日期: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年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抵押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声明及保证
1、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
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
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