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盐城市教育局《师风建设十项禁令》和东台市教育局有关师德师风的各项规定。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
三、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课;
四、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六、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七、关爱每个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将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为加强我校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好社会、家长,让学生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加强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团结进取、勤政廉洁的班子队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严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从教,尊重学生人格,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收受家长钱物或宴请,坚决抵制有偿家教。
三、加强教学管理。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认真上好每一门课程,进一步提高课堂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落实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有关政策,严格按教育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教辅材料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五、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免费”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做到阳光招生。
六、营造和谐校园。
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确保校园安全零事故。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z。学校监督电话:z
校长签名: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绣惠镇回北小学校长:
20xx年X月X日
为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树立良好师德形象,规范教书育人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向家长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
二、不举办或以他人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班;
三、不到任何培训机构兼课,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四、不以“个别辅导”和“帮助学生”等名义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托管;
五、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强化服务意识,专注本职工作,关爱每个学生,上好每一节课,做好特需生、学困生指导、辅导工作,促进学生学习进步和健康快乐成长。
我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做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馆陶县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和社会监督。
为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收费、乱办班补课、乱发教辅”问题,我在此做出郑重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体局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的有关;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组织、不动员、不强制、不暗示、不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托教;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4、不到民办教育机构或民办培训班、特长班、提高班兼职任课;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
6、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不诱导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不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我将自觉遵守以上内容,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切实维护学校的社会形象,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海滨县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深入学习教育理论,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关爱学习困难的学生。
三、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不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家教、培训机构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辅导。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我保证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坚决服从组织处理决定,愿意自行调离学校。
海滨县第一初级中学 教师(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我校一贯反对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在加强对老师教育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为便于核查处理,在举报时请提供详细的姓名、地址、人数等信息,最好能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督导室:(周老师)。
县教育局监察室:(张老师)。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小学禁止有偿家教》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从教行为,加强师德修养,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本人将自觉拒绝和抵制有偿家教,并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搞有偿家教;
二、不假借家属、亲友、家长委员会等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收费、有偿家教;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四、不利用工作之便动员、介绍、暗示、诱导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五、关爱每个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杜绝“课堂不讲课外补”行为,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违背承诺,自愿接受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存入人事档案,学校和个人各执一份。
北坎小学承诺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xx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和《赣榆县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及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现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及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
二、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三、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四、不为学生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强迫、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利。
六、不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课从事中小学学科补习活动,或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七、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八、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
九、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快乐学习。
我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将自愿接受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理。
教师:
xx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