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年初以来,XXX市围绕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工作主线,在提高市场主体数量、企业服务满意度、群众办事便利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稳步复苏,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06。3亿元,同比增长3。5%,总量全省第四,增速全省第一;1-8月份,全市各级各类市场主体已达到27584户,较比去年同期增长10。8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8%,增速继续保持全省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6亿元,同比增长6。1%,总量全省第三,增速全省第一。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着力从提高认知度、执行力和推进营商法治化和制度化等方面,促进两个《条例》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和正确实施。
1、积极组织《条例》宣贯培训。一是做优《营商XXX》电台直播访谈栏目,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方联动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共邀请25个政府部门走进直播间,通过电波向公众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展示营商环境建设成果并现场解答企业群众相关诉求;二是以“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为载体,邀请省营商局领导来盘授课,对市本级103名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开展封闭培训,并将学习两个《条例》纳入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和党校培训计划之中,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知《条例》、学《条例》、用《条例》水平,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结合“5·15政务公开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组织全市590个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两个《条例》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工作,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依托门户网站、民营企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8890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两个《条例》等政策法规,注重增强互动并耐心做好解答。期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法院等部门深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镇街开展两个《条例》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知晓率。
2、开展贯彻《条例》明察暗访。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营造依法行政和依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良好氛围,由市营商局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围绕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等政策法规开展明察暗访,不断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和制度化。一是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全覆盖、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在对96家窗口单位进行抽查中共发现问题49个,约谈责任单位19家,起草并下发XXX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通报,对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6件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对6名当事人分别予以了党纪、政纪处分;二是充分发挥8890平台和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作用,对每条问题线索进行了逐一核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切实解决了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3、提前组织营商环境评价。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组织各县(经济区)和39个市政府部门(单位)召开了20XX年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会议;二是围绕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等主要内容,以市营商小组办名义印发了《20XX年XXX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细则》,“以评促改”尽快补齐我市营商环境短板问题,“以评促优”持续保持我市营商环境位居全省前列。
(二)注重统筹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齐头并进
坚持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打好“组合拳”,在统筹推进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1、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全面落实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任务,实行告知承诺办结1154件,优化准入服务办结2778件;二是依托“互联网+登记注册”“政银合作”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办占总登记业务的74。12%,其中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达97。9%,全省排名第一;三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整个流程从3。5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有效解决企业“起名难”问题,实现企业退出市场“零费用”;四是在各级各类政务大厅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延时服务、实行容缺受理,落实“项目管家+链长制”管理模式,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项目专班对重大项目进行帮扶和跟踪服务。目前,全市720个企业(项目)均配备项目管家,派驻项目管家443余人,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共计224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97户,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99户,已累计为企业项目沟通对接、协调服务3327次。为企业解决问题166个;五是通过开发税收执法信息系统、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企业范围、推行容缺办理等方式,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24项68条行动措施,试点“易办税”线上全程发票代开,推广表易填、税易通,使办税更贴近纳税人实际需求,将纳税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变“一次不用跑”;六是深入开展税务帮扶行动,对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复工复产有困难纳税人、需要重点帮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出9项精准措施,并推出重点项目专项服务,建立华锦阿美和宝来巴赛尔专项服务组,制定7项工作机制16条精准服务措施,高效服务重大项目在我市顺利落地生根;七是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注重发挥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截至7月底,通过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降低社会保险费征收标准等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以及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免收港口建设费等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共为我市企业减轻税费负担29。4亿元。
2、营造高效便利政务环境。一是积极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市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比率95。1%;二是着力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推进非场地特殊需要的政务服务向大厅集中,目前市本级共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968项,其中1886项已进驻,进驻比率95。8%;三是扎实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按照“梳理完成一批,公开一批”原则,在XXX市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二批次共1007项“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四是稳步推进“办事不求人”,通过大力推进“四减”,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内实现减少申报材料30多个,统筹推进各县区、经济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审批时限一半以上;五是推行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从市直事业编制人员遴选20人组建专职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完成了8个部门140多个事项的标准化受理要点梳理工作,初步实现了无差别受审分离模式;六是开展与两个《条例》要求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已废止19个,调整1个;七是在省内率先开展向镇街赋权明责增效工作,围绕法定职能赋权到位、责权厘清到位、清单公示到位工作目标,着力解决基层放权承接不到位、权力责任不匹配等问题,目前《XXX市镇街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已经梳理完毕,正在履行合法性审查手续。
3、打造规范公正法治环境。一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简化办事环节有效提升公证服务满意度。截至8月底,共办理公证事项6086余件,减免公证收费20余万元,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二是利用“互联网+仲裁”模式,共计审理案件47件,减免立案费4。1万元;实现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覆盖,其中市本级74个,镇街56个,村社528个;三是组建125人的“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对接400余家中小企业,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四是对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20XX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法制审核,确保全市17个部门78个执法检查项目,从法律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时限到执法主体全部公示到位;五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清各类行霸、市霸,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五是开展“以打促稳、护企安盘、利企增效”攻坚行动,重拳打击涉企各类违法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六是对企业及周边治安、交通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反电诈宣传活动,全力提升企业群众安全感;七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常态化,由市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开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平等进入、退出,为优化营商环境创建良好的制度环境。
4、构建诚信开放人文环境。一是注重抓信用建设和精准监管。截至目前,“信用XXX”累计发布行政许可38053条、行政处罚2237条,红名单4327条、黑名单1107条,累计转发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51个,人民银行XXX中心支行与市税务局、市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全省率先实施;二是不断推进诚信主体社会宣传,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发布了38名表彰“XXX青年五四奖章”的人选,推送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2人、诚信典型8人;三是统筹推进清欠工作进度,全面落实“20XX年11月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和“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上半年‘清零’”任务要求,将清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多次召开会议督部署各县区、经济区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还款计划,确保各阶段任务按期完成。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上半年“双清零”任务,共清偿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0。43亿元,消除“零清偿”拖欠主体14个。在无分歧欠款清偿方面已偿还7。74亿元,还款率53。41%;四是强化工作督导,按照刘宁省长关于“全省清欠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的要求,对全市3个超亿元拖欠主体实施挂牌督办,制定完善挂牌督办实施方案,抓紧落实清偿资金,确保9月底前“清零”。截至8月底,3个拖欠主体已偿还4。15亿元,还款率52。2%,比7月末提高10。78个百分点;五是及时组织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对拖欠账款再排查再摸底,查缺补漏,对拖欠账款清偿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清偿工作按计划执行,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建筑企业带资承包。
(三)围绕提速增效,建立营商投诉举报高效办理机制
围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打通“中梗阻”,积极解决涉企投诉处理各环节办理效率。
1、提高8890平台办理质量。通过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8890承办单位“评优评差”批示要求,坚决整改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截至8月底,我市平台群众好评率90%,位居全省第三;办结率94%,位居全省第二;即时转办率100%,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2、加大营商案件办结力度。为贯彻落实《XXX省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已配套出台了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并在投诉事项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市县两级联合督办”推进投诉事项办理,对未办结投诉事项多次召开多方协调会,齐抓共管促解决。截至8月底,全市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共45件,其中上年结转未办结案件22件,新受理案件23件。新受理案件中已办结案件11件,案件办结率为47。83%,涉及市文旅集团的7件营商投诉案件均未办结。
3、持续整治政府失信行为。按照全省总体部署,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坚持政府失信问题导向,坚持上下“一盘棋”,坚持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整治工作取得良好实效。我市共梳理从2023年1月起至20XX年8月政府失信问题100个(拖欠款问题85个,履约问题2个,供地问题12个,其他问题1个),涉及总金额9。46亿余元。
4、建立投诉案件回访制度。不定时对未办结的投诉事项相关投诉企业人、失信整治问题台账中涉及的相关企业进行电话回访,对投诉事项办理进度和失信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于办结的投诉事项通过《XXX市营商环境案件办理情况反馈记录》向投诉企业(人)征求意见,确认投诉人对投诉事项办理情况是否满意。
二、存在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不到位。一是县区层面对学习国务院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还不够重视,基层干部对两个《条例》知晓率偏低;二是市直部门贯彻两个《条例》主动性不强,带头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氛围不够。
2、深化“放管服”改革存在瓶颈。一是权力下放基层承接不到位、放权部门一放了之等问题依然存在。自2023年以来下放的市级审批权限,基层“接不住、用不好”占比10%左右,特别是在镇街层面部分事项只能初审或咨询,还需拿着原件到县区部门办理,导致群众办事“来回跑”;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质量较低,审批事项覆盖率、审批数据质检合格率较其他地市有一定差距,除住建、自然资源、民政部门外,其他部门仍然存在“体外循环”、项目审批逾期、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3、推进“一网通办”难度较大。一是政务服务事项库建设标准有待提高,2023年市县两级分三批次共入库事项18000多项,但仍存在事项要素准确度、完备度不高和公示审批流程、申报要件等信息错误较多问题;二是市本级4家单位自建系统未实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数据难以共享;三是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6个事项与“辽事通”App已对接、市人社局和自然资源局正在积极推进对接外,其他部门的便民事项在“辽事通”App提供的服务较少;四是省级、国家级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难度较大,各部门多采用“二次录入”方式实现“一网办理”。
4、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高。一是“三集中三到位”落不实,目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进驻、事项授权不到位和办事“体外循环”现象仍很突出;二是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存在公示告知不清、工作人员缺岗、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5、政府失信问题仍然存在。一是涉及拖欠款问题的营商投诉案件办结率较低,在本次全省通报的2023年前未办结的35起营商投诉案件中,我市仍有7件未办结;二是个别单位对政府失信问题认识不足,存在招商承诺优惠政策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目前全市已梳理出的100个失信问题,仍有55个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三、下步工作措施
围绕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一手抓建设争取再创新亮点,一手抓监督解决难点问题,并以信息专报和暗访明察通报为抓手,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一)以“一网通办”为统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增强放权成效。在组织完成省直部门新一轮放权承接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省内率先向镇街赋权工作,公布实施第一批《XXX市镇街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做好人员培训和技术保障;二是提高事项库建设标准。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认领、再完善,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不低于20%、审批时限再减少50%;三是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强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枢纽地位,加大窗口人员“网上办”业务培训,对全市“一网通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四是做实政务改革。积极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模式、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和政务服务驿站试点项目,提高企业服务满意度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以监督考核为着力点,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一是健全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推进“好差评”制度全覆盖;三是针对政府失信行为加大督办力度;四是持续开展8890平台“评优评差”活动。
(三)以贯彻《条例》为主线,形成齐抓共管氛围
一是继续依托各级党校,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培训两个《条例》;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三是将贯彻两个《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向纵深推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落地。
根据省市区领导批示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重视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要求统一企业登记业务提交材料规范,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已与工商业务登记系统实现对接,企业按照流程统一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业务提交办理,工作人员通过工商内网进行受理审核,为企业发放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根据《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严格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落实小餐饮、食品摊贩许可审批改为备案事项,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食品销售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优化准入服务;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并按照市局要求,每月向市局报送《XX市“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月统计表》;XX区市场局严格执行国家总局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所列前置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目录以外的前置许可。
三、简化企业审批流程,落实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我区已实现并开展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建成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和企业开办“一窗式”服务窗口,并运用以上两种方式开展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实现企业开办中企业登记压缩为一个环节,从受理、核准、打印营业执照到发放的完成时限在4个工作时内。企业设立登记信息生成后,第一时间通过登陆智慧XX网站将企业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的“一窗受理”信息推送至税务、刻章、银行等部门,刻章部门进驻大厅现场刻章,刻章、税务、银行并行办理,企业开办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并在政务服务网公示企业开办的时限。
四、对于企业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严格依法办理,没有设置法律规定之外的限制,严格依照《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实行场地承诺制,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登记流程,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企业迁移后的有效许可证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不要求企业重复办理。
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文件进行企业登记,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入市环境。
六、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我局重点加大对“保健”市场、互联网、医药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反映强烈的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2件,“保健”市场专项整治案件13件,切实震慑了一批不法分子,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优化了我区营商环境。
七、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蚌政秘〔20XX〕8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我局又牵头建立了XX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6号)、《安徽省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皖市监函〔20XX〕242号)和《XX市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又牵头制定了《XX区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在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规范政府机关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行政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有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八、今年以来,我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先后制定了《XX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XX区20XX年度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X区20XX年度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工作计划》并相应对外公布;开展四次双随机不定项抽查,含盖食品、药品、农资监管、商标印制、广告、商标流通等领域,基本做到随机抽查全覆盖,合计抽查各类主体328余家,抽取执法检查人员18人。并组织XX区15家单位,在区政府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进会,助推完成本年度各单位双随机抽查任务及联查任务。
2023年,我局将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将继续有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举措,将每项改革措施准确、高效的贯彻到工作中,创优我市营商环境,让企业享受到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按照县政府关于《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预通知》批办单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汇总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现将我局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全面推动优化政务环境工作
一是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服务流程,实行了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新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窗口电子显示屏增设、咨询服务台建设,功能服务区优化以及导流宣传标识等各方面改造建设,营造舒心、贴心氛围,提高政务服务环境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开展了权力“瘦身”工作,梳理权责清单26个单位,共计7022项。截至8月底,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6920件次,其中办理许可事项4988件,其他服务事项161932件,办结率为100%。我县办理事项时限压缩比为72。39%,即办件比率为46。8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为98。27%,网上可办率为96。19%。
三是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划转13个部门,工作人员10名,依申请六类事项117项,其中,许可事项83项,确认事项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6项。已做好13个单位划转事项备忘录,对各单位划转事项、划转后职责划分进行了确定。现已启动行政审批专用章开展审批工作。
四是经过对全县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自查梳理,按照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利事项)清单,确定我县依申请权利六类事项389项,除涉及安全、涉密事项38项不能进驻外,现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351项。有效解决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现象,提高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我局积极开展精细化梳理工作,组织33个单位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确定依申请六类事项850项,公共服务事项575项,共计1425项,按照梳理要素,逐项进行梳理,涉及空表样表已上传。持续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开展高频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工作。
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我局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集中办公,全县涉及“互联网+监管”27个单位、部门进行了认领、编制、发布工作。目前,共认领监管事项778项,检查实施清单749项,录入执法人员318名,录入执法人员信息633条,已全部编制、发布。
三是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和政务服务工作。为切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我县涉及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的25个单位部门和政务服务大厅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为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办理提供了条件和保障。19个单位完成了电子证照审核上报工作,30个单位制作了电子印章。
四是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县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设置了政务服务工作指南,并全面公开。利用自治区政务服务“蒙速办APP”、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条件,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有效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是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我局为25个单位部门创建了账号,可在市政务服务云平台进行受理、办理,有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各乡镇政府已开通政务外网,有效推进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
(三)推进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系统工作
一是设置“好差评”评价器。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我县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新大厅、不动产大厅、人社局大厅、医保局大厅各窗口设置了“好差评”评价器200台,开展网上评价,有效评价数19505条,在5个旗县排名第三。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评价引导。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企业使用“好差评”评价器,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内摆放宣传板、LED大屏滚动播放及在微信公众号“XX政务服务”上大力宣传“好差评”,进一步使企业、群众深入了解“好差评”,同时,安排专人对各大厅的办事群众进行引导评价工作,切实发挥“好差评”系统线上运行的评价作用,将群众的评价转化为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动力,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好差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信息透明度,我局制定了《“好差评”工作制度》、《“好差评”工作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好差评”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好差评”工作“差评”反馈制度》等工作制度,为了解办事群众、企业诉求、提高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企业开办专区实行了“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材料内部流转、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流程,解决了企业多窗口、多环节提交材料的繁琐,真正实现了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市场、税务、城管、人社、公安、银行、刻章企业进驻企业开办专区,可以办理商事登记、领取税务发票UK、企业牌匾审批、企业员工参保、刻章备案、开设开户、刻制公章等业务。为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免费刻制印章、免费提供税务发票UK、免费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免费提供邮寄材料等服务。成立专区之前,开办新企业需要6个工作日,12个环节、21份材料、1210元费用,企业需要分别去各个部门办理。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之后,开办新企业仅需0。5个工作日,2个环节、6份材料、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免费邮寄服务,实现了新开办企业零成本零费用。
截至目前,企业开办专区设立新企业163件、申领税务发票UK257件、印章刻制43件、银行开户67件、企业员工参保12件。
(六)扎实开展“蒙速办·四办”工作
为实现重点事项不见面审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需要,制定了“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配备专人专班,狠抓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一网办工作,目前已将全县31个单位和部门746个事项录入了呼和浩特市政务云平台综窗系统。自工作开展以来,综窗系统受理办结了213件,获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掌上办工作,已开通公积金、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卫生健康、教育、交通出行、生活缴费、出生一次办、即办件、医疗保障11项查询服务功能。同时,我县33个部门在内蒙古一体化平台发布的1118项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发布至蒙速办查询系统,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材料与办事流程;一次办工作,目前我县一次办可办理事项98项,累计办件量为792件(单办140件,联办652件),建立了工作专班和一次办工作台账,做到了使企业放心,群众满意。帮您办工作,完成重点项目帮办2件,现场帮您办、兜底办84件,群众比较满意。
(七)稳步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工作
我局已制定了“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施方案,积极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建设。我县6个单位现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8台,分别是公安局2台,税务局1台,不动产登记中心1台,中燃公司1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台,人社局2台。目前已将供电局、中燃公司、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的自助服务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我局正积极统筹协调更多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现更多高频热点事项自助办理,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八)赋权乡镇、街道事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县已将除婚姻登记1项外,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全部下放至乡镇,我县9个乡镇对97个赋权事项均已完成承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务服务大厅硬件设施配备还不够完善,分厅多,不集中,办事企业、群众存在办事不方便的问题。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不够到位,国家、自治区、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不充分,政务移动APP业务推动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我县已将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下放至乡镇,各乡镇已完成赋权事项承接工作,但在承接过程中存在缺乏针对赋权部门的业务培训,导致对业务不太熟练,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工作效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配备充足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积极谋划和配合做好全县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将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大厅、不动产大厅、医保大厅整合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新政务综合大厅,目前已签订合同,各窗口服务功能区已经确定,正在加快装修速度,使用后将彻底解决分厅多、办事不集中的问题。三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继续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持续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继续推进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事项,加快推进审批服务工作力度,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紧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超市网络正常运转,认真落实“蒙速办·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按照《关于印发〈XXX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哈环组发〔20XX〕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部署
我局收到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X环组发〔20XX〕2号)后,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市统计局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内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筹推进局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事)、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办公室、综合处为成员单位,负责相关工作资料收集、工作情况报送、督促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我局结合实际,厘清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XXX市统计局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工作任务分工,逐项落实牵头和责任处室(单位),要求相关处室(单位)树立全局意识,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统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主动与市直牵头部门沟通,按照牵头部门要求反馈工作情况,确保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工作影响力
1、全员关注“营商”微信公众号。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局将关注、使用“哈营”“XXX营商”微信公众号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微信工作群通知各处室(单位)全员关注“哈营”“XXX营商”微信公众号。截至4月25日,市统计局局领导4人、职工135人,共计139人,已全部添加关注微信公众号“哈营”“XXX营商”,及时学习了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警示教育。以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道里区和阿城区两个基层政府服务部门漠视群众利益、严重官僚主义、小衙门坏作风典型问题作为反面教材,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学习传达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集中观看反映道里区和阿城区两个基层政府服务部门漠视群众利益、严重官僚主义、小衙门坏作风典型问题的案例曝光片。二是深入自查。着眼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对照《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工作任务分工》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思服务中的不足。三是积极整改。针对各处(室)、单位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能力,筑牢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的合力,切实发挥统计部门信息咨询服务职能,让群众真正满意。
四、汇聚合力,稳步推进
1、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将市政府网站统计局栏目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设立专人每天利用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对市政府网站统计局栏目进行维护,及时发布历年《X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XXX统计资料》《XXX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等统计信息,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座客政府在线访谈,认真接待社会公众的来访、来函、来电和在线咨询,尽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截至目前,答复市政府“百姓谈”13人次,回复率100%。累计为部门提供各方面统计数据和资料近600余次。
2、对标对表,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后援工作。2023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期间,市统计局作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及“包容普惠创新”两个二级指标的后援团成员单位,积极对标对表部署工作任务,利用一周的时间,对有关2023年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以及各指标领域涉及的统计数据资料进行梳理、细化,确保准备充分,随时配合。在各单位到沈阳填报期间,市统计局按照各单位需求,加班加点对数据进行加工汇总,第一时间向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局、市投促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提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产业创新高地、R&D经费支出、就业人数、辖区人口等相关数据及佐证资料等10余次,确保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3、深化统计监测分析,服务经济发展。围绕我市振兴发展大局,扎实做好涵盖10余种专业、360多种报表、3000多个指标、1。6万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等统计调查任务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及GDP重点指标动态监测分析,强化与企业沟通联系,坚持每月到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第一手资料。拓展统计调查监测领域,积极推进规下工业企业调查,优化扩充调查样本,开展百大项目、“三新”统计、4+4产业体系统计监测,完善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及时反映各领域经济发展状况,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了“调整工作重心,由以经济指标核算为主向监测、预测、分析转变;转变工作方式,由事后统计向积极主动作为,为党政领导准确判断当期经济形势,制定相应对策,完成工作任务目标提供更加优质统计服务转变”的“两个转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六稳”“六保”任务,强化预测预警,加强分析研判,利用统计专递、统计要报、统计信息等载体第一时间将主要经济指标及运行情况报送市主要领导,服务经济发展。2023年,共撰写统计要报30篇、统计专递15期、统计信息15篇,统计调研与分析6篇,多篇统计专递及分析得到市领导批示,其中第12期统计专递“1-8月份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获得兆力书记及孙喆市长的批示,并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特别是疫情期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4期经济运行监测,为领导及时掌握复工复产和经济运行情况提供统计服务保障。
4、推进依法治统,营造公平公正统计法治环境。一是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中央两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将《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及全体干部学习计划,在全局范围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一思想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决策部署。二是加强统计法治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定《XXX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XXX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执法工作随机抽查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规定》,防范执法风险,坚决杜绝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联合印发《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大格局,引导企业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在局领导、机关纪委、法制人员的全程监督下,首次运用XXX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进行随机抽取被检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并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已对随机抽取30家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原始统计资料是否健全开展了执法检查。四是完善监督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印发《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依规设立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自公布至今未收到投诉举报案件,未收到相关部门转办件、舆情监测、信访跟踪等突发性问题线索,未收到省、市督办及转办投诉案件等。
特此报告。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上级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收费行为、市场行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招标投标方面。我市在市纪委监委牵头指导下,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起底排查住建、水利、交通、农业农村等单位上报2023年至2023年底以来工程建设项目235个,完成省专治办大数据分析交办线索问题任务。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40余个市直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发改局,由发改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我市招投标工作小组通过在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悬挂条幅、设置固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3。15”等活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营造诚实、守信、重诺的社会氛围。
3、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按照国家和区、市要求,同步使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指导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运用平台审批和企业和引导行政相对人网上申报,极大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项目审批的透明度。
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确定各环节办理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上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间,承诺对备案制项目1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制项目7个工作日办结,着力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多、耗时长的难题,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5、价费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停征、免征、调整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透明收费机制,依法依规面向社会公开各项收费政策,收费目录清单在网站上常态化公示,动态调整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积极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打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于困难,主要表现如下:
1、推进项目高质量发展方面不够。一是项目储备不足。近几年来,项目个数及投资体量存在逐年递减的态势,且续建项目占比多,形成的真实投资及其有限。
2、资源要素制约形势长期存在。在资源要素配置中,资金和用地仍是制约项目建设及企业快速企稳回升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库存产品不断积压,社会资本投资缺乏动力,对市场消费需求、外贸环境等影响难以消弭,造成资金回笼不及时,对企业再生产、自我“造血”功能形成障碍。
3、招投标方面还存在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这也是此次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2023年7-9月,按照专项整治方案部署,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施工人员变更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对违规变更的管理部门、业主单位、监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或处罚,深挖变更背后的出借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在7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有关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落实人员履约特别是人员变更监督管理,将人员违规变更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4、行政审批工作有待完善。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促使其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度仍需加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其次,由于我局签到的概算审核机构库合同已经到期,中介服务超市即将上线,因此机构库合同已经不再续约,现在面临着概算审查工作无法从中介服务超市选择,也没有机构库可供选择的服务机构。
5、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时效性较低。按照规定,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般一年公布一次(年底),需履行政府审定程序,而收费项目的变更、收费标准的调整是国家、省收费主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是不定期的,因此,存在时间性较差,程序性与时效性难以统一,使收费清单目录动态调整有效性较低。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按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各环节流程,我局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坚决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服务效率,推动行政审批提质提速,促进行政权力更加规范、高效、透明运行。
3、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力度,对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重点检查,确保国家、省市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真正落到企业。
4、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我局将继续切实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无缝衔接,做到收费管理和执法监督有机对接。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规范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行为,规范市场公平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使营商环境建设有了法律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此条例,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多项举措学习贯彻。
一是组织各部门集中开展学习。全面解读《条例》内容,结合本部门法定职责和各股室自身业务,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切实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强知,学以致用。
二是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深入学习的同时,结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简化企业开办与注销程序”专项行动:1。促进企业登记服务再升级,在企业登记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全程电子化登记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2。加强市场秩序整顿规范,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对政府关心、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打造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简报、微信群、LED屏等载体,多层面、全方位地进行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内容和我局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既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学习《条例》的主动意识,更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年度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配合省里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二、完成进度
一是已调度市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讲。二是已制定印发《XX市20XX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郴政办发〔20XX〕16号),明确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第二批)责任分工,统筹调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提升。
三、工作措施
1、开展攻坚行动,狠抓指标提升。一是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制定印发《XX市20XX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郴政办发〔20XX〕16号),结合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XX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第二批)分为20个一级指标,统筹调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提升。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调度市直单位、县市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2、开展专项整治,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开展20XX年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印发《XX市20XX年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方案》(郴办发电〔20XX〕9号),于7月中下旬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督查并印发《20XX年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通报》。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XX市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公管委〔20XX〕1号),围绕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超概算、出借挂靠资质和转包、违法分包、规避招标以及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统筹调度抓好专项整治。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3、发挥多方合力,狠抓统筹推进。一是发挥典型案例通报作用。印发一、二季度《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通报》《行政处罚电子监察通报》。二是发挥监督测评员作用。聘请XX市20XX-2023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员197个,向省优化办推荐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员21个。印发《XX关于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案》,发布《关于公开选聘XX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的公告》。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到XX高新区、经开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讲,召开全市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培训会议,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四、工作成效
1、在政务环境方面,在全省率先启动政务服务事项“降门槛”改革,对19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到6588项申报材料提出了清理意见。率先推进“跨域通办”,截至20XX年7月上旬,XX市已与广东韶关、肇庆、阳江、江西赣州等地签订“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安仁、汝城、桂东、宜章等县与周边县市签订湘赣边区域“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全市累计推出“全市通办”事项430项,“跨省通办”事项230项(其中国务院确定的140项高频事项中已有99项实现“跨省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以“不设路障设路标,不打回票打清单,不给否决给路径”的服务要求,实现“称心办事,周到服务”。推进投资与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验收”四个阶段并联审批,“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
2、在市场环境方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本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和企业网上注销服务。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3、在法治环境方面,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推行“1+X”的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模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已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确定了抽查事项28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2项。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截至20XX年6月,XX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注册用户数为8738名;执法人员注册数为8828人;市本级事项认领完成率99。78%,县级为97。95%;市本级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97。44%,县级98。73%;风险线索反馈率市、县两级均为1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省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营造“四最”营商环境,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结合我局实际,高标准落实X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
制定《X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出台具体措施19条,实施法治护航发展“1+3”提升行动,努力在法治推动营商环境上求突破。
(一)严把证明事项承诺制实施关。进一步规范全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涉及的13个单位进一步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宣传,会同数据资源局等单位开展督查检查,指导相关单位在窗口显要位置公示本单位实施承诺制事项信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为当事人提供格式文本,进一步推深做实证明事项承诺制,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实现“公证云”平台服务,做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信息数据保全公证事宜,使“前期取证、中期存证、后期出证”的“存证+公证”模式为电商企业撑起“保护伞”。与三家企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公益法律顾问合同,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为企业开展点对点专项法治体检和专项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发挥公证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的作用,今年以来,为30余家企业开展公证服务,办理涉企公证案件90件,开展公证预约上门服务4次,为群众办理公证服务250余人次。
(三)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县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120余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查,涉企案卷重点评查,进一步加强部门执法监,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推动执法透明化,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配套《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3-2025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组会议,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制度。制度出台后,公安、环保、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报送了对有关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县环保局创新建立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环保管理良好的保民生、保供给、保建设的行业以及环境信用好、环境风险低的企业,通过自动监控设施实现非现场执法监管,实现无事不扰,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
(四)搭建企业法治宣传服务平台,完善律师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成立民商法普法讲师团。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法治讲座、法治体检等活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今年共为12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与县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方案》,为县工商业联合会所属商协会安排“一对一”对接律师事务所,助力民营企业建设;与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律师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的意见》,为60家规上企业均安排了联系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五)建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深化涉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打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加强企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对辖区内的涉企纠纷进行摸排,对涉企纠纷开通“绿色通道”,主动服务、优先调解。组织全县11个乡镇调委会、141个村居调委会和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开展涉企纠纷排查,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088起,其中涉企纠纷45起,均已调处完毕。X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4起,其中涉企纠纷6起,均成功调处。
(六)认真谋划“八五”普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2023年全县法治宣传工作要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平安X县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暨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县直45个重点执法单位、全县政法干部部门中层干部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视频讲座2场次。在泾川镇古坝村、黄村镇九峰村等5个省级中心村制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栏。二是大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活动。开展“美好生活与法同行”和民法典七进活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举办宣传讲座61余场次,发放民法典宣传册页3万份,制作民法典宣传栏29处,受教育群众达9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加大村级法治文化实施建设,在云岭镇靠山村建成橡树林法治公园,在泾川镇古坝村、汀溪乡郭冲村、昌桥乡华盘村等一批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中,新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的宣传栏、宣传展板,开展法治副书记“送法进乡村”活动80余场次。四是为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到红旅小镇等企业开展“X县政协委员,送法进企业”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五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妇联与税务局分别在云岭镇红旅小镇、泾川镇山口社区、县经济开发区信达工贸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妇女权益保障法、税收优惠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座谈与入户走访等。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主动服务、全程服务、优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足。三是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执行效果不理想,宣传推广承诺制仍需加大力度。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推动《关于印发全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工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贯彻落实,细化告知承诺制实施流程。同时根据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的要求,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深入实施“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等专项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法治意识,为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三是抓好“八五”普法工作。筹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为八五普法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科学编制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八五”普法决议。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知晓度。全面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在山口社区南华小区新建民法典公园1处。
四是进一步加强涉企纠纷的排查力度,对涉企纠纷开通“绿色通道”,主动服务、优先调解。运用该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是继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涉及企业发展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