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提到法律,提到违法犯罪,同学们可能会联想到杀人放火、贪污腐败,认为只有这些行为才是犯罪,总感觉似乎犯罪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校园并非是一方净土,当我们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犯罪离我们很近,我们的身边是否存在小偷小摸的现象;是否存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象;是否存在携带管制刀具的现象。2010年我校的一名学生处于义气为同学抱不平跟别人发生冲突一脚踢在对方身上,造成脾脏破裂。根据司法鉴定构成轻伤,法律规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既构成犯罪,因此该学生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一失足成千古恨。2023年市内一高中学生发生冲突,一学生受了欺负,回教室拿出管制刀具将对方刺成重伤。
今天站在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给大家讲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体力、智力的发展已比较健全,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就是指法律法规。因为有了法律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社会秩序才能得以正常维护。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3、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4、胸怀宽阔,因小事同学间发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hTtPs://WWw.WenANdAqUaN.cOM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关爱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熟悉的话语,当同学们蹒跚学步时,家长会说:“小心前面的石头”;当同学们出去玩耍的时候,家长会说“外面车多,注意安全”;上学前父母家人会叮嘱说“路上注意安全,不要和同学打闹”。似乎大家都在重复着同样的话语,有时还真是显得罗嗦乏味。但只要用心留意一下,会发现,在这平淡无奇的话语里,却凝聚着亲人、老师最深的爱意和关怀。关爱自己的生命,从遵纪守法做起。
01
自律
遵纪守法,就是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
02
自律
遵纪守法,就是遵守社会公德和各种法规,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03
自律
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如果我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根据实践经验,建议同学们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以下两点:
01
自护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02
自护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03
自护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谢谢大家!
亲爱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有人说,我们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宪法又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都是宪法的在各个领域的具体发展,宪法是重中之重。所以我们今天要在这里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明确地告诉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要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也更加迫切需要我们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
或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有这样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其实,政府就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宪法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奉法者强则法强,奉法者弱则法弱”。作为新时代法制接班人,我们中学生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的正式实施日,同时也被确定为宪法宣传日,我们要以这次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让宪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日,今年是第X个宪法宣传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师生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传法。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才能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明天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才会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应该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好自己依尽的义务。
四、传法。不仅我们师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特别是我们的家长,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学生,学习、掌握运用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自生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当下,更影响着我们的未来。在这里,我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制意识。
2、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用法律规范、约束自觉的行为。
3、不断提升明辨是非的水平和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和他人利益,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大家一起努力吧!
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早上好!
在开始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前,王老师先来考大家一个问题: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是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说到“宪法”,大家并不陌生,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23年五次修订。今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3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形式丰富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1。开展宪法晨读活动;2。观看民法典公开课视频;3。“五个一”法治教育活动。活动内容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防范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将法治教育内容与学校教育的方方面面有机融合。不断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学们、老师们,“勿以恶小而为之”,“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与法同行,强化法律意识、提升法律技能,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初一四班的XXX,很荣幸今天代表我们筑梦四班在庄严的国旗下讲话。
众所周知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我们也迎来了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让法律常驻心间。那我们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我们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说,了解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比如课堂上我们有发言的自由,但是没有讲与课堂内容无关的语言的自由,否则,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我们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我们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我们有言论自由,但是不能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法制宣传周”是我们一起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普法的好时机,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每一个班级,送进每一位同学的心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日,大家也许有所不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也称“西湖稿”,就诞生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美丽城市。
国家宪法日设于每年的12月4日,今年是第X年。设立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形成尊重宪法的社会氛围,更重要的是真正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为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因此恪守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利武器。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宪法是高高在上的大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从我们一出生,宪法就默默守护着我们,从诞生后的抚养权、继承权,到上学的受教育权,成年后的选举权等等,从幼儿园认知的国歌、国旗、首都,无不渗透着宪法的元素。为此,我们应以宪法日为契机,在学宪法,懂宪法的基础上,做到知行合一,就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宪法日指示强调的,“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忠实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很荣幸在国旗下讲话,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青春与法同在——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23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遵守社会规则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而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宪法制定,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斗新时代,尊法守法是我们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宪法与我们同学们并不遥远,从出生这一刻起,宪法便保护着你。《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你到了适当年龄进入学校,《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斗权利与义务。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而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遵法守法,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发展中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是我们认识法律,了解法律,养成正确法律观的好时机。我们要尽早认清违法危害,增强自身法治观念,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杜绝自身不良行为,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远离违法犯罪。同时了解法律也能更好地保护自身,作为弱势群体,我们面对侵害,既要勇敢与违法犯罪斗争,也要善用法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既不能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也要进退得当,保全护自身。
同学们,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以宪法为引,号召公民增强法治观念。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肩负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只有知法懂法尊法守法才无愧为新时代的青少年。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到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们心中》。
2023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宪法日”。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们的最高行为准则。我们要守法首先要遵守宪法。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着国家的命运、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我们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生活中重要地位和作用。
我们知道宪法和法律都是为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我们要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哪些事必须做。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和谐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全面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将来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而努力奋斗!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高一10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古今中外,法律总是用来维持国家正常运转的工具。而在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有义务去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并遵守宪法。
我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宪法,而我们今天使用的1982年宪法正是在它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宪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根据我国国情以及人民需求来修改宪法。宪法规定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短短的一句话便将我国与资本主义国家区分开来了,同时它也决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其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正如柏拉图所说:“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这也是和我们中学生关系最密切的部分。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只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升自我综合素养,才能立足于当今竞争激烈的世界,才能实现我们的中国梦。总而言之,宪法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生活,我们要做一个懂法知识分子。
当然,我们在享受宪法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必须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宪法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能惩戒破坏社会秩序的人。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威胁着本应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由此可见加强法制建设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政愿望增强的要求,国家不断丰富基层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从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扩大人民的有序参与;同时也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最有代表性的便是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图还社会一片安宁。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遵守宪法要从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让座,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再扔进垃圾桶,耐心等待红灯,排队买单,尊师敬长;对于成年人来说,遵守宪法要从认真负责做起: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远离贪污贿赂;对于党和政府来说,遵守宪法要从依法治国做起: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坚持全意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政府依宪行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知识分子。
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中,我们不仅要遵守宪法,还要宣传宪法,让法的精神深入每个人心中,让法的行为体现在生活每一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倒背如流,更要铭记于心。当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用法知识分子。
让我们一起学宪法,讲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争做宪法卫士,共创和谐社会吧!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二五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好青年。”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处处都需要与法律打交道,法律已经完全融入了我们的生活,例如:法律规定我们拥有学习的权利,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以及在网上购物时,可以在七天内无理由退换。法律在不断丰富的同时,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提供了很多帮助!
我们作为未成年人,法律也给予我们特殊保护,但不意味我们可以越过法律的边界进而违反法律!我们在平常生活中要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明白自己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和不应该做的违法行为,并将这形成对自己行为的准绳,知法、懂法、守法就是新时代好青年的准标!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在此我呼吁大家:①知法,不随意触碰法律的边界,认真学习宪法,认清违法后果;②懂法,做到心中有法律,行为上践行法律;③守法,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章守法,严格要求自己;④当别人有违法行为时,要及时规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法律既是对生活的保障,但也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所以我们要杜绝违法行为,健康快乐成长!“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好青年,”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
大家好!我是高二七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做文明二中人》。
莎士比亚曾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法律之于世界则平息纷争;法律之于国家则治国安邦;法律之于社会则维护和谐;法律之于学校则如铁骨钢架。我们要实现抱负,首先应当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依法治国方略只有在良好的宪法意识环境中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2023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是否完善也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三、不说谎、不偷盗、不义气用事。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人类文明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同学们,让我们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相互帮助,团结奋进,做文明二中人,为建设“法治中国”添砖加瓦,携手并进,砥砺前行!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指导教师张蓉老师。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开始实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2023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主席在会上做报告,报告明确提出:一切组织和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作为中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也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学校上课、学习、生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要求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作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做出了明确规定和相应的保护。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律,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素质,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努力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让我们师专附中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知识,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大家早上好!
我是一四班的王老师,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运行。法律和我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更应该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的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我们现在要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是否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些同学却没有这种法律意识,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会乱扔同学的橡皮,会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乱涂乱画,甚至还会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还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同学张口就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所以王老师希望,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班级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的行为影响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一起共同成长,成为最好的自己!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是第XX个法制宣传日。
法者天下之公器,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宪法从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有着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因此,我们要从小树立遵守宪法的思想,培养宪法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意义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终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这样一代代传承优秀的行为习惯,让宪法支撑起整个民族的精神,渗透到了人类灵魂的明天。
西汉初年,文景之治;东汉年间,光武中兴;追隋朝开皇之治,忆玄宗开元盛世……这些古时社会繁荣时期都有一系列的法制。自“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时开始,转眼新时代的中国拥有的便是如此的“宪法之治”。所以,我们可以有幸站在这里,把那些不再完全的辉煌完全复合,以宪为桥,以法为梯,走向我们伟大的中国梦。
中国梦是民族的,是国家的,也是个人的。以一个个体自居,本身是不可能通过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对学生的我们而言,法就是教育、学习上的基本保障,我们理应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在这抹红色之下,共同许愿,让讲法懂法知法的风尚在我们的校园生根开花,蔚然成风。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