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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2023-10-06 15:43:57互联网各类稿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1

今天是三月十五日,提起315,大家一定不陌生,315是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协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都会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支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所以说,315是一个标志,它包含着公理和正义;它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同学们,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日子里,大家是否知道315的背后,其实包含的核心词就是两个字:诚信天文学家康德曾说过: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能引起人心深深的震动,那就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而今,内心那些崇高的道德法则,却需要我们再次呼唤。诚信就是其中之一。在经历了震惊全国的三聚氰毒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地沟油和瘦肉精等事件以后,引发了我们对社会上存在的诚信缺失情况的深入反思。它使我们深深懂得惟有诚实守信,能够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信任的人,才算是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

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必须遵守的原则,即使我们无奈迷茫,身不由己,也不能破坏这条原则,它就是诚信。诚信这两个字,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因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有太多的人情世故以及地位权力,财富名誉等等,很多人往往会忽视诚信这一基本准则,但只有诚信才可以立人,只有诚信才能使我们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同学们,不管你们过去是否说过言不由衷的话,做过言不由衷的事,只要现在诚实地面对自己,真诚地面对他人,从最起码的不欺骗老师和家长、不抄袭作业、考试不作弊做起,我相信一切都还来得及。这个时代更需要诚信,我们呼唤诚信,因此诚信的建立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诚信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诚信是最宝贵的美德,也是我们取信于人的根本。

同学们!最后我想衷心的向大家说一句话: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和谐消费,诚信为本》

当三月温和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不断地萌发。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春天萌发的草木,更再一次的增强我们的信念与勇气。

消费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价值基础,第__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是“共促销费公平”,这不仅是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更使助力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动力。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的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特别是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的保护力度,坚决消除“技术歧视”和“信息歧视”,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案网整理 WenAndaqUAn.COm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XX员工泄露客户信息,推销电话接连骚扰;网购商品图质不符,买家秀卖家秀斗智斗勇;汽车XXX发生异响,车主无奈无人问津;XX软件窃取信息,用户隐私频遭泄漏;XXX否认产品缺陷,公然欺骗消费者;盲盒式营销层出不穷,食品浪费弃之可惜……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虚增评论,充值打赏,大数据“杀熟”,这些令人扎心的消费就在我们身边;旅途劳顿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朋友聚会吃到残留着农药的蔬菜,你最爱的麻辣烫里也许飘着一层地沟油,面对身边的这一切,我们还能袖手旁观么?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国家于2023年修订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积极落实实施,例如新增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新增第四十条第二款:“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五十五条修改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1983年国家确定每年的三月十五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年的3·15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3·15,它已经成为一种标志,是文明与正义的化身,是平等与诚信的呼唤。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提高消费意识,防患于未然。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成立同时也提醒我们,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同样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言必信者,行必果,这是先贤们的呐喊。我们的国家要建立诚信,我们的社会呼吁诚信,我们每一个人渴望诚信。于是,有了以诚为本,以信为天。诚信是一种品格,是君子作风,是坦诚胸怀,是乐观豁达。守护安全,畅通消费,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从诚信开始。

因为年轻,我们青春无畏;因为无畏,我们坐拥梦想。我们不但要有梦想,还要给梦想一个高度。所以,在这充满希望的春天里,让我们借3·15的东风,把诚信播种在梦想的土地上,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是3·15一天的事,也不是一次国旗下讲话能做好的事,我们是消费者,消费在身边,维权在身边,诚信也在身边。让诚信铸牢维权,让勇气揭露失信,让理性伸张正义,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谢谢大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3

明天是3月15日,有同学知道是什么日子吗?对,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是一个倡导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日。

可能有些同学觉得,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大人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离不开消费和维权。也许在消费中大家遇到过这样的难题:

价格不菲的玩具,买来几天就坏了;心仪已久的课外书,竟然字迹模糊;看似可口诱人的食品,吃了却引起肠胃不适……

这时候,是自认倒霉,还是理直气壮地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如果你选择后者,那么老师就给你一个大大的“赞”!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小学生,缺乏些生活经验和消费常识,但维护合法权益,应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而“3·15”这三个数字不仅代表了每一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更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二字。对消费权益的维护不仅能促进各类企业、厂家生产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更能促使监管部门在监管时更加细致、严格,从而推动国家社会进步发展的步伐。

因此从现在开始,同学们就要多了解法律知识,学习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当然在维护权益的同时,我们也要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进行反思:是否购买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是否在不正规的小摊上购买过食物或做工粗糙的玩具?是否购买过盗版图书……

事实上,只要大家共同抵制“三无产品”,没有人购买,那么它们自然会消失。

最后,老师希望,同学们都能认真履行作为小公民的义务,从点滴小事做起,理性消费,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安全。更要真诚地对待自己和他人,争做诚实守信的小卫士,让诚信之花开满校园。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明天就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借着这个日子我想就3。15这个话题给同学们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同学们为了我们的校园更加美丽,应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可是,我们的志愿者们总会时不时的在校门口查到那些零食,其中,我看到有些零食的包装袋上面根本就没有生产地址,更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学们,如果你吃了这些东西,你的健康、你的身体将如何保证。我们一方面谴责那些黑心的老板们生产制作、售卖这些东西,一方面也告诫同学们,在购买任何物品时,尤其是吃的、入口的东西时,一定要注意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是已经过期的食品,坚决不购买,甚至可以举报。

第二个我要讲的是诚信。

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都会公布一些不法商家,生产食品药品不合格。这些不法商家只追求利益,而缺少了诚信。而作为学生,我们的学习更需要诚信,我相信每一个学生都不想成为那个假冒伪劣的学生,都想要成为那一个具有真才实学、学富五车的合格的真学生。那么我们就要从我们学习的一点一滴做起,每一节课我们要用百分百的注意力去听讲,否则你的这一节课就不合格,也就是不讲诚信;每一次作业,我们也要自己认真去完成,如果你没有做完或者是抄袭的,那么你的作业就是不合格的,这也是不讲诚信;如果每一天的任务你都完成了,你就度过了一个合格的一天,否则你这一天就是残缺的、就是伪劣的;每一次的考试,更需要诚信,更需要杜绝作弊现象。

同学们,我们一生的求学之路,求知生涯,来不得半点假冒,来不得半点伪装,我们的学习,需要诚信;我们的成长,更需要诚信;让我们一起用诚信为我们的成功和幸福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高三(3)班的XXX,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着更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行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__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政府和企业联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网+”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维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健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攀比式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等等。

实际上,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不论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认真履行消费者义务,我们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识从我起步,维护消费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6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想问同学们两个问题,第一个今天是几月几号,那315又是什么日子呢?是消费者权益日,自1983年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行大规模的活动来宣传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接下来我先给大家讲个小故事。

一对贫穷的农村夫妇,买了一包种子,种到了田里,到秋收时却颗粒无收,因为买的是假种子;农村夫妇绝望之余,买了瓶农药一饮而尽,可是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因为买的是假农药;农村夫妇感慨万千,想死却地狱无门,心情很是郁闷,又买了瓶酒一饮而尽,可是这次他们再也没有醒过来了。我不用说大家能猜到,:“他们买的是假酒。

好,刚才跟大家开了个玩笑,言归正传,今天我给大家带来的演讲题目是:“3。15诚信以致远”

孔子说:“民无信而不立”!诗人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民间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都极言诚信的重要。几千年来,“一诺千金”的佳话不绝于耳,广为流传。可见,诚信自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经过漫长、沉重的生活之浪淘沥而出的赤纯之金。

诚信是什么?

诚信没有重量,却可以让人有鸿毛之轻,可以让人有泰山之重;诚信没有标价,却可以让人的灵魂贬值,可以让人的心灵高贵;诚信没有体积,却可以让人心情灰黯,苍白,可以让人的情绪高昂,愉快。

有了诚信,才有了商鞅城门立木的一诺千金;有了诚信,才有了过五关前”赤兔胭脂兽”的一骑绝尘;有了诚信,才有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承诺;有了诚信,才有了戴高乐从命站岗而叱咤风云的一天。我曾会笑戴高乐的笨,觉得坚持跑步同学的傻,可是到后来我意识到:“诚信和诺言不仅仅是几句话,如果你说了,但是没做到,那它们就是宣告你将失去美好东西的。

3、15诚信,曾经的简单字眼,如今却饰演多种角色。千百年前的儒学大师发自肺腑的呐喊,饱学之士终生恪守的君子作风,是诚信;一声“然诺重,君须记”,换来一声叹息。诚信,似乎与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格格不入。诚信之风将止将息,有识之士扼腕叹惜。从“冠生园”月饼到信贷较低偿还率,从亿安科技百元股神话的破灭,到三鹿品牌的黯然神伤,“狼来了”的谎言已被识破,因诚信危机导致的结果苦涩只有吞咽者自己知道。倘若这个社会失信成风,人们笑脸背后捅刀子,拥抱背后挖陷阱,那将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人间炼狱啊!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花朵。

高中三年时间,是你们人生的黄金时期,是人生中至真至美至纯的时期。而诚信是最不应该又最容易让人忽视的美德。我们有必要把诚信高高举起,让人人都能看见,并被她的温暖光芒吸引。

我们,新世纪,新青年,已经在缓缓展开一面旗帜,我们在旗帜上写道,我诚信,我美丽!

因为年轻,我们青春无畏;因为无畏,我们坐拥梦想。不但要有梦想,我们还要给梦想一个高度。所以,就让我们把梦想播种在诚信的土地上,随着春天一起生根发芽,让诚信的芳香浸润每一个人的心田,3。15诚信以致远。

教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7

维护权利从我做起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草长莺飞,绿意盎然,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我们回到美丽的校园。望着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我们心潮澎湃,感慨万千。三月,有许多有意义的日子,比如刚刚过去的3月5日学雷锋日,3月12日植树节,还有即将到来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同学们,大家知道3·15这个日子的来历吗?早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成为正式会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我们的3·15已经35岁了,她已经成为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她也是一种声音,呼唤着平等与诚信。

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中学生有多少关系呢?起初,我也以为“打假”“维权”都是大人们的事情,并且离我们很遥远。但是今天我想说,只要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就是消费者,我们就有自己的权益需要维护。当今社会可以说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消费——我们需要点外卖、5G上网、滴滴打车,我们需要快递、淘宝、看电影……所以3·15关乎你我他。

我想问问大家,当你们从商店买了假冒品牌的矿泉水,买了过期的方便面,吃到不卫生的各种食品,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安全的时候,我们是做沉默的羔羊,还是勇敢地走上前去争取我们的权益?答案一定是后者。请记住,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的应有权益。

作为学生的我们又该怎么做呢?提出以下三点倡议:第一,从我们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不购买“三无产品”,不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第二,逐步培养提高权益保护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领会3·15的精神内核——诚信,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让诚信成为我们必备的优良品格,言必信,行必果。

今天的3·15,已经从一个普通的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者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站出来的打假英雄呐喊鼓掌,让我们一起呼唤社会进步的法治力量,为我们行动起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8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本周二是3月15日,我们迎来了消费者权益日。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有多少关系,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但是今天老师要告诉你,只要你拿钱买东西,你就是消费者!所以三月十五日,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节日。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如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导致29万三岁以下儿童患上疾病、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伤人事件等等,虽然很多受害者在经过维权后得到了赔偿,可是身心同时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现在同学们手头上的零用钱增多了,当我们从附近小商店买到假冒的矿泉水,买过期的方便面,吃到没有任何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零食的时候,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的安全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最近,很多新闻媒体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根据记者收集到的举报线索,深入现场,揭开一幕幕骗局,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给违法者提醒,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可见,3。15是一个标志,它包含着正义和公理。

与此同时,我们自己也要做一个明智的消费者。在这里建议同学们应该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要学会正确消费,掌握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意识,了解产品性能,从小事做起,在平时的消费中拒绝伪劣商品,不购买小摊小贩上的三无产品,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是三月十五这一天的事,不是今天的一次国旗下讲话就能做好的事。我们都是消费者,我们天天要消费,也就要天天维权!

“天天3。15”,让我们记住这句响亮的口号!记住自己的权益、尊严,记住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9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以诚信立身,做诚信之人”。

同学们,大家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得在去年的“3·15晚会”上,瘦肉精羊、名表维修猫腻、老人手机陷阱、个人简历泄露等,从饮食安全到个人隐私,从消费信誉到虚假宣传,无不反映企业商家诚信的缺失。“巧诈不如拙诚”。对于社会而言,诚信就是一股无法量化的道德力量,它既是维系社会运转的纽带,更是撬动历史进步的杠杆。

上至国家,下至企业个人,都应恪守诚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客观而言,从“乡土中国”步入“流动中国”,从“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人社会”,社会急剧转型,人口大量流动,的确容易给人带来陌生感。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人与人的交往就可以成为“骗一次算一次”的“一次性博弈”。恰恰相反,越是变动不居,诚信越是弥足珍贵、值得守护。古人讲,“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在现实生活中,我想问问大家:你有被骗过吗?或者你骗过人吗?在下着暴雨的夜晚,你还会准时赴约吗?在考试场上,你会因为做不出题而左顾右盼吗?立德修身,诚信为本。诚信,可以说是人的第二张身份证。作为一名中学生,大家应该怎样做呢?在这里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倡议:

首先是要说实话。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说实话,有时可能会得罪人;但说实话,却是一个真挚的朋友的标配。说实话的人,最容易赢得他人的信任。拒绝说谎,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是一种“诚”;敢于剖析自己,勇于接受大家监督,是一种“诚”;不欺骗,建立互信,双向奔赴,是一种“诚”。“诚”是一种人生态度。

其次是要干实事。古语有云:“君子慎其独也。”其意是一个人在独处的时候,也要自觉遵守道德准则,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小到按时静班,独立完成作业,做到诚信考试,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等等。生活中,诚信待人,拾金不昧,说到做到,守时践约,都是“诚”。“诚”是一种做事准则。

最后是做真人。古语有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古代先贤用他们的毕生所学告诉我们诚信是自然之规律,而追求诚信则是做人之规律。“诚”是毕生追求,它正如一束光,照亮同学们前行的路。

诚信,既是自我与他人的一份契约,更是自我与良心的一个约定。美好生活人人向往,需要个人遵从良知,社会捍卫约定,以诚信立身,做诚信之人,努力将“315”变成“365”,诚信的殿堂才会一直灯火辉煌。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10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常言道:“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是我们人类社会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道德高尚的具体表现。

回顾历史,毛泽东、周恩来等伟人,虽身居高位,却一生过着简朴的生活,艰苦奋斗,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联合国专门把每年的10月31日定为“世界勤俭日”,提醒并要求人们在新世纪仍然不要忘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但是现在,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铺张浪费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就拿我们学校来说吧,每日午餐过后,地上到处撒着米粒,食堂里那几个大桶里装满了同学们的剩饭剩菜,阳光明媚的日子,却总有几间教室的灯还在亮着,教室里的纸篓里随处可见同学们那只写了几个字的废纸,洗完手卫生间水龙头依然滴滴答答地响着……这种种现象都让我们心惊心痛。

那我们该如何去做呢?俗话说“聚沙可成塔,积水可成渊”,在学校我们要做到“五个节约”:

1、节约每一度电。及时关掉所有电源开关,包括日光灯、投影仪等。

2、节约每一滴水。不大开水龙头,用完水后或见到滴水的水龙头应及时拧紧,做到“人走断流”。

3、节约每一粒米。文明用餐,节约粮食,不挑食。

4、节约每一张纸。不随便丢弃作业本,尽量留作草稿纸,提倡双面用纸。

5、节约每一本书。把闲置用书捐献,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一本书的作用。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出现在学生中间,不少同学手中都有零花钱,我们当中有一部分同学没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喜欢在学校小卖部买零食。要知道,那些商品很多都不符合卫生标准,会影响同学们的身体健康,所以我倡议同学们做一个绿色、科学、理性的消费者。这些零花钱取之父母,是父母的血汗钱,大家要体贴家长,学会正确消费,培养自己的理财能力,合理安排好自己的零花钱,可以将其中一部分用于购买必要的学习生活用品和有益的课外书籍,将剩余的部分积攒起来,积少成多,为自己今后的学习生活储备资金。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勤俭节约,学会消费,学会生活,让我们养成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粒米、每一本书的良好习惯,把勤俭节约的好习惯继承并发扬光大。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传承下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11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信息工程系的XXX老师。今天,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我想问问同学们,3月15日是个什么特殊的日子?没错,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他各级协会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者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那么,3月15日这个特殊的日子主要保护的消费者权益是什么?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最好的屏障。多年来,国家出台政策,完善法律法规,花大力气打假,涌现出了许多打假英雄,不断净化我们的消费环境。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应当积极参与其中,共同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不应该只是默不作声扔掉;当我们看到三无产品放在商店货架上大摇大摆地售卖,我们不应该盲目、不顾安危地去购买;当我们看到身边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毒害时,应该告诉他们,他们的消费者权益正在受到损害……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坚决拒绝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了解产品性能,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聚点滴以成江河浩荡,集细壤方就山峦苍茫。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站出来,“为”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呐喊!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那些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12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3月,踏着春的脚步,悄然而来。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诚信和理性的光芒都会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今天,就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在日常生活中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当我们看到残留着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着;餐厅里依旧用着地沟油、瘦肉精……不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应该求助法律,让制假造假的行为无处藏身。

这些都在告诉我们诚信的重要性,有了诚信,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同学们,当你和他人有约之时,请记住别迟到;在你和他人约定之后,请记住不要忘记。诚信是一面镜子,一旦打破,人格的裂痕将永远无法修复;诚信是沟通心灵的桥梁,善于欺骗的人,永远到不了桥的另一端;诚信是一把钥匙,不守信用的人永远打不开他人的心门之锁。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诚信需要我们用时间去鉴定,用行动去证明,用事实去认可。树立诚信的旗帜,从我们做起,从现在做起,坦诚相待,摒弃所有虚伪的笑容、可恶的谎言,取而代之以真诚的问候,信任的眼神,扬起诚信的风帆。

身披一袭灿烂,心系一份执着,给心灵一片净土,给诚信一片天地,带着诚信上路,踏出一路风光!”

我们作为消费者,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不仅要在精神上树立维权意识,还要在行动上积极主动地进行维权,自觉地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对人诚信,人不欺我;对事诚信,事无不成。作为中学生更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培养自己诚实守信的美好品质。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

汇溪流以成大海,积累土方成巍峨。让尊法、守法、用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习惯!让我们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让法律意识根植于心,让法律观念常伴左右。为营造风清气正美丽的育华,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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