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屈家岭管理区教育局师德建设十条禁令有关要求,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特向全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小学师德建设承诺书。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x县教育局、正村乡中心学校暑假工作意见,我做以下承诺:
一、要坚决落实洛阳市教育局“十条禁令,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要注重形象,不要有损害教师形象的言行。(如衣冠不整,着奇装异服,酒后上课,在课堂吸烟或使用手机、传呼机,参与,吵架,斗殴等),参与迷信、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三、要乐于奉献,不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四、要严谨执教,不随意停课,调课和违规补课。
五、要教书育人,不忽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
六、要尊重学生,不伤害每个学生自尊,严禁侮辱,漫骂,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言行。
七、要努力教学,不作违背教师师德的行为。
八、要做好暑假安全教育,不敷衍了事,工作上推诿扯皮。
八要八不”规定将实行六挂钩,既与继续教育,年度考核,教职工聘用,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效绩工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我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为此,我特向学校、学生郑重承诺:
一、教育教学工作
1、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体魄健康的公民。
2、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礼仪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心理品质,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4、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5、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
6、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自护自救能力。注意排查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班级管理工作
班主任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最直接承担者和具体实施者,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队伍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力量,是一个班集体的灵魂,班主任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生存发展。为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建立和睦的师生关系,增强自律意识,弘扬高尚师德,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做好对学生的自主管理,并郑重承诺:
1、根据本班实际,结合学校规定制订符合班情的班级管理办法。
2、建立健全团支部、班委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设值周班长和值日班长。保障班内无违纪,卫生始终保持整洁。
4、设立科代表、小组长。使班内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5、设置监督流程:自我监督——同桌监督——小组监督——班干部监督—班主任监督。
6、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团组织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处理问题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7、负责联系和组织各科任课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项活动,避免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
三、其它工作
1、配合学校做好住校生食宿工作。教育学生合理饮食,讲究卫生。及时检查学生食宿情况,搞好宿舍卫生和安全。
2、负责组织每周的班会课,做好,及时表优促差,不断改进工作。
3、加强与本班学生家长的联系,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4、尊重学生人格,使用文明语言,不对学生进行体罚和罚款,不强迫学生订资料,不向学生和家长索取财物。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本班学生安全生活。
5、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以上是我的承诺,一定严格执行。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