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路段:至 四、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1、工程范围为: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人工细平场地;种植苗木、草坪;养护苗木、草坪;合同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合格面积或数量计算。
3、工程养护:养护费用按月计算。养护费整更换、喷药、施肥等全部养护费用),本项目默认养护时间为3个月,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养护时间。
五、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开工后30天内完成。
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确定,但不应迟于20xx年xx月xx日。若应甲方原因,开工时间迟于约定时间,草坪采购市场价格上涨,且高于6元/m2,甲方应该根据市场价格调整草坪单价,其工程量按实计算。
六、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所承包的工程内容的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材料、包养活,不包含各项报建费用。具体场地的机械平整及造型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人工细平。
第二条 双方职责及承包方式
一、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对本工程绿化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甲方负责乙方的人员住宿、用水、用电。
3、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的工程量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负责苗木草坪种植、养护及木扶架,乙方必须保证质量符合设计及《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要求。
2、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及时完成。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省、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开工日期不予顺延。
(5)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分包,按施工计划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6)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拒绝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返工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应该严格遵守。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工程造价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清单报价,苗木单价分不同规格。甲方可以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要求乙方在各施工部位采用何种规格,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经过双方验收合格后按实办理结算。
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开工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工程款,每月底乙方按照完成合格工程量办理计量手续,甲方根据计量按照70%支付工程款。工程养护期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甲方累计支付乙方工程至95%,剩余5%保修期满后一次支付。
工程保修期:验收合格后3个月,保修期间乙方负责草坪苗木修整和更换。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二、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挽救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而协商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壹拾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失效。
四、乙方承诺:
1、乙方坚决杜绝乙方人员以任何原因或理由对甲方人员、监理、业主等于工程相关人员,恐吓、威胁、人身攻击等恶劣事件发生;
2、乙方坚决杜绝乙方人员围堵项目部、项目车辆或项目相关人员等恶劣事件发生;
3、乙方坚决杜绝乙方人员与其他班组人员发生打架斗殴恶劣事件发生;
4、乙方若违背承诺,发生上述任何恶劣事件,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每次壹拾万元以上的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承诺有任何争执或争议事件发生,乙方应该先向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及时反映汇报协商。如若协商不成,乙方可按照合同约定向法院诉讼。
五、合同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园林绿化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附图中A、B、C三块地块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B地块土方回填30CM等;2括B地块土方回填的全部费用在内) 。
3、工期:乙方确保在于
4、工程款支付:整个园区内工程完成一半以上,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待整个园区内工程全部完成,通过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10天内,再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
5、工程劳务内容及要求:
⑴、乙方负责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
⑵、甲方提供的各种花草树木,乙方一定要爱惜,不得损坏,更不能丢失和拿回家,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⑶、B地块(如附图所示)应拉土回填30CM厚,平整、清理石子、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⑷、C地块(如附图所示)同样填土、消毒、播种、浇水,原有的草坪砖内松土、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6、工程质量:
⑴、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⑵、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施工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⑶、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⑴、甲方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⑵、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
⑶、甲方现场负责人: 。
乙方责任:
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⑶、乙方现场负责人: 。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毕,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日期: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玫瑰园十七区园林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东坡区一环路与大东街交界处分包范围:土方、砌体、粉刷、结构、铺装、水电安装等园林景观工程所属除植物栽培以外的工程。
第二条 分包工作期限
根据甲方要求暂定为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 向乙方提供工作作业面,负责及时做好材料,机具准备,协调现场工作,做好分部工程进度和劳动力安排。
3、 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进行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技术和足够劳动力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按月付给所属工人人工工资。
2、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责任修改、返工、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
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 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返工损失。
6、 乙方劳务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
7、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与劳务做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9、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10、 乙方签订完本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
第六条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七条 保险
施工全程乙方派出的所有人员由甲方纳入其项目办理的相关社会保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必要的损失。
第八条 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计件制及承包制进行计算,承包价格见承包时价格清单。价格清单见合同附件。清单上未载有的项目经甲方双方协商后列入计价。
第九条 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每月工作完成后,由乙方提请工程量,经甲方验收核量,在下月10日前付90%款项,其余款项待约定工程完工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2、支付工资时,乙方必须提供工资表。
第十条 施工变更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可顺延。
第十一条 施工验收
甲方指定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质量管理,材料调配,分部工期及劳动力安排,乙方指定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按相关规范要求和现场约定标准负责对乙方所建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可再计价收取劳务费用。全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仍应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质保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 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过程中因人员组织不力等自身单方面原因造成退场,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第五条的义务时,甲方每发现一次向乙方罚款500元,乙方多次拒不接受甲方质量管理和合理劳动力安排甲方可解除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
1、 甲方合乙方在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
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务作业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