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于20xx年xx月xx日开始施行,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中要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主要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第四,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 文案网收集 HtTps://WWw.WeNaNdAQuan.cOM )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生命至高无上的安全理念,体现人类文明发展的本质。“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新的《安全法》,让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全员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在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中心和分厂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热工专业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企业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发电事业更加辉煌!
一是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牢记“安全为天”的思想,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各类真实安全事故案例,从中吸取事故教训,不断鞭策自己,警醒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把事故隐患扼杀在摇篮里;
二是不断细化安全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加强对客运站的源头管理,细化岗位职责、到人到岗、层层落实、压实责任;
三是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
四是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考核制度和加强安全宣传,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员工从被动变主动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五是进一步加强隐患治理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建立。20xx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
新安法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七条职责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
新安法明确确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出安全生产是全体人员共同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新安法对企业中的从业人员也提出的新的要求,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对新安法的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作为地铁电客车检修车间的安全质量工程师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其次,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安全质量工程师工作的信念,在工作中做到自控、互控、他控,树立工作安全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明白: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只有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面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时刻保持警惕性,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只有时刻抓安全,从思想上转变自己,从行为上带动他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真言,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和谐稳定发展,筑造起安全生产防护网。
这次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强了政府和生产单位的主导作用,强调了安全监督,提出了安全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同时加大了安全责任的处罚力度。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三个方面都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在政府主导层面
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企业落实层面
提出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求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要求“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另外,这一次修订还提到了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和心理状况的重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最后,作为企业员工。通过这次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自己对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更应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响应国家号召,听从党的领导,认真完成各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意识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为工作的行动指南。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对新安全法的学习,不难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之一。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矿山稳定的基础,也往往是有些企业的薄弱环节。作为一名矿山的管理人员来说,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此次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丰富了许多内涵,是与社会发展主旋律相配套的一部法律,作为矿建施工企业,我们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和理解新法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共同努力来促进矿山的稳定与发展。
“安全就是效益”,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首先要武装好自我,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业务流程,学习、了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和麻痹大意,敢于同身边不安全行为较真儿;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将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如果我们每个职工在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做好每一次发车前、行车中的安全检查,那么一定能确保所有旅客平安的到达目的地。人人都是安全员,守住安全红线,将安全生产牢记心中,重视安全,管好安全,我们的企业就能长盛不衰,我们个人就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更加明确,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对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每条内容都和我们平常的工作密切相关。做好安全工作犹如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在日常安全管理的工作中,不能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安全无小事,看似不起眼的隐患不引起重视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与技能,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形成安全管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要做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事故隐患的根源都是微不足道,但是如果任其发展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安全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代价。要知道,我们都生活在亲情、友情的环境中,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关爱和关心。一人的不安全,就是一个家庭的不幸福。安全事故带来了血的教训,也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们,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那些不能复苏的生命,重视安全显得是多么地重要。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珍惜生命,从现在,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以清醒的头脑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让所有驾驶员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给自我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多一份细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
身为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如何抓好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如何把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关,做好闭环管理工作成为我所深思的问题。近年来,集团公司先后推出了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尤其是在20xx年开始推行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明显成效。此办法的推行有效的压实了“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的落实,切实扭转了少数人“安全管理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事”的这种思想认识,真真正正地营造了“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这样的一种安全生产氛围。在后续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紧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努力学习专业安全知识,提升个人安全管理能力,为公司安全生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尽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