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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2024-02-19 08:24:45互联网范文大全

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篇1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是由被评学校自我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和学校整改三个阶段构成的。自评工作阶段是指从教育部确定对学校进行评估并明确了专家组进行考察的大体时间开始到专家组进校考察前的这个时间;学校整改阶段是指从专家组进校考察结束后的一年时间;中间则是专家组现场考察阶段。这三个阶段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过程,不能认为只有专家组现场考察才是评估。

从评估工作的三个阶段来看,“迎评”的提法是不准确、不恰当的。因为从教育部确定对学校进行评估并明确了专家组进行考察的大体时间开始,被评学校就已经进入了自评阶段,也就进入了评估工作,再提迎接评估,从逻辑上是不准确的。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这种提法实际上是只把专家组进校考察看作是评估,而没有把自我评估和整改也看作是评估,更没有认识到自我评估还是评估三个阶段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基于这种认识,所谓“迎评”,实际上就把整个自评变成了迎接专家组考察,甚至是变成了应付乃至对付专家组考察,而不是认真贯彻教育部提出的20字评估原则,不是认真总结办学指导思想和教学工作的思路,不是认真找准学校的定位,不是扎扎实实地搞好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这无疑会给评估工作造成危害。因此,希望各学校不宜使用“迎评”这个提法,还是提“以评估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为宜。当然,也希望学校提出一些符合科学评价观的、能鼓舞师生员工努力搞好教学评估工作积极性的、人文化的,以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评估工作中去,并逐步建立起先进的、科学的评估文化,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创建真正让人民放心的优秀教学工作”、“为建设优秀的教学工作添砖加瓦”、“提高教学质量人人有责”等等。

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篇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档案是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反映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等重要材料。

第三条 教务处应落实一名处领导主管教学档案工作,贯彻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做好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 教务处应确定一名档案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和移交,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五条 教务处各科室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类、装订、移交及保管工作。各科室均要设置专用档案资料柜,使教学档案材料保管做到集中、妥善、安全。

第六条 综合类档案

(一)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二)学校及教务处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定及有关教学文件。

(三)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计划、总结及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四)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的有关教学、教务工作的汇报、请示和批复。

(五)教务处及其科室职责、岗位责任制、机构沿革材料。

(六)教务处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

(七)教务处及各科室的(要点)、等。

第七条 教学基本建设

(一)专业建设

1.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专业调整及特色品牌专业的有关材料。

2.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及课程计划的有关文件。

(二)课程建设

各级重点课程、课程建设规划、管理有关材料,各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材料。

(三)教材建设

1.教材建设规划及管理的系列材料。

2.本科教材使用及优秀教材、CAI课件评选材料。

(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1.实验室建设及评估系列材料。

2.实习基地建设相关材料。

第八条 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常规

1.培养方案、学期教学工作执行计划,培养方案变动申请表。

2.教学任务书、授课进度计划表。

3.课程表、调课、停课、代课申请表。

4.关于考试和成绩管理的文件和有关规定。学生期末考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及学生原始成绩单、学生成绩总册、考试通报、总结、分析和处理情况。

(二)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的有关文件及其相应的附件材料。

2.毕业生资格审查的规定及历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毕业生名册、结业生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学位授予审查材料、授予名册。

3.新生登记表、学生学籍卡片、学生名册。

4.专升本有关文件与材料,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关材料。

(三)实践教学环节

1.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生优秀设计(论文)评审资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2.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教学大纲汇编,实践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实习大纲及其相关材料。

第九条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一)办学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督导等资料。

(二)教学检查、各类教学情况调查总结材料,教学评价总结,优秀教学奖评奖办法、评奖结果与记录。

(三)各级各类听课记录、学生评教、教学竞赛、示范课或公开课资料。

(四)各类技能竞赛组织、参赛、获奖等资料。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资料。

(五)教师培训有关材料。

第十条 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

(一)各级教学研究文件。

(二)历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各种教学改革与研究活动等系列资料。

(三)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及其系列材料。

(四)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办法、申报与评审材料、获奖名单。教师的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成果等。

第十一条 教务处和各科室要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及日常工作计划。凡以本处行文的文件,必须由处办公室归档管理,每年定期汇总、整理、保存。凡与岗位相关的通知文件,除交处办公室一份外,各岗位必须存档保存。

第十二条 教学档案实行按教学年度立卷归档。每年9月至11月,各部门应将上一个学年度形成的教学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向档案室移交。

第十三条 综合类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收存、立卷;其它属各岗位业务档案的由各岗位集中整理立卷。如需交综合档案室长期保存,各岗位需保留交存档案目录。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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