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1.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1.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15 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 交货与交货方式
2.1乙方应在发货后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 天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 违约与赔偿
3.1 甲方违约处理: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 乙方违约处理: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7. 合同确认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砂、石料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粗砂,细砂(砌筑、粉刷用),碎石(综合)、塘渣、石粉。
2、砂价格按照供应当月的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细砂(砌筑、粉刷用)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碎石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碎石(综合)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塘渣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塘渣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石粉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石粉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以上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按下浮21%进行结算)。出自 wwW.WeNaNDaQUaN.CoM
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质量验收、计量、签收:
1、交货地点: 施工工地 ,材料堆放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2、质量验收:砂、石料采用事前封样,供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封样样品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性能必须通过甲方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计量:以甲方设置的地磅(或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4、签收:乙方供应的每车砂、石料重量以现场过磅的重量为准,并经现场甲方指定人员 签字确定的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未经签认的发货单或其他单据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以供砂、石料70%的货款(逾期5天不算违约),年终付至8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材料款)。
2、结算:每月25日前根据现场收货人签认的小票,经项目部核对小票量计算当月实际砂、石料用量。结算单必须双方甲方 乙方 签字确认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盖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都无效,如乙方更换签字人,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甲方蒋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 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
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供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其他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此协议签订之前乙方所供材料,也按此协议相应条款处理、结算。
八、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贷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贷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 10 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乙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叁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 等材料(或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 供货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本工程竣工完成日 止。期间送货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通知)。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
2、交货地点: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现金支付 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留 作为材料质保金, 年后无息返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材质量问题引起的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5% 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期:
购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际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 项目部,需要如下材料,以及土方运输等,由乙方供应: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应保证符合施工专用材料规范要求,并提供国家认证的材料质检合格报告。
三、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用料地点、时间,双方经计量、质检、签单后才可卸车,乙方自行倒卸或没经甲方代表签认的材料甲方一律不予确认,质量不符要求即退货。
四、乙方在运输卸料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供应的材料进场时必须随时随地服从甲方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报单数量者,当月所有甲方签单数量都按当次抽检不足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乙方所送材料一个月结算一次,当月结算后在下一个月30日甲方要给乙方按上月结算款付至90%,工程完工半个月付清10%余额。
七、机械台班费按每月支付。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甲乙方双各执一份,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 表: 电话: 代 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本合同由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_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数量:
____________台。
四、产品价格: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____________价格为每台_________元。乙方不得将____________作为对外零售之用。上述价格中含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及运费。
五、货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货款总额并出具发票,并于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后支付其 %的货款总额。 收款单位: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货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前。
七、交货地点:
八、包装:
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
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九、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售后服务期限____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扫描仪时应向用户明示自己为售后服务承担者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等信息。
3.甲方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____________服务。(保修范围:非人为损坏)
十、保密: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情况予以保密,未经透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况。
十一、信息交流: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对合同事项应积极协商及时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顺利进行,双方定以下人员为本合同联系人: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十二、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_____的_____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_____%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 甲方迟延付款达 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 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 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料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料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际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需要如下材料,以及土方运输等,由乙方供应: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应保证符合施工专用材料规范要求,并提供国家认证的材料质检合格报告。
三、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用料地点、时间,双方经计量、质检、签单后才可卸车,乙方自行倒卸或没经甲方代表签认的材料甲方一律不予确认,质量不符要求即退货。
四、乙方在运输卸料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供应的材料进场时必须随时随地服从甲方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报单数量者,当月所有甲方签单数量都按当次抽检不足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乙方所送材料一个月结算一次,当月结算后在下一个月30日甲方要给乙方按上月结算款付至90%,工程完工半个月付清10%余额。
七、机械台班费按每月支付。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甲乙方双各执一份,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购买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 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甲方采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砂石料。乙方供应甲方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 :羊昌机耕道;偏坡山、松山机耕道碎石在乙方采购,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材料供应,甲方有权从其他沙厂进行采购;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损坏甲方挡墙,乙方必须负责修复等一切费用。在材料采购中,单价根市场单价进行,如浮动较大,甲方有权在价格进行调价。
5、甲方有权就地取材,(毛石)乙方无权过问。甲方不能在其他砂石厂进行采购。
6、乙方对甲方进行材料供应时,必须保证运输方量满足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车方量。甲方在乙方运输过程中抽查方量,如甲方抽查方量少于乙方所提供方量,甲方在支付乙方材料款时按抽查(少于提供方量)方量进行支付。
7、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后,向甲方提供支付费用表后,甲方才支付乙方一切费用 。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6、单价:碎石(80%碎石,砂20%,具体配料系数由甲方定): m3,毛石: ,7眼砂: ,9眼砂: ,包含运费。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给甲方后支付乙方80%,在甲方施工现场以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从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后支付支付乙方剩余材料款20%。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2天内仍未履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在运输材料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运输原因导致甲方停工或名誉受损,(车子不能进耕作物地,如发生该情况由乙方负责)乙方将赔偿甲方停工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饮酒,如被甲方发现:将以该合同总价的15%进行罚款,乙方不可抗拒。如乙方违反此条,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合格证明。
4、乙方驾驶员必须有国家颁发的驾驶证,乙方所安排的运输车子必须手续齐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驾驶员以及车子相关手续。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 6 月,从 20xx 年6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30 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地 址:
联系方式: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甲方愿意按以下条款的约定向乙方购买 铁艺椅子,乙方愿意按以下条款的约定出售 铁艺椅子 给甲方,现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货物清单
1、供应铁艺椅子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上列数量为基本供货数量,但不限于上列数量、具体数量按供方实际供货,单价按合同单价计算。
3、货物数量和具体进货时间以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向乙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甲方以实际收到的供货量为结算合同价款的依据。
4、如按订单供货,则订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5、合同总价款以货物单价乘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供货量为准。
6、乙方需到现场复核图纸相关尺寸,如生产物品尺寸与现场不符,由乙方承担。
7、乙方需提供物品色卡供甲方设计师定样,确定色卡后进行生产加工。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交付货品必须为全新的、未经使用的、质量和技术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产品,没有国家
2:乙方承诺其交付的产品是其有权销售、其上无任何权利争议或潜在权利的产品。
3:如在乙方交货之前曾向甲方交付样品的,则乙方交付的货物,不但需满足本条第一款质量要求,并需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的地点为 工地范围内的甲方指定地点,如上述指定地点临时有变更,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仍须以安全、合理的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收到预付款后18天内加工生产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完成。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乙方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如无国家规定,则应采用能充分保障货物免遭残损且易搬运的方式进行包装。
2、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货物随机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有权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3、包装物能回收的,由乙方在卸货时剥离包装物的同时负责回收,不能回收的。由方负责将包装物清理出指定送货点。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将货物送至指定的地点后,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根据需要可单独或会同与该货物使用有关的设计、施工等单位对照样品进行验收,并出具初步检验结果。
2、对经检验合格的货物,甲方予以接收,视为货物已交付;对经检验检测不合格货物,甲方对该批货物可选择拒绝接收或者要求乙方换货;如甲方选择要求乙方换货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予以换货并运算到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不予更换或不及时更换或更换仍不合格,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对该批货物的购买,直至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送货的同时,如该货物有国家检测报告或者部门检测报告的,乙方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除此以外,出厂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无任何权利瑕疵及质量瑕疵(缺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该等责任不因甲方的验收而得到减免。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合同总价款的 30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定金。
2、整体安装完毕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给甲方全部货物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直至乙方将上述单据提供给甲方为止。
4、否则,由于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款项支付手续而导致款项无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九条 保修期
本批货品无保修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逾期货物总货款3‰的违约金;如逾期三日以上(含三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货物总货款3‰的违约金;如逾期三日以上(含三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或未能按甲方指示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单据等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4、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阻止并妨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政府的法律变化以及税收法规的变化不在此列,包括6级以上地震、10级以上台风、火灾、战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无须对对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5、如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一方为纠正事件造成的影响而需采取的措施。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各类书面通知以书面文件为准,包括挂号信件、传真、文件传递与电报,可附带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接收方签收之时起即为送达。无法直接传送的,广州市区内自通知文件发送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对方收到,广州市区外自发送之日起五天后视为对方收到。乙方应确保本合同所记载地址或传真号码准确无误,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送达不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贿赂甲方有关人员的,一经查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3、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授权代表具体负责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送、验收、结算等事宜,并将书面授权书提交给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乙方单位有效公章。
4、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字且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全部完毕之日失效。
5、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需要,由乙方供给甲方施工用保温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供货时间
1、名称:XPS挤塑保温板,防火等级为B1级;
生产厂家:
规格:
单价: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数量:暂定 立方米,按实际进场数量计算。
2、名称:发泡水泥板,防火等级为A级;
生产厂家:
规格:
单价: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数量:暂定 立方米,按实际进场数量计算。
3、以上材料供货数量、时间:以甲方按工程进度提供的供货通知书或电话通知为准;
第二条: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由乙方提供样品经甲方封板确认后的材料品质;挤塑保温板应无开裂,发泡水泥板应密实,空洞均匀,无开裂、无缺棱掉角现象。所有乙方所供材料必须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必须在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备案,并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相应的检测报告。乙方应保证所供材料能够随机抽样检测合格,若检测不合格乙方负责退场且退场费用亦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服务承诺
1、乙方应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上述质量要求的材料,甲方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作供货准备;
2、乙方承诺材料供应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和售后服务未能及时,不能满足甲方的需要,影响到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工期,愿接受相应违约责任处罚,处罚额度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商品包装标准
保温板包装按厂家出场包装为准,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 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2、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3、运输及装卸方式:由乙方负责装车汽运至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货物验收
1、 乙方每次供货都应随车提交该批次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
2、 甲方指定的材料接收员: ,乙方每次到场的货物,需经甲方指定的材料接收员检查验收,按甲方管理规定开入库单作为结算依据(入库单必须由上述签字),甲方收货只确认外观、厚度,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质量验收主体为建设单位、监理及丰县质监站,如果乙方货物在质量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作退货处理,逾期甲方有权处理该批货物并拒付乙方货款;
3、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供货,货物抵达到前24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检收,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在当天完成卸货并清点数量,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
4、 甲方由项目部施工员、材料员、仓管负责货物验收鉴证,以仓库收料入库单为结算依据。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办理结算;
5、按以下几项进行验收
(1)、按甲方材料收货操作程序验收;
(2)、按甲方供货通知单验收;
(3)、按甲方确认的样板;
6、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应无条件退换;
7、交货数量以甲方入库单签字确定的数量为准;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结算和付款按以下方式执行:
1、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先支付 %;
2、余款在 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等有关人员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它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以及其它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上述行为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投诉;
2、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合同应付货款之日第二天起,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未付款的银行利息向乙方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次供货通知书的货款总值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七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按照本合同项下已发出的所有供货通知书的累计货物总值的2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供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后影响工程质量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到场处理,如因材料质量影响工程质量的或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取供货通知书货物总值20%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付清货款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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