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哲宇,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我跟别的同学长的都不一样,我身高1。5米,体重80斤,长得白白胖胖的。
我有一双大眼睛,有多大呢,这样跟你们说吧,跟葡萄差不多大,炯烟有神的。我的眉毛很密,比树上的叶子还要密。只要你在班上看到白白胖胖浓眉大眼的那个男孩,那百分百就是我啦。
我特别喜欢吃。每次我吃饭的时候都是连一粒米都不剩,因此我也有了“大胃王”这个称号。
你们不信,那我就给你们举个例子吧。记得有一次,我吃晚饭的时候,我一次性吃了两大碗米饭,结果都没吃饱,连爸爸妈妈都说我肚子是个无底洞。
我有一个怎么都改不了的毛病,就是马虎。为此我也挨了不少批评。其中让我最委屈的一次是期末考试。老师把卷子发下来,我一看试卷题目,别提多简单了。于是我三下五除二就把试卷给做完了,我看到别的同学还都在冥思苦想了,心里得意极了,心信满满想:这么简单的试卷百分百能拿100分。过了几天,成绩发下来,我考了85分,我难过极了,决定以后再也不马虎了。
对,这就是我,一个爱吃,有点马虎又有点可爱的我。
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张能说会道的大嘴巴,一双明亮发光的大眼睛。你们猜到他是谁了吗?那接下来就让我带你走进他的世界。
他是一位“见钱眼开”的小伙子,只要爸爸妈妈提到钱这个字,他就两眼冒着金光,两只耳朵竖了起来总要追根到底。有一次爸爸带他来到了玩具店,让他挑一件喜欢的玩具。他像闪电似的一下子跑了进去,转了一圈后又走了出来,眼球咕噜咕噜一转,用邪魅的眼神对爸爸说:”爸爸,我都十一了,要什么玩具呀!你直接把玩具的钱折现给我不就行啦!”爸爸听了,觉得他长大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他的手里塞钱,他一接到就向家跑去,一路上洋洋得意,一边跑,一边还不忘对钱亲上几口。他为什么这么喜欢钱呢?因为他想攒到足够的钱后,在三八妇女节的时候买礼物送给他的妈妈。
他虽然是一位“见钱眼开”的人,但也是一位热心肠。一但同学遇到了什么难题,他会用心去帮助别人,不管别人哪里受了伤,他都会去扶他进医务室,只要是他能够做的事,他决对不会临阵脱逃,而是义不容辞地帮助别人。
你们猜到他是谁了吗?没错,他就是我——刘品茁。一个“见钱眼开”而又热心肠的小男孩,你们想和我交个朋支吗?
我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亲朋好友们都说我大头大脑、大耳朵,眉清目秀的,长大了一定有出息。呵呵,其实我又高又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双眼皮,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去拍全家福,摄影师叔叔说我长得白白净净,很文静,是个帅小伙。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我性格中等,有点内向。在一年级刚入学时,我还挺内向的,不太和同学们一起玩耍、互动。现在到了四年级,我现在已经和同学们很熟了,前些天还有点过于“调皮”,当然我最近也已经改正了。
我在班级里学习比较好,是中队长,目前是学校的大队委员。我在学校课间休息时,喜欢帮助成绩较差的同学订正作业或指导他们学习,我会耐心的教导他们,教他们解题过程和思路,让他们赶快跟上学习的脚步。
我还有很多兴趣爱好呢,我每周三,会在学校课后兴趣班学习打篮球;每周五晚上,我在小区外面练毛笔字;每周六,我还会去学习架子鼓,已经取得六级证书了。
我非常希望我以后各方面都能越来越好,发现自己更多的优点,弥补更多的缺点。就让我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吧。
大家好,我叫周淏,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下面我要简单的介绍一下我自己。
在我看来,最能体现我外貌特点的是我的皮肤,我的皮肤黑黑的,黑到什么程度呢?妈妈经常调侃我说:“你如果再黑点,晚上出去大家都看不到你了,就只能看到一排白牙在空中飘。”说完妈妈还哈哈大笑。记得有一次我和伙伴们晚上玩捉迷藏,因为那天我穿深色的衣服,我躲在一个黑漆漆的角落,他们从我身边经过,竟然都没发现我,当时我就在想:“皮肤黑也是我的一个优势啊!”
我的性格是活泼开朗有爱心的,我每天都不愿在家静静的呆着,一有空我就跑出去玩儿了。一天上午,我哼着小曲儿,悠闲自在的在小区里溜达,正在这时,旁边的排水管里发出“喵喵”的声音,我的心立刻揪紧了,我连忙蹲下来往里面看,一只小猫蜷缩在里面,我想它一定是饿了,就跑回家拿了根香肠过来喂它,小猫闻到香味后就向这边走来,它认为食物没事之后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我最喜欢运动,平时写完作业后,我会叫上小伙伴一起骑自行车、跑步、跳绳、丢沙包、玩你追我跑的游戏……每次运动完都大汗淋漓,浑身充满力量。
通过上面的介绍,你了解我了吗?
今天,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我想让他快点熟识我。
我,一个大脑袋上挂着两个“小灯泡”——眼睛。棕晶色的眼眸格外炯炯有神,长睫毛忽闪忽闪,可惜被一副黑色的眼镜挡住了睿智的光芒。眼镜底下是一个大大的鼻子,分外引人注目,爸爸甚至笑说鼻子比嘴巴还大。一头乌黑的短发,半遮着一对蘑菇似的耳朵。
同学们总爱称呼我为“小法布尔”。课间玩耍时,我总爱跟同学们去花坛一探究竟。同学一招呼,我就兴奋地跑去。半蹲在地上研究各种小昆虫,看它们觅食、劳作,简直是个动物王国。有时,我们一边观察一边讨论,激烈的争论甚至盖过上课铃声。唉,这该死的求知欲啊。在家时,我也常常沉迷于昆虫书籍,尤其是《昆虫百科》,百看不腻。
我最喜欢的其实是打篮球。我就像总是跟奶奶“讲规矩”的王葆一样,但凡爸妈要求我做点什么事,我都会提出条件——让我打会儿篮球。让我做试卷,可以,做完得让我打篮球;让我干家务,也不是不可以,还是得让我玩会儿篮球。一到篮球场上,我就如灵活的猴子,带球过人,和队友打配合,样样拿手。风吹起头发的瞬间,好像自己是个了不起的篮球明星。
嘿,新同学,这样的我你记住了吗?
镜子里那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相貌堂堂、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人是谁?你们肯定猜不到吧?那就是我!今天,我就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十分喜欢读书,每当我手中拿着一本书在“津津有味”地“啃”着时,就算天打雷劈,我好像也听不见。有一次上课铃已经响了,我还在“啃”着一本书,直到同学们说:“老师好”时,我才知道上课了。
别以为我是一个书呆子,不看书时,我可调皮了,上树捉鸟,下水摸鱼,样样精通。我还很喜欢运动,尤其是踢足球。我还是足球社团的呢?瞧!我们正在打比赛,我拿到球,在边路运球,突破,一脚打门,球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犹如一道闪电,射入了球门,进门得分!
但是,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也不例外,我很粗心,有一次听写,老师说默写《芙蓉楼送辛渐》这首诗。我想这不小菜一碟嘛!提笔刷刷刷就写完了。可是,听写本发下来后,打开一看,就是一个鲜红的叉,哪里错了呢?原来我把“一片冰心在玉壶”写成了“一片冰心在玉壳”,唉!我真的是太粗心了!
这就是我,一个酷爱读书,热爱运动,又十分马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