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
近期,随着高考、学考、中考等考试相继结束,许多学生和家长都如释重负。在庆祝升学、感念师恩的同时,那些为金榜题名而设的“升学宴”“谢师宴”等也随之升温。
师恩无价,感恩之心亦是无价!
作为学生,学有所成就是对老师最好的报答;作为老师,桃李天下才是对自己最幸福的“奖励”。
为此,xx市教育局向全市广大师生和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全民动员,抵制陈规陋习。
广大师生及家长要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自觉抵制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做到不举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广大教师要严守师德规范,拒绝任何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广大学子要勇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革除陈规陋习,争做勤俭节约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推动者。
文明祝贺,简朴表达情谊。
倡导以简朴、节俭、文明的方式表达祝福和感恩之情,提倡通过一束鲜花、一条短信、一个电话、一张贺卡、一句问候等节俭环保、文明理性的方式表达祝贺、增进情谊,自觉抵制一些物质化、低俗化的庆贺方式,共同营造文明、和谐、清廉的社会环境。出处 WwW.WENAnDaqUAN.COm
模范带头,率先示范引领。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管好配偶、子女,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吃喝送礼行为,不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服务对象车辆接送子女入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争当弘扬文明新风的示范者。
眼看“他”订酒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就登上了纪委的“头条”。为防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滋生隐形“四风”问题,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向全市教育系统公职人员重申“六条禁令”,打好“预防针”。
一、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利用各种名目举办“庆功宴”;
二、严禁教职员工参与家长或者家长委员会组织的“谢师宴”;
三、严禁教职员工收受家长或者家长委员会赠送的现金、电子红包、购物卡、贵重礼品等“谢师礼”;
四、严禁公职人员违反《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举办“升学宴”;
五、严禁公职人员委托、授意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
六、严禁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收受各种形式的“升学礼”。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感恩不能世俗异化,致谢不能触碰底线。对党员干部和普通教师来讲,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是违反廉洁纪律和师德规范的,需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向教职员工发廉洁短信、向家长发倡议书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祝贺、感恩方式。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广大群众:
十年寒窗磨一剑,长风破浪会有时。今年高考、中考成绩即将陆续发布,孩子们翘首以盼,即将开启一段崭新的学习旅程。在此,我们向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致以诚挚的祝贺,向辛勤耕耘在一线的广大教育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多年来关心、支持xx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学生、家长分享喜悦、感谢师恩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借升学之名,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累了自己、扰了别人,形成“餐桌上的铺张”“舌尖上的浪费”“人情上的负担”,与党中央倡导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背道而驰,更对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来负面影响。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社会主义新风尚,我们就拒绝“升学宴”“谢师宴”,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全民动员,拒绝宴请吃喝。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群众要积极响应号召,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吃喝送礼之风,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摒陋习、展新风,动员家人不办“升学宴”“谢师宴”,争做勤俭节约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推动者。
二、倡导文明祝贺,简朴表达祝福。倡导以简朴、现代、文明、廉洁的方式表达祝福和感激之情,自觉抵制一些物质化、人情化、庸俗化的庆贺方式,倡导通过一条短信、一个电话、一张贺卡、一句问候等健康、文明、便捷的方式表达贺意、沟通感情、增进情谊,大力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三、倡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移风易俗,不操办、不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不借机接受礼品、礼金。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吃喝送礼行为,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争当弘扬文明新风的带头人。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用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加强监督,发现身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报销宴席费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等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举报。
“升学宴”“谢师宴”禁令
一、严禁学校教师及干部职工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学校教师及干部职工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三、严禁学校教师及干部职工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等休闲娱乐活动;
四、严禁学校教师及干部职工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