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发展规化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文案网收集 HtTps://WWw.WeNaNdAQuan.cOM )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6、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镇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承包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青少年是祖国四化建设的接班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每个学生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这是全体师生和家长们的共同心愿。为了让我校学生更
加健康活泼的成长,使他们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我们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电有一定的危险性,严禁同学们随便动电源、灯口、电开关,并用湿布擦拭,用湿手按开关,拨插头或站在高压线变压器下。
2、遇到高压线杆倾倒,电线横垂路面时,一是要远离防止触电;二是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抢修,上刻严禁侥幸通过。
3、在楼房要注意,严禁从窗户或阳台柱下探身和楼下熟人交谈,以防出现万一。4、使用饮水机时要格外小心,以防不慎被热水烫伤。
5、学校清校后包括周末未经老师许可,严禁任何学生入校逗留和打扰。
6、上学和放学时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刻,马路上车多人多,严禁在道路上随意穿行、猛跑,必须要左顾右盼,注意避让车辆。
7、严禁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和做其它危险游戏,走路要专心,不可以东张西望或看报,不强行拦车或扒车。
8、骑自行车严禁攀附车辆行驶。严禁在路上表演车技,如双手离把,追逐赛车或相互别车,骑车时严禁一手打伞,一手扶把。严禁在自行车架前带人,以免挡住视线。严禁在校生骑摩托车或助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9、由于洪水原因造成的道路塌陷,桥梁冲毁,或者道路被拦腰切断并有急流通过时,只能在安全地方“暂时避难”,严禁冒险强行通过。
10、在上学、放学途中,如遇到大风大雨要迅速寻找结实可靠的物体,房间进行躲避,不要急于赶路,免的发生危险。
11、严禁吃零食,吃无照商贩和流动摊位出售的冷饮、爆米花、豆腐脑、熟食、油炸品等食品,这些冷饮和食品卫生大多低劣,难以保证卫生,容易伤害、伤胃和引发食物中毒。
12、体育运动可以锻炼身体,增强胆识,培养同学们的耐力和毅力。如果体育锻炼中不注意保护自己,忽视事故预防工作,就容易出现运动伤害,如擦伤、拉伤、扭伤、骨折、胸闷、呕吐、脑震荡等,严重的还会造成终身残疾以至死亡。所以在进行单、双杠,跳高、跳远、长、短跑,投铅球、投标枪训练时一定要按老师口令行动,不可有丝毫马虎,未参加训练的同学避免和正在训练的人员发生碰撞。另外因身体健康原因造成的不能参加激烈的体育运动,需及时报告学校,并出示医院相关证明,申请免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事件。
13、夏季节是游泳的好季节。如周末、暑假要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结伴到浅水区和水流不急的地方游泳。平时严禁任何学生利用午间和下午放学时间单独或结伴外出游泳,这样极易出现溺水事故。
14、游戏时严禁玩暴力或危险性游戏,暴力和危险性游戏包括:手持木棍互相打遥;互相用石子、木棍等物投射;用铅笔刀、铁锹等锐器在同学面前挥动打闹;攀爬围墙、门窗、栏杆、楼梯护栏、电杆、旗杆、树木等物;点燃废纸、树枝玩火;在公路上骑着自行车相互别车,赛车或扒乘货车等。
15、严禁任何学生带裁纸刀、剪刀、铅笔刀、刻刀入校,如需削铅笔必须在家中完成。如遇上劳技手工课,由老师统一分发刻刀,下课统一收回,每位学生必须如数上交老师,严禁私藏。
16、中学生行为规范中要求,严禁在校生吸烟,严禁躲在墙角、楼梯口、厕所等处偷偷吸烟,为躲避老师或家长,就随意将烟火扔掉或藏在袖口、衣袋里,未熄灭的烟头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容易给家庭或学校造成重大损失。
17、校园是求知,学习的场所,人员多而且集中。特别是同学们年纪小,自我保护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等火种进入校园。
18、实验课上使用的化学药品,有些是易燃品,操作时一定按教师的要求去做,严禁随意自行配制药品和违反操作规程。
19、不要过分强调与某人或某几个人要好,排斥他人,受到他人无理嘲笑,批评或谩骂时,要心胸豁达,能忍耐。切忌情绪激动,过分生气而失去理智,与人发生争斗,甚至出现行凶等违法犯罪行为。
20、遇到坏人要善于保护自己,学会识别身边的好人与坏人,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更显重要。坏人一般指品质恶劣的人以及进行抢劫、盗窃、诈骗、拐卖、杀人放火,流氓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
21、晚上、清晨外出时要走灯明亮、宽敞的街道。严禁走偏僻的小径或荒地,必须要结伴而行。坏人做案前,善于伪装,假装警察或执法人员,声称学生违法犯罪,借机强行带走,进行绑架、拐卖或抢劫学生钱财,对女生非礼等。我们要高声呼喊,凭借智慧开动脑筋,随机应变,先要设法摆脱危险,然后再向老师或公安部门报警。
各位同学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良好的生活空间是我们青少年健康、活泼成长的重要条件,望广大同学时刻树立“安全第一”、“防范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临沭县第一初中学安全防范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一、指导思想
以市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及公私财产安全安全,坚持以树立学校“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师德高尚、校风文明、水平一流、成才有望”的品牌形象为目标、保证学校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从而全面推进学校建设。
二、工作原则
l、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
2、坚持科学运行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分层负责的原则
5、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三、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二)治安管理制度
(1)值班巡逻制度
l、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后勤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2)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3)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四)法制教育相关制度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l)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2、对于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l)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五)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l)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2、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制度
l)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六)集体外出交通制度
l)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七)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防汛法》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作到思想、组织、指挥、职责任务五到位。
2、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有畅通的通讯网络,保证24小时畅通无阻。强化防汛值班制度,校长亲自带班,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离岗。组织好抢险队,准备好应急物资。
3、对我校所有的建筑物、电路、电器、排水系统等进行认真的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八)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物品的购买、运输必须事先请示领导,严密组织专人负责。
2、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物品的使用必须严密组织,事先申请、填好记录、专人负责,及时收回严格保管。
3、校内禁止存放汽油等烈性燃料和烟花爆竹等,教师个人的摩托车等禁止在办公场所存放。易燃易爆药品要依据各自性质、分类、分柜保存,避免发生火灾。
4、健全危险品的进货和使用帐目,使用剧毒药品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领用手续,用后剩余药品及时入库保存,并做好记录。
5、剧毒药品库要求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只有两个人同时在时才能领取剧毒药品,剧毒药品要放在保险柜内,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
6、禁止学生将任何化学药品带出实验室,禁止学生将危险品带入学校。
7、在教师、学校使用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药品及剧毒气体等,必须严密监控,设计险情处置方案,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并事先进行安全使用教育辅导,实验结束后,要切断电源、收回剩余药品。
(九)校内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l、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示,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明确要求,讲解安全知识。
3、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4、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5、活动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秩序的带回,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防止拥堵伤害师生安全。
6、活动进行中,设专人检查电器、音响、灯光、电路等温度,防止火灾发生。
7、各年级各班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的活动,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
(二)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迟到、旷课、出走等情况,班主任及时进行家访。
(三)建立健全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
填写值日登记表,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内外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建立安全工作定期例会检查制度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的安全。
二、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一)认真落实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每学期进行一次紧急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根据地域、环境等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
(三)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提高师生守法意识。
(四)加强对班主任的工作管理指导,提高班主任安全责任意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确保学校教学设施安全
学校教学楼等各场室的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灯完好,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完好,用电线路等无安全隐患,并加强各项设施的整改、维护管理。
一教室安全管理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关锁好,教室内不准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等。
4、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严禁学生课间在走廊和楼梯追逐、打闹和逗留。
二办公室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教师办公室值周制度。值周教师负责办公室外来人员了解,电脑和用电以及办公设施的管理。
2、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
2、电脑室的管理由专人负责,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严禁火种进入,不准在机房内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时切断机房电源。
3、学生使用电脑,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教师使用电脑室,必须实行使用登记制。
4、发现电脑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专人管理,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2、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指挥。
3、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门卫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门卫值班室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值班。
3、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的进入,要逐个严格实行登记手续。
4、上课期间家长不得随便进校,学生进校后不得擅自离校,来访人员经门卫同意、登记后可进入学校。
5、家长提前接小孩离校的要经过班主任同意,签写提前离校通知单,门卫方可允许学生离校。
6、管理好校园车辆出入,上课期间,任何车辆不允许进入小校园,教师车辆按规定地点和标准停放。
7、严禁小贩进出,无关人员禁止进校。
8、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学校各楼层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四、确保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教学安全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2、各科教师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站岗,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育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不攀楼梯栏杆,文明游戏,规范活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二)室外课堂教学安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教师和学生必须穿运动服、球鞋,学生必须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4、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5、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此,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老师要负责任。
6、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确保各种活动的安全
(一)集会、大课间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大课间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2、学校集会、大课间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加大对学校规程队的管理力度,坚持每星期星期一进行一次规程队整治活动,并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纳入级组评优中。教育学生严禁早上学、放学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完善紧急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一)做好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预防各种疾病消毒工作。
(二)做好防火灾、防地震、防踩踏事件等的教育和演练工作,坚持每学期进行1-2次紧急疏散演练。
为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环境管理
1、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2、校园内布局要合理,避免相互干扰。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
3、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严禁从事邪教活动。
4、严禁利用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5、学校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同时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在宿舍、食堂、各类专业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6、建立出入人员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7、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物影响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限期治理。
8、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按有关部门规定限期治理或搬迁。
9、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对已形成影响的,由有关执法部门负责限期整顿。
10、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扬、堆场、取土、采石。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墓等。
11、建立教师上下课交接制度,下一节课的教师要监督学生课间活动情况;严禁教师上课时擅自溜堂。
二、教室管理
1、定期对校舍进行维护,对校舍随时出现的险情进行维修,防患于未然,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2、新建校舍必须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提报基建计划,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批准后兴建,不经验收合格不准启用。
3、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教学楼、宿舍楼管理,严禁学生在楼内拥挤。进出教学楼要有秩序,按先后顺序,单行通过,一律靠右侧通行。不准争抢、不准推拉抄架,不准追逐打闹。特别是晚上放学要排队按楼层依次下楼,不准起哄,更不准拥挤,不准跑步下楼和沿楼梯下滑。严禁楼上学生从窗口向外扔东西或扒在窗口张望,实行负责人、教师轮流值班制度。
4、用电开关要正常,严防线头裸露,严禁在教室内乱拉电源线和乱接灯泡现象。
5、教学楼楼道、楼梯要悬挂灯泡,做到电路畅通,确保晚上用电正常。
6、严禁学生使用各种电器,严禁私自更换日光灯、灯泡等用电设备。
7、教室配备的电教用品,要做好防光、防潮、防热、防压等工作,保证设备与人身安全,发现故障立即关机。
8、严禁平房瓦破、烂笆漏雨,严防楼顶裂缝,电缆线老化漏电,楼内要安装消防设施。
三、宿舍管理
1、门、窗要牢固、通风,要配备宿舍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开关楼门。
2、宿舍周围要按装路灯,特别是女生宿舍要有防护措施,确保学生放心休息。
3、严格作息制度,熄灯铃响后一律关闭门窗、熄灯。
4、严禁私扯电线、安装插头,不准私接电器。
5、严禁私自配钥匙、私自留住外人。
6、严禁在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舍内点燃蜡烛、焚烧物品。
7、严禁学生携带并存放与学习无关的用品、刀具等其他工具。
8、严禁男教师、男生或校外人员在晚上随便进入女生宿舍楼内。
9、严禁学生在非休息时间擅自出入宿舍,严禁在舍内打闹、更不得爬门窗。
10、宿舍楼内走廊、楼梯道照明灯要齐全,开关线路要正常。
四、饮食卫生管理
1、食堂卫生。
⑴食堂内要设有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消灭老鼠和其它有害昆虫的孳生条件,生食、熟食有固定存放位置,不准混放。
⑵餐饮具洗刷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⑶实行地面卫生随时扫、冲,垃圾及时清运,环境卫生每周两次大扫除,达到室内无蚁、无蝇、无鼠。
⑷遵守公共秩序,购买饭菜,按顺序排队,文明就餐,友爱互让,不得在餐厅内外打架斗殴。
2、饮食卫生
⑴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持卫生部门发放的证件上岗,穿卫生服装。要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入厕不穿工作服,经常保持清洁。
⑵食堂、小卖部等不准向学生出售发霉变质的食品、饭菜等,防止食物中毒。
⑶学生要在饭前便后洗手,讲究个人卫生,严防细菌入侵,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⑷对食堂购进的肉、蛋、菜等食品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不准购买腐烂变质的食物。
3、教室宿舍及其他各室卫生
⑴要按规定时间打扫卫生,先拾掉能捡起的杂物,洒水凉干后,再扫地板。
⑵要每周一次擦洗玻璃,增强光照,增加透明度,使各室有充足的光线,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⑶教师要用无尘粉笔,预防传染病。
4、用药防毒卫生。
⑴宿舍内要定期消毒,定期集体灭蚊灭蚤。
⑵搞好传染病的防治。要定期进行体检,对甲、乙两类传染病都要及早发现,进行防治,防止蔓延滋长。
⑶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准私自集体组织学生接种疫苗或服用碘油丸等药品。
⑷各学校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卫生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律从国营医务部门进货,严把质量关,确保无伪劣假冒药品;对出售假药者,依据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⑸某些有毒物品,应与其他常用、清洁物品隔离,绝对禁止混放。
⑹学生实验时,老师要跟踪指导,严格按照实验规章制度办事,不准盲目乱动,以防药品腐蚀。
五、体育管理
1、体育课上进行具体的训练前,学生必须做好准备活动,并且尽量统一着学生装。
2、学生在做使用体育器材的项目时,如单、双杠等,教师必须讲清使用要领,做好示范,学生在没有掌握要领前,不准进行训练。
3、不准学生身上带钥匙、小刀等,女生不准带发夹,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在做“跑、追、跳游戏”时,要求学生必须按要求进行。
4、每学期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身体不适者,体育课仅作见习课。
5、在组织大型体育活动时,要有组织、有计划,教师对各项内容、比赛场地进行认真细致排检,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活动正常进行。
六、交通管理
1、严格控制师生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逐级申报审批,签订安全责任状后,方可外出。
2、学生放学必须站路队,由学校领导及学生组成路队检查小组,严格对各班级路队纪律进行考评。
3、严禁外单位车辆进出学校,非经允许,不得入内,允许进入后,按要求停放在规定位置。
4、在学校驻地设立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减缓车速以防意外。
5、学生在校园内不准骑车,一律徒步行走,不准跑跳、追逐、打闹,
不随意攀爬、追逐机动车辆,不准骑英雄车,上学来回要靠右边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我校安全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制和事故职责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潜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职责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职责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职责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I作职责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理解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群众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状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保密。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务必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路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职责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状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职责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用心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群众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贴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理解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带给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群众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忙措施。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务必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贴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资料,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潜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忙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能够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潜力。
根据当地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状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透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透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用心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内含、凶杀暴力等资料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职责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状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职责: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带给虚假状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职责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职责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职责书的第一职责人。本职责书的要求不因职责人的更换而改变。职责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5、本职责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