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五年级时,老爸给我带回来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国外的,名字叫做《TheMissingPiece》翻译过来就是《消失的碎片》,这门书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名字,还有它这薄薄的厚度。
“这本书到底讲的是个啥啊?”我心里想,因为,这本书在讲一个极其无聊的故事,对于我来说是无聊的。这本书一直在讲一个缺了一个角的圆,历经千辛忘苦找它角的故事,后来找到了它的角,但是它却又把角给丢了。
起初我没有读懂,我认为这种书是一本给小朋友读的睡前故事,无聊透顶,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它却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莫名的产生了把它读懂的强烈欲望,于是我开始一遍又一遍的阅读它,但是都以失败告终。
直到六年级。毕业前一天,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意义重大的班会课,班后主题我还深深地记得,是“品会自己的经历”。老师给我们分享了他的人生经历。他的初恋是在小学的时候,因为那时的不懂事与情窦初开,造成了他早恋,但是老师觉得,那段经历是他最美好的时光,那段时间老师每天都很开心,他的初恋和他互相喜欢和欣赏,可如今,他母亲让他去相亲,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女方却太物质,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了。我似乎听懂了老师在讲什么。
回到家,我再次阅读了《消失的碎片》,可这次,我终于懂得了它真正的道理。一个人就好比是那个缺了一角的圆,他苦苦的寻找着与自己相匹配的角,一路上淋过的雨,吹过的风,闻过的花香,遇到过的蝴蝶,是最美好的时光,有时还能唱唱歌,但是那一个角却成了自己的累赘,促使我们跑得越来越快,无法留意以前所经历的美好。
我等待过很多事情,也等待过很多人。等待是漫长的,焦急的,都是乏味的。
《云边有个小卖部》中:“等待而已,也叫努力?是在等别人离开,还是在等自己放弃?”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了我等待了四天,一直在心中发出疑问:试卷怎么还没有出来?为什么这么慢?终于到了发试卷的这天,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查看到了自己的分数,和我预想的差了好多,让我期待的心情转为冰冷冷的分数。我在等分数吗?不是,我在等别人的失落,唉,如果没有那颗美得令人折翼的花树就好了,如果没有那些纷纷馥郁如雪似的花瓣就好了,我就可以继续高飞了,世界有多少事情是不能只靠等待便能有成就的。没有,我们身边总有些人,做事情的时候,总会想着:等等吧,再等等吧!
愿意接受人生中的不常规,并努力适应改变,这才是态度,就像书中“王莺莺”一样,“球球”刚出现,她也没问什么,就接受了她;而“球球”为了新书包,就拼命地帮“刘十三”;“牛大田”为了心爱的女子的家长能同意自己,纠结要不要关赌场……我明白了,如果,他们只是等待,“刘十三”向着等待,会不会有订单;“球球”等着,会不会等来书包;“牛大田”等着,性爱女子父母会同意吗?
所有人都在等待,我觉得并不会有好的情况出现,很多事情,不是你等,就会有的,不是你等,就会变成成功的模样,或许是会成功,但永远不是你自己的成功。
我也终于懂了,等待不是等别人离开,也不是等自己放弃,而是自己用于追求,愿意为之努力,有目标的等待与奋斗才是有意义的。
在懂得与迷惑中徘徊,在书本中找到答案,在生活中真正懂得。
《冲夏夜之梦》是莎士比亚“四大喜剧”之一,他将嫁丑恶以真善美的形式展现在你的眼前。同时,它也是一部解决浪漫的作品。
对比主人公们婉转的爱情故事而言,或许我更喜欢忒修斯与希波吕忒的故事情节,也是他让我懂了。
女王希波吕忒因忒修斯,的武力被迫与他结婚,忒修斯,是真正为了爱情去努力去拼搏,战胜吗?实则不然。忒修斯说“这个旧的月亮消失得多么慢,她耽误了我的希望,像一个老而不死的后母或者寡妇,尽情消耗着着年轻人的财产。””而故事的最后,当四个黑夜在梦里消渡后,月亮像新弯的银弓一般帮助了希波吕忒。我好像懂了:“怀着恶能量的心去拼搏所得到的东西,终将被收回,人世间普遍的应是正义,与你所期待的和谐。”
我回想起儿时的我,为了得到一个自己心爱的玩具,不惜在大庭广众之下一哭,二闹。我不曾想自己是否拥有它的“兄弟姐妹”,只想一味的得到她。但那时的我不是依然得到了吗?我又开始不解……
阅读完后的一个月,我依旧怀着我的不解,可直到参加了一场篮球比赛。那场比赛举行的非常顺利,而到了后半场便有些“变味”了,一个选手突然用身体重重的将我方选手顶在地,膝盖还破了一层皮。他被罚下了场,努力打了那么久的比赛仿佛与他并无关联,如同一个不曾参与的过客。而那位被他弄伤的选手呢?他的父亲正着急的为他上着药。我懂得了!我终于懂得了!
怀着恶能量去拼搏所得到的东西,依旧会被收回。但人世间普遍的爱会包容你的天真,而那爱叫做父爱叫做母爱。
“人生因为平淡而平凡,因为平凡而有更多不平凡的感动。虽然平凡,但在平凡处却承载着庄重的生命及返璞归真的人生至理。”这段话出自泰戈尔的《生如夏花之绚烂》,当我初读这段话时,心中不由感到疑惑:为何平凡会有更多不平凡的感动?为何平凡承载着庄重的生命?又为何承载着返璞归真的生命至理?
直到……
有一天,从房间出来后就看见奶奶在沙发上织毛衣。怎么又在织毛衣,不出意外这件毛衣将成为奶奶给我的生日礼物之一,我很好奇奶奶为什么执着于在每年我的生日里送我一件毛衣,便上去询问到:“奶奶,这是您为我织的毛衣吗?我很高兴您总是为我上心,每年都精心地为我织毛衣,可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您的毛衣年年不缺席?”奶奶也只是慈祥地笑了笑后说道:“虽然一件毛衣很平凡,不值一提,但是每年都给你织一件,等你长大后来看所有的毛衣可就不一样了,就好比现在的你看到一岁时的毛衣自然可以发现的成长之迅速!”奶奶手中的一丝一缕、一针一线仿佛闪着光芒,照进了我的心,让我十分感动。奶奶在用她的方式来守护我的童年,让我看不见的成长留下一丝痕迹。以前我总是嫌弃奶奶织的毛衣款式太老气,也就不带穿,或许奶奶也注意到了,她便小心翼翼地替我保管好。
那一刻,我悟了:原来平凡中不平凡的感动是因为有在意你的人在呵护你、守护你,而平凡中承载着庄重的生命是因为在意着你的人想尽一切办法去保留你已流逝的美好时光。
而在意着我的奶奶也将永远温柔、慈祥地站在我的记忆里。
一缕缕的风吹了过来,夹杂着泥土及芳草的鲜香,穿过窗户,抚摸着我的脸颊,此时,放在桌子上的那本《列那狐的故事》也被风吹开了第一页。
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认为它讲的是一个狐狸的故事。
它是一只诡计多端的狐狸,公伊商格被列那这只狐狸算计了很多次,比如有一次列那凭借它的计谋,偷了很多鱼,当它在家煮鱼时,伊商罗格就寻着气味走来了,于是,列那充分利用它贪吃的本性,直接用一盆热水把伊商格烫的尖叫,这些例子都非常多,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看到列那都对它很厌恶,因为列那的诡计如迷雾,让人摸不着头脑,在它将要被绞死,却用计谋使自己免***亡最为显著。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以为这本书是这样,就没再去读了,直到有一次,我读到周敦臣的《爱莲说》里面,作者借着莲花,表达出自己的高尚品质,这时我想起了《列那狐的故事》——或许这本书,借着动物,肯定想要表达出一种当时的社会风气,或情感。于是我又读了一遍。
伊商格有权有势,列那没权没势,但有些时候是公狼没事找事,还有狗能勃伦来抓列那。列那只是说有个地方有蜂蜜,勃伦便于寻觅,最后它的贪心,暴露出它的本性,差点丧命,每一个角色都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人物与背景,勃伦、伊商格等代表贵族,而列那可不止充当诡计多端的动物,而是一方欺压百姓,另一方面是丐豪门勾心斗角,揭露他们的本性。
我终于懂了,一本好书,它能囊括整个世界。
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什么?
在一个闲暇之余,无意间看到看到了一本书名都使我好奇的书——《敬畏生命》。当时的我,不理解什么是敬畏生命,而生命为何要敬畏。这本书是我耳目一新,也就充满着好奇翻开了标题也为“敬畏生命”的一片散文。那篇散文,篇幅不长,内容也极其为简单明了的事例,也是一种生活中常见的东西——植物。植物与敬畏生命有什么关联吗?可本篇散文大意是湖边的大树飘散纤维靠着风散飘着,有飘在草地上,有飘入湖里的,一直到第二天都在持续,一种种子延续后代的方式,让当时的我无从理解敬畏生命。
过了许久,这问题也被默默淡忘了。也是因为一件事,让我重新深思了这个问题。
在元宵节不到的前几天晚上,一向疼爱我的外公出了车祸,本以为外公会好起来的,怎料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外公的离世,不仅仅让我明白了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尽管还有多么不舍的人,终会迎来离开人世的时候,也终会被死神带走。
再次翻开《敬畏生命》这本书,熟悉而又觉得陌生。也又翻开了那篇名为“敬畏生命”的散文,也又看到让我熟悉的那段文字:“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散飘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荫,但造物主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生命是脆弱的,也是强大的,生命是如此伟大,我们现在所承担的种种义务是社会给予的,但在承担这种种义务的时候,我们是有生命的,生命也就是有意义的。没有了生命何来这一切的一切?人的生死离别是自然规律。我们有了生命,能做自己所想做的和自己所热爱的事,即使人的生命和一生是短暂的。
死亡并不可怕,死亡让我们更加接近生命的真实,活着也是为了成全自己,活着,也正是对生命的更好的敬畏。此生尽兴,是对生命最高的礼赞。
在人类有限的时间长河中,每个人都会读过很多书,无论什么题材,可有时在读第一遍时,却并不了解,后来随着知识储备的增加,懂的也多了。
在我经常放弃的年龄中,我的伯伯曾经对我说过,“世人有百折不挠之真心,才有万变不穷之妙用”我当时跟着念了一遍,可是由于当时的我知识储备不够,并不理解这句话中的奥秘,我问过我的父母,他们的学历不足以让我明白其中的道理,只知道是“执着才会成真”的意思,可我那时脑子记不住事,没多久就忘了。
在小学度过了悠闲的几年,我也到了迈入初中的年龄,进入初中之后,我有些许无措,到了初二压力像咆哮的巨龙向我袭来,这时我才意识到,再不奋斗,高中都上不去,最后,期末冲刺的时候,我强迫自己去看书,去背书,坚持不下去,也要咬牙坚持,那是我第一次背书背的想吐,结果同样给了我一个满意的答复,那时我很想用脑子中的一句诗来表达此刻的感受,可我却忘了那句诗怎么读,只知道意思大概是“执着才会成真”。我也随着近来的努力,知道了人生虽然短促,可是,留给生命的过程却很漫长,内容丰富无比,我们应该让书籍来充实我们的生活,让我们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直到今年,我在扩充课外知识之时,看了一本名为《菜根谭》的书,里面有些书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从中我又看了一句特别熟悉的事,我不由念了出来“士有百折不挠之真心,才有万变不穷之妙用”亲切的声音与儿时稚嫩的语调重叠在一起,我才想起,这不就是伯伯告知的那句诗吗?只不过当时的心境与现在当然是截然不同,我深刻的了解了其中的含义,也对我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帮助。所以“当一个人知道了一句话,并了解了其中的含义,一定会对他自己产生一定的影响”这句话果然没错。
我合上了书,微风吹过掀起了我垂在耳旁的碎发,也掀起了我心中的思考,却不能撼动书籍的一角。
在我小学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篇比较令我不解的句子,我在学校的图书馆里阅读了《狂人日记》,我随便一翻看见了一句话:‘面具戴太久就会长到脸上,再想揭下来,除非伤筋动骨扒皮。’刚看到这句话时,我的想法就是好恐怖,当时还小,不会理解深层含义,但是对于这段话,我在长大后又有了不同的看法。
在过年的时候,我去了亲戚家玩了几天我刚见到他们,我很尴尬,说话都有些磕磕巴巴,可呆了几个小时,我也不那么害羞了,和大家相处也很和谐,我在大家面前总是一副乖巧的模样,就是一副乖乖女。我可以呈现一时,但不可以保持一世,于是在后几天里我很豪放,像个假小子。可在这个开始,大人们似乎喜欢我乖巧的模样,他们认为女孩子就应该像个大家闺秀,文文静静的。当我做回自己,他们便开始指指点点,奈何还是小孩子,内心不够强大,那几天我都很压抑,不再按说话,当我沉默,他们就觉得我脾气不好,小小年纪就开始摆臭脸。于是我学会了伪装,变成了他们喜欢的样子而我也早已忘记了自己真实的模样。
到长大,我也最终明白,“面具戴太久就会长到脸上,在想揭下来,除非伤筋动骨扒皮。”这句话的含义:生活需要伪装,但过度伪装真的会失去自己。而朋友亲戚早已习惯我伪装的模样,一旦有一天我厌恶自己伪装的模样时不想伪装,却发现周围的亲戚和朋友都不能接受,除非你定决心要做回自己,否则不能屏蔽代价是误解甚至责备的。
此后我也终于懂了,做回自己才是最好的模样。
人生不只有白天和阳光,还有深夜与烟火。
这句话出自刘同的一本书《想为你的深夜放一束烟火》刘同在书中写到“你在任何环境里,都能成为其中的风景。”这本书一反平常,不写光芒万丈的活力白天,而是写深夜里的灿烂烟火。这与诗人刘禹锡一样,“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读罢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刘同的世界所吸引,我该如何像他一样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如何如此潇洒自由的活着?如何一直快乐的活着?
在一个午后,我与同学相约打球,我们早早到了场,刚打没几场,雷声隆隆作响,不断警告我们离开,今是被他气势给震到。我们草草离了场,不料他竟然还不放过我们,派了军队攻击,我们一路撤退,直到停在一个便利店的大棚里,我们出来玩儿没带钱,只得站在店外边,雨顺着屋顶沿着边滴下来砸在地上,掀起一层浪,后又败下阵来为地染了色。我被悲凉的雨感染,也暗自神伤起来,无力的感觉充斥全身,如同被蛛丝绕体,越挣扎越紧,到最后蛛丝结尾,我便再无还手之力。我也想反抗,可我总不能控制天气吧?这种矛盾的心情逼得我只能大口喘气,什么也干不了,渐渐我反而延伸出一种恐惧,那是除五官能感受到以外的,来自心的恐惧,正当我分神时,同学拉住我向雨中冲去,我正不明所以,他又指了指对面的小狗,然后学着他把雨水甩下身,我被逗笑,从挣扎中逃脱,跟着他一起在雨中狂甩头,刚才的失落无力都在一瞬间破碎,虫茧破了一个洞,我探出头来,看到了生机的世界,或许我不该纠结于怎么快乐,怎么潇洒自由,如何发现美,而是先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我终于懂了。
人生不只有结果和成绩,还有发现于相逢。
假期里我读了《海底两万里》。书中的尼摩船长的行为令我不解。我觉得他自私无情,他的内心被层层面纱和迷雾笼罩。
为什么尼摩与外人一点亲切感都没有呢?冷酷而无情。当他遇到渔船,捕鲸船,二话不说,便将他们击沉。看到甲板上求生的人们丝毫不为之心痛。他孤僻固执,一意孤行,至死也不愿踏上有人类的陆地,宁愿在海中守候着鹦鹉螺号。
生活中,许多陌生人不求回报的帮助我。当我没有门禁卡进小区时,会有很多人回头帮我开门。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是大家互相帮助的。
带着疑惑往后读,我发现。当他的一个同伴去世后,他痛哭流涕,并将尸体埋葬在海底中。为了一名素不相识的采珠人,不顾生命危险与鲨鱼搏斗。看似是内心矛盾的尼摩船长,却是一位伟大而正义的人。
尼摩船长的国家被俄国人侵略,他的家人被无情的杀死,朋友全都丧生了。他成为了一个自由的人,可以随心所欲,不受权力的压迫。他无情,只对待自己的仇人,对待那些罪有应得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战士,虽未上战场与敌人搏杀。但他将自己从海底获得的巨大财富寄给反抗压迫的人们。
我终于懂得了他为什么很无情,因为他有过悲痛的经历,也练就了他至高无上的英雄情怀。他也不再是一个自私无情的人,而是为和平民主奋斗的勇士。
初读朱自清的《背影》,只觉得语言质朴,不理解为何会写进教科书奉为经典。
在一次放假期间,父亲早早的起床并问我:“幺儿,今天放假和不和爸爸一起出去玩”我心里想拒绝。但父亲又说了一句“好久没带你出去玩了,这次难得,你愿不愿意爸爸多带你出去看看?”语气委婉,带有点乞求。心里为难但还是答应了父亲。
来到了一片湖边,父亲负责烧烤。当时烈日当空,我打完羽毛球很累,便躺在帐篷里便渐渐睡去。睁眼便看见父亲的背影,汗水浸透了短袖,手里拿着扇子,以免碳息。父亲往后看了一眼,看见我醒来便叫我起来吃东西。我便起来坐在一旁,父亲一边烤一边把许多东西放在我碗里,忽然发现父亲手上有一块地方红通通的。父亲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眼光,便立刻拿一袋火腿肠挡着。睡醒的我迷迷糊糊,不太理解。父亲再次给我碗里夹东西时我清楚地看到了,是被烫伤的。心中的话顿时说不出来,便默默的吃着。
傍晚,回家时,父亲提着两三袋东西,我从后面看着父亲的背影。由于父亲有点胖,他迈着的步子很沉重。朴素的一件白短袖和一条黑裤子,隐约的还能看到头上的几根白头发。落日照在他那孤独的背影上,不免会让我想到许多。父亲回头对我笑着,让我加快步伐。我笑着跑在父亲旁边,低头看着父亲大被烫伤的手,眼泪在眼眶里转,但还是憋住了。
在读《背影》能让我联想到那一天,终于理解了文中的“我”为什么会因为买橘子而落泪了。我也终于懂了,父亲无微不至的细节、照顾会使我感动。父亲是伟大的,父爱是默默无闻和无私的爱。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一本让我感同身受,难以忘怀的书,它的名字就叫作《傅雷家书》。
书的大概内容就是傅雷教导他的儿子做人的道理,为人处世的方法等……。其中的一个个道理都让我感同身受,爸爸教导我,从吃饭,走路,说话到做人,做事。总是替我选好一切,准备好一切,我就像个演员背了准备好的台词,上台表演一样,还总是对我说他对我的期待和期许,我还总是嫌他唠叨,埋怨他为什么不给我选择的权利,为此我十分不愿与爸爸主动沟通。
傅雷教导他的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情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到困难,挫折或失败不应该气馁,获得大奖或荣誉不应该骄傲,还要有国家荣辱感,还要有艺术和人格的尊严。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爸爸对我的教导,客人来了要递水,遇到困难要坚强,以及要心系祖国,长大要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让我有些理解了爸爸为什么对我寄予期望,嘱咐和无微不至地教导我。
“一切做人的道理,你心里无不明白,吃亏的是没有事实表现,希望你从今以后,一辈子记住这一点。大小事都要对人家有个交代”,其中的“你”就是傅雷的儿子傅聪,这段话是傅雷教导他儿子,做事应对别人有个交代,也是做人的道理。
这让我不禁又想起了我的爸爸,在我成长的道路上,爸爸总是悉心教导我,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人际交往上,或是学习上,他都对我提出建议,为我解答,就像傅雷对他儿子深深的父爱一样,这一刻,我终于懂了,爸爸把我当作他的唯一,对我寄予厚望,担心我走错路为我铺好未来,我敞开了心扉,这一刻,我就像是傅聪一样,感受深深的父爱!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傅雷家书》,在读的时候,我对这本书的印象还停留在父母教育子女上,而当我读完后才发现,这本书更是让我们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
傅雷夫妇总是无微不至的关怀自己的儿子,无论是在生活上,人际交往,还是艺术读书,傅雷总是耐心的给出他的建议,而母亲则是在生活上让儿子注意身体,我记得傅雷教导儿子:“礼仪要得体,做事要严谨,但人要谦虚。”……这一件件道理让我有些感同身受,又或是一些不愿意听到的话。
在我成长的这一路上,妈妈对我的教导最多。从多穿衣服,再到做人,做事,她总是对我万般嘱咐,可当我长大后,这些话渐渐少了,以前她和我讲道理,我总是嫌她话多,总是不耐烦。但现在当我开始想念这些唠叨的话时,却已听不见了,或许她不能像傅雷先生那样一笔一字的写下这些字句,我常常想着如何摆脱这些“大道理”和“教导”获得所谓的自由,可真正获得自由是反而让我感到奇怪和不自在。或许我们真的长大了。
傅雷先生说:“你这个年纪是一切向前望的,不愿意回顾的,我们啰里啰嗦地抖出你尿布时代的往事,会引起你的憎厌。”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妈妈,她总是在我们聊得最开心的时候,突然讲起我的过去,对于我的过去我并不在意,甚至感到无聊。但先生后面的话让我懂了,他说:“只是你的一切终身会印在我们脑海中,随时随地会浮起来,像一幅小品图画,使我们又快乐又惆怅。”我明白了,我终于懂了,成长后的我们渐渐离父母疏远,我们不再像儿时般黏着父母,而她们只能通过回忆去得到那个时光,回想过去的快乐,看见现实的疏远而惆怅。
看完这本书后,我开始一点点了解父母,身上的尖刺也慢慢磨平,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让我受益匪浅,我会慢慢改变,满怀希望的前行。
懂,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懂也是一种聪明的表现。
当我初次接触到《三体》,这一系列的书集,我便有了一种强烈的好奇:“三体是什么?另一个世界?还是三个体?”带着这种疑问,我打开了这本书。
在我第一次读完后脑子一片糊涂,甚至连故事是什么为主体都不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再次打开了这本书。“叶文洁,罗辑,章北海,大史,关一帆……”我慢慢地梳理着人物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逻辑顺序。我发现从罗辑博士和大使推出费米驳论,并且逻辑发言要摧毁三体世界时,人们开始厌恶她。拿什么人伦道德来训斥他。“可罗辑却不做任何反应,任由人们痛骂”我想着。我继续往下读,当我读到罗辑在叶文洁的墓前以自己的生命连着星系中的核弹,这些核弹构成了三体世界的三维坐标,所以他以此作为威胁逼迫三体舰队退出太阳系。我读到这儿,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罗辑不去理那些骂声。因为他身上有着责任,有着守护人类的责任,这让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父母。母亲为了我们健康成长,担心这,担心那,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此的憎恨她,不断跟他们吵架,不断跟他们对着干甚至出恶语伤她。但她却不计前嫌一如既往的为我们操心,我一错再错,到后来反应过来时悔恨不及。
这正如《三体》的结局,人类因过于骄傲自大,被二向箔降维打击成为了宇宙中一副美丽的画。韦德所研究的光速飞船被反对,那是因为人们只想在温室中长大,在温室中死去。如同我们一样,只想在父母的怀中享受既得利益,却不知自己所拥有的温暖是谁提供,更不知自己也该正视自己去勇敢而独立地面对未来,反而憎恨他们。
所以,依托着这样的思路,我终于懂了,罗辑忍气吞声的原因是因为他肩上的责任。
儿时没有读过《红楼梦》,除了电视剧里版的西游记,只粗略读过《三国演义》。初次接触是在小学时课文中的节选,也只认为不过只是一个男人和一群女人的故事,但上周我又再次打开《红楼梦》。起初我还是不懂为什么她总是哭,而现在我终于懂了。
在水边,她吟出了”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诗句,在水边,她发出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疑问;在水边,她拄着花锄,发自内心的感慨之语;在水边,她对出了“冷月葬花魂”的诗句,花魂是谁?自是黛玉之比自比。她仿佛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看到了落花尽头穷途的幻灭……”似水的女子是有灵性的。
她为什么总是哭呢?
黛玉的一身是个悲剧,而她与宝玉两小无猜的情感,也注定是一个悲剧,许多人受不了她多疑的性格,可不知她也有苦衷。小小年纪,父母先后离开人世,过着借人篱下的孤单生活,这就是本就多愁善感的黛玉变得更加敏感多疑,从而铸就了她孤傲清高的性格,也正因这个性格并非贾母所喜,注定了黛玉无人可依赖,最后她怀一颗纯真的心和对世俗的怨愤离开了人世。这次我终于懂了她寄人篱下的感受了,也为黛玉感到伤心。
那时父母在工作上忙里忙外,也是迫不得也已将我放在她朋友家里,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位阿姨,因为不安就大哭大闹,阿姨家的孩子也对我不冷不热,导致我每晚都是哭着睡过去,寄人篱下的那几天,我似乎非常的多愁善感,一点微不足到的事就能哭半天,生活似被眼泪充满,我时常记得后来我被父母接走回到家的那种安全感。
那黛玉呢?寄人篱下又无法被父母接走,我突然就懂了黛玉为何总是哭鼻子,也懂了为何《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
红楼梦终究让人们怀念与向往,可这边桃花落地时,终究是一捧镜花水月。到头来这只是一场梦。
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经历很多的挫折,也许会哭泣,也许会悲伤,也许会痛苦。然而痛过之后,疼过之后,你便会有了一个全新的开始,做一个全新的自己。这些都将成为你一生的财富。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和我的好朋友小静在图书馆瞎逛,忽然有一本书从书架上掉了下来,出于好奇,我和我的好朋友打开了那本书,里面有一个小故事。
讲述的是纽约布鲁克林大桥的工程师,在大桥开工几个月施工现场就发生了一起极为严重的灾难性事故,身受重伤不能讲话,也不能走路了。看到这里我和我的好朋友小静不禁感慨,然后关上书走了。随着年龄不断增长,我和我的好朋友小静的友谊愈加强烈。直到有一天我的妈妈告诉我,小静失足落水去世了。
我受到极大的打击,开始颓废,课也听不进去。然后我回到了当初那个图书馆,又看到了那本书。我打开来发现那个故事还有后半段,是那个工程师用他仅能动的一根手指完成了设计图,发号施令,完成了大桥。
我顿然开朗,逆境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每一次的难过都是一次重新挑战自己的机遇,战胜它,就等于又可以再一次重新认识自己,逃避现实的行为只会让自己更一事无成。要懂得直面,懂得在难过中获取新的希望。
从这以后我又开始努力学习,振奋精神,做一个诚信的自己。我也如愿取得了好的成绩。
现在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也不再难过,难忘于当初。积极向上的面对生活,用最好的心态,遇到任何困难不逃避,勇敢面对,去克服。
一个人一生的思想在各个阶段总是不同的,一个人的思想也在不断的升华,发展。所以在我们幼年时,由于知识的匮乏和思想境界的低下,我们总会认识不了一些东西,但长大后重新回望过去之时,之前所不了解的一切,现在必然豁然开朗。
在我很小的时候便知道鲁迅这个大文学家,但我并不了解他与他所在的时代背景是怎样的。在我上小学四年级时,在我正在图书的世界里遨游之时,我发现了那么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狂人日记》,而这本书真是鲁迅所著。我那时酷爱悬疑一类的书,想看又不敢看。这种矛盾的心理使我的好奇心经常蠢蠢欲动。“到底看还是不看呢?看吧,一定得看!”,我心想。于是我立马翻开书看了起来。“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看到这些句子,我便下意识的认为下面的内容就是写日记的人被吃了这种肤浅的恐怖内容。根本不能给人以刺激的感觉,于是我便丢掉了这本书,转而去看其他的书去了。
第二次重逢这本《狂人日记》也是在初一的时候的了。那时我看了许多书,也明白了许多道理,而且我还学了历史,就这样第二次重逢,我终于看懂了这本书。
《狂人日记》这篇白话文小说是鲁迅在1918年4月所写下的中国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他以“狂人”的视角来揭露封建礼教“吃人”的事实。文字虽短,道理甚深。鲁迅用富有文采的语言,批判了旧社会的腐败。在我真正的了解了鲁迅先生与其写作品背后的故事时,我才真正的了解了这本书,了解了其真正的含义。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该句话正是出自《狂人日记》。鲁迅先生以笔为剑,与众文人雄辩。在那样一个腐朽的社会里,很少有人能真正的“觉醒”。但鲁迅先生就是众文人中的觉醒者之一。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目睹了社会的腐败后的鲁迅先生,下定决心弃医从文,开始全心全意走帮助人们觉醒思想的道路。也正是这样,鲁迅先生的文章才十分伟大。
懂得一些道理,是需要我们思想上的醒悟,觉悟。但是同时也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才能使我们的思想境界不断提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引领新时代发展的“觉醒者”!
在小时候有一本书很火小王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大人的童话,童话不是小孩看的吗?大人的童话又是怎样的呢?
开始读这本书时让我很奇怪。很没有头绪,不明白为何小王子只在意他的玫瑰,放弃狐狸对他的信任。直到我遇见了我第一次养的猫,它是一只流浪猫,在草丛时被我们捡回了家,因为我妈妈不喜欢有毛的动物,所以我们就偷偷养在楼道里。我们每天放学都会去看它,它很瘦很小,可能是饿了太久我们一给它喂吃的就激动的爬起来往我们身上扑。但它很乖,我一点也不怕,时不时就抱起来撸毛,开始每天都有很多人去喂猫,时间长了就没有人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去,我想将它领养回家,便跟父母保证数学期末考九十分,他们就同意让我养。
那是我第一次那么认真的学习,为了能领养一只猫。如愿以偿,我领养了那只猫。它很聪明只要我说”咪”它就会从楼道里出来找我。
它游走在我整个暑假。它到我家那一刻,我才知道它原来是个”粘人精”,只要我坐下,它就要我摸它。我看电视时,它会变成我的毛毯在我的腿上,早晨它就像一个定时闹钟每天早上爬到我的床上扒我的被子直到我摸它,它才会停下来,有一次找我买冰淇淋时,它到我爸妈床上玩,被我妈发现了。她再也忍受不了,家里有个有毛的东西便把它丢出去了。我失去了我的猫。我感觉我像失去了世间最为宝贵的东西。我不敢想象他在外流浪会是怎样的,是饥饿和无家可归想到这我的心就会突然的绞痛。那样的痛我至今无法忘却,所以我一直不能忘记它。
那时候,我心中的猫就像小王子养的玫瑰,都是独一无二的,正如书中所说,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哪有什么放不下的,我们放不下的正是曾经满腔热血真心付出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