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我们和动物共同的家园,保护湿地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小事做起!”孩子们真诚而稚嫩的声音从XXX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传出。自5月25日至31日,XXX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组织桂阳县蓉峰完小一年级多个班级开展了为期1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宣讲活动。
活动以湿地课堂的方式进行,由湿地公园授课老师结合PPT课件、视频动画、展览图片等,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小知识融入孩子们的兴趣爱好和日常生活,并通过游戏互动、有奖竞猜等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孩子们更加关注和了解《湿地保护法》,从小树立生态环保理念。
6月1日,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生效施行。为全面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工作,XXX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采取线上线下、内学外宣多个渠道、多种方式推出了《湿地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
除了在宣教中心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湿地课堂普法宣讲外,还分别在近期开展的“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现场积极向社区群众、乡镇村民发放宣传资料、填写调查问卷、开展普法讲座等,大力宣传推广《湿地保护法》。同时,自6月4日起,在微信公众平台、媒体网站持续1周多次发布《湿地保护法》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宣传加强普法力度、扩大受众范围,营造全面普法宣教的良好氛围。
此前,为更好地分析解读、宣传弘扬《湿地保护法》,XXX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于5月27日就召开了专题会议,提前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湿地保护法》并通过闭卷考试的方式强化干部职工对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及运用。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湿地保护法》得到了广泛传播,获得了市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具有重要意义。XXX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谢丰光号召大家:“做法律的捍卫者,做生态的守护者,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人人行动起来,主动监督、积极举报、制止一切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共同保护我们珍贵的湿地资源。”
自今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
为向社会群众普及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6月8日上午,XXX法院联合XXX县林业局在城东湿地公园共同开展了主题为“依法保护资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志愿者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并围绕“什么是森林草原湿地”“为什么要保护湿地”“破坏湿地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向来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
此外,志愿者还发放了湿地保护法宣传材料等200余份,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湿地中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蒹葭苍苍,白鹭为霜”,在古人眼里,湿地充满了诗意之美。在当代,湿地素有“地球之肾”的美誉,具有涵养水源、补充地下水、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
据悉,全县共有60个县级湿地保护小区,湿地面积6148。89公顷,湿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93%,湿地保护率为66。6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全县的湿地保护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6月1日上午,XXX县安邦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人民广场和安邦河国家湿地公园同步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宣传活动。湿地局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活动共悬挂条幅5幅,发放宣传单、海报共计100余份,工作人员主动讲解相关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活动取得了实效。
《湿地保护法》共分7章65条,在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湿地保护法》的出台,将开启我国湿地保护的历史新纪元,标志着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XXX县安邦河湿地管理局将凝聚全社会共识,用法治方式保护大美湿地,推动湿地保护的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展现湿地保护成就,近日,林业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湿地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6月1日-2日,组织志愿者深入邵原镇、沁园社区和济源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8块、悬挂条幅6条、展览湿地鸟类摄影作品50幅、发放科普宣传品和宣传资料3000余份,向群众宣传了《湿地保护法》主要内容、济源黄河湿地保护成效和湿地保护科普知识,营造了全民关注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二是5月27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讲活动。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济源管理分局赵吕斌同志为大家详细介绍湿地保护区的定义和分类、济源湿地面积和分布、保护区保护对象类型等基本情况,并通过典型案例讲解了湿地保护法相关条款。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民众对湿地的多功能效益以及重要的生态价值的了解,提升了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湿地保护修复自觉性,增强了社会各界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性,为推动湿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对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5月30日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社交软件开展线上宣传工作,积极转发《湿地保护法》宣传片。6月1日XX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湿地保护法》的精髓意义,增强湿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大家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在线答题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在各乡镇街道、文化广场人员集中区开展宣传活动,向过往的群众介绍、讲解新湿地保护法的相关知识。活动悬挂横幅4条、发放湿地海报500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宣传册1500,群众参与热情,宣传效果良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31日,我县在温泉河湿地公园广场举行湿地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县林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湿地保护倡议书,播放湿地保护法法律知识等形式,引导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湿地保护,走进自然、认识自然、了解自然,加入湿地保护行动,树立绿色生态发展观,从自身做起,从我做起,保护湿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营造自觉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