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
与法同行,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比如说,我们旅游到某地,有些人会随手在名胜古迹上刻上“到此一游”的字样,殊不知这一行为就可能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是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因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
与法同行,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常说的“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遵守法律、纪律,我们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比如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那么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此时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hTtPs://WWw.WenANdAqUaN.cOM
在校园生活中,与法同行,就先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不说脏话谎话,不抄袭作弊,不打架斗殴、恶意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等等,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尊重他人,爱惜自己。有时违纪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举起右拳,在此庄严宣誓:“遵纪守法,团结向上,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你们知道我国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是今年的哪一天吗?是12月4日。从2023年开始,每年12月4日就是我们的“国家宪法日”,也就是“全国法治宣传日”。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基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所有的法律都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
也许有同学会问:“法律不是离我们很远吗?”不,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举几个例子吧!比如,我们每天都会来学校上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假如你的爸爸妈妈没有送你来上学,他们反而违法了;再比如,我们的父母有责任保障我们的安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我们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这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平常事,每一件都被法律保护着。
孟子曾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来说,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是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在具体的生活中,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在家听爸爸妈妈和长辈们的教诲,孝敬长辈,勤俭节约,主动做好力所能及的事,做一个懂事听话的好孩子;在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学习、互相帮助、热爱劳动,做一个好学守纪的好学生;出门在外要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不破坏公物,不随地吐痰及乱扔垃圾,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尊重宪法、遵守宪法更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我们应该每一天都要求自己遵守好每一项法律规章,做一名新时期遵章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不仅如此,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心中、更在我们一言一行的践行中。让宪法的阳光洒满华夏大地,为我们的成长、为我们的祖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保驾护航!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初一(3)班的XXX,我是初一(3)班的XXX。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法制宣传日。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知法、懂法、守法》。
青春是靓丽的,也是娇嫩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让青春绚丽多彩而不至晦暗无光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必要的。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防范呢?回答我们的是一句屡见不鲜的话:知法、懂法、守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有力的。
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我们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可法律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尽管我们知道法律的含义,但我们是否足够重视它们呢?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这些看似不会发生,也或许对于我们来说“无稽之谈”的事件,但却没有那么美好: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2023年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数目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70%,同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这庞大的数字不得不拉起我们的警戒线。
然而,恶习往往是走向弯路的路标。刘备告诫儿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到今天依然不过时。生活中一些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平等的,也是威严的,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我们总希望自由自在“畅游天空,遨游大海”,但身处在法制社会,“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规范我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行动。冲动、困惑时,让法律唤起你的理智。迷惘、踌躇时,让法律指引你的道路。知法、懂法、守法会让我们的青春少走一段弯路。
只有知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法”根植于我们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法在我心,我心有法!”
“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让我们在遵循法律轨道茁壮成长,并让法律的大树长青于我们内心,永不枯败,牢记法律的准绳,豆蔻年华的你我肩负祖国明天的辉煌。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在座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很荣幸能站到这个讲台上。我演讲的题目是“讲规矩,守法纪”。
习近平总书记说: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将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回首中国的历史,从人治、专制再到法治,中国共产党党走过的是一条艰苦奋斗的道路。动荡飘摇的文革时期,法治混乱,四人帮兴风作浪,有多少人失去基本的人权,成为制度缺失下的牺牲品。再看如今我国的腐败官员肆无忌惮,省部级高官接连落马,更有小官巨贪现象。所有这些行为都是对法律的漠视,都是目前法制不健全的表现,对我们的党和国家事业,对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维护自然、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法律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是整个人类是多么的重要!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那是何等的自在?人人都向往“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自由,却总是忽略了鱼不能上天,鸟不能下海。有道是“万物皆规律,有法天下和”,万物都要在“法”中才能有自由。正如鱼儿在水里游,鸟儿在天上飞,才能自由自在的生活;走路靠右行,过马路要看红绿灯,才能维持交通顺畅。人类在促进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如果丢失了规矩,就像火车脱离了轨道,飞机迷失了航线一样,社会便会混乱一团,生活就会杂乱无章,人类就会停止不前,科学也就无法发展。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遵纪是守法的前提,青少年作为中华民族复兴梦的实现者,要从小将遵纪守法的思想和习惯深入骨髓。各位同学要常问问自己:
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
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
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没有?
我今天损害公共财物没有?
我今天违犯校纪校规没有?
国法校规,它不是束缚我们的牢笼,而是保障我们安稳宁静、身心自由的护身符。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还要学法、用法。我们要学会利用好法律给予我们的权利,去做正确的事情。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公民唯有敬畏法纪,才能慎独、慎微、慎行,成为一个正直的人。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校园学子的言行常态,一起努力营造“讲规矩、守法纪”的浓厚氛围,用实际行动彰显青春风采,在遵纪守法中谱写靓丽人生,装扮巴东明天的辉煌。
社会的法则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法律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可以使我们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但如何有效的,正确的使用法律来维权是最重要的。
知法是使用法律的前提,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在每一个人的面前他都是平等的,知法是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充分对法律有了了解,也是使用法律的第一步,而许多犯罪的人就是不知道不了解法律才会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法律,在这个现代社会科技发达的时代,了解法律非常便捷,非常全面,法律不是遥不可及,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时常伴随着我们,过马路和乘车时,法律是红灯停绿灯行,在旅游观光时,不得损坏文物,在公共场合如医院不得大声喧哗。
懂法是使用法律的原因,如果不懂法何来守法,又何来用法,法律有时并不是浅显易懂的,但也并不是深奥而无人能懂的,懂得法律才能更有效的手法,而太多人天真的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最终也逃不出法网,地铁,火车等方便快捷的交通方式,却因为人们都不懂反而变得麻烦,地铁火车等交通工具频频发生,乘客阻止车运行,理由则是以等人为由,他们殊不知自己没在手法的原因,是他们没有懂法,法律虽然可以维护我们的自身权利,但不是在任何时候。
守法是使用法律的关键,只有在守法的基础下才有资格去使用法律,法律是所有人都会受到处罚判刑以及死刑的,在我看来都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看来残酷,法律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守法是我们不受法律制裁的方式,法律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讲都是严格的,公正的,绝不会有任何一个漏网之鱼。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全体人民通过遵纪守法的行为去建立和维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尊敬的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19级高护9班的XXX,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知法、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件,现在并不少见。网络上时不时可以看到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比如说:某13岁男孩残害六岁男童,某15岁女生弑母,有两名13岁少年杀害同学等等,当然他们也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我不断的在想,倘若她们懂法知法,她们还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吗。所以今天,我想给大家科普下跟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3年12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开始执行。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想我们所有同学应该都有14岁了吧,达到了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了。下面让我们看看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的责任: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聚众斗殴罪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绝不触碰法律的底线,为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位老师同学,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知法,懂法,守法。
“法律”这个词在我们心中并不陌生,但对于法律大家又了解多少呢?邓小平爷爷曾说道:“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不仅仅要学习知识,更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最基本的条件。所以,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这既是父母、学校、社会、国家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我们成人、成学、成业、成才的重要前提。
对于我们中学生而言,法律既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例。所以,中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守法的开始。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
那该如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呢?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应该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一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例如: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等等。
二是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理解宽容、友好相处。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法纪观念,冷静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校可以向老师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言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三是要多参加有益活动,杜绝不良嗜好。课余时间应该多与参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不要上网吧,沉迷游戏,
四是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要有正义感,在校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在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法纪校规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当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悔莫及!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伟大祖国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A:我是二年六班的XXX
B:我是二年六班的XXX
合: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做知法懂法的中学生”。
A:遵纪守法,人人皆知。可是有多少人能真正把它放在心上呢?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B: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中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A: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B:我们去看看社会上一些不好的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律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因怨恨而报复,把法律置之度外,杀人放火…。这些行为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都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引导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A: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只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B:法律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懂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合: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