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上好!
我是一四班的王老师,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运行。法律和我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更应该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的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我们现在要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是否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些同学却没有这种法律意识,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会乱扔同学的橡皮,会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乱涂乱画,甚至还会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还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同学张口就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所以王老师希望,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班级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的行为影响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一起共同成长,成为最好的自己!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同学们,再过两天就是12月4日,这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本次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未来建设祖国的中流砥柱,是时代的新兴者,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领会核心价值观内涵和精神,要学习和宣传我们国家的《宪法》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要知法守法护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明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十九大报告重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我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善的国家,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耳边的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摒弃不良的习惯。
四、宣传法。我们不仅需要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影响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快速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证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学校无制度不安。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遵守校纪校规出发,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8日,是首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从我们出生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幸福地生活。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社会运行有序,人们和谐相处。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现在我们来学习宪法中的一些知识。
在宪法的第四章中,有对国旗、国歌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是方形,红色象征革命,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首先从遵守《中小学生规范》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成为一个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尊敬的额导、老师,可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的主题是“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下面,先向孩子们请教一个间题,准知道今天是几月几日?
对今天是2月2日,再过两天就是12月4日了,孩子们,你们知通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节日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规定的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也就是我国的宪法日。孩子们肯定在想,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全国各种法律都要听宪法的,它是老大!简单的说,它是所有法律的妈妈!
听完我的解释,孩子们一定认为,宪法离我们很远!不!……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例如,在我们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规定了我们红灯停、绿灯行,见了黄灯等一等;在升国旗时《国旗法》就规定我们,在国国旗升起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面向国煩肃立敞礼;在扔垃圾纸屑时,《环境保扩法》和《卫生条例》就规定我们不能乱丢垃圾,要做环保小卫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庄日常行为规范》就要求我们,要爱集体、爱劳动、爱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到到这儿,很多孩子就会明自,原来宪法离我们这么这么近!是,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我们的妈妈一样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又保护着我们!
孩子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我们身边小事做起,做到上课遵守纪律,认真听讲;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不在校园内乱垃圾纸屑;见到老师同学要问好;不打架骂人;放学回家不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玩耍弄,不闯红灯;回家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并帮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我们每个孩子都能把把这些小事做好,我们的校园、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丽、温暖!如果我们每个孩子都能把这些小事做好,我们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我的讲话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建设法治中国,共创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法律义务。
刚刚过去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何为宪法?“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当今社会,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学生违法现象并不少见,校园霸凌层出不穷。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他们盲目追求个性,标新立异,无视法律准绳,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其结果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翩翩君子,立身以正;泱泱中华,立国以法。同学们,大到国家,小到校园,法治与我们紧密相连,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考场上诚信作答,不做“长颈鹿”;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
学好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维护宪法,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呢?在我看来,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借此机会,我在此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规校纪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环节。
2、履行法律的义务和责任。应明确地知道宪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胸怀宽阔。发生矛盾,双方要各退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冷静处理矛盾,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从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行为。
宪法很薄,只有0。6厘米,可它浓缩了上下五千年的精髓,变得无比厚重;宪法很短,只有143条,可它所构建的保护链圈进了14亿人,变得万分绵长。让我们通过宪法日的活动和学习,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成长为守法护法的新时代有为青年。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树立主人意识》。2023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目的是让大家能够弘扬宪法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主人翁的意识。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国家的宪法,小到我们学校的校纪校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让我们一步步的走向合格的公民,一点点向弘毅的少年攀登着。
但我们其中还有些同学并不是这样的合格公民,在学校的厕所里老师们总是看到大家在打闹着,厕所的门、洗手的水池等公用物品被无情的损坏着;在学校的操场上,老师们总会看到乱丢的垃圾,飞扬的纸屑,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们被风无情的吹着;在教室的走廊旁,老师们总会看到那些撒落在地的饭菜被无情的踩踏成为污渍,水沟里的赃物早已堆积成壑……
还有很多我们没有看到的一幕幕。这又不关我的事,这又不是我的责任?此时站在操场上的我们心里都是这么想的,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破坏者固然可恶,但比破坏者更可恶的是目睹者,我们没有弘扬宪法的精神,我们没有制止这些破坏者,我们每一个同学并没有做到学校的主人翁意识。如果这是我们自己的家,你会去破坏自己家的物品吗?会随便丢弃纸屑吗?你会忍心让别人来破坏你自己的家吗?不会,因为你们深深的爱着自己家里的每一块瓷砖、每一片墙壁、每一张桌椅。还有那些带团徽、穿戴值日牌、门岗礼仪带的“执法者们”,当你们不辞辛苦、不顾严寒的去触摸每一个木线条、去清查每一处垃圾角,凛冽的寒风没有让你蜷缩脖子,那又是什么让你们退却呢?每一个站立在操场上的同学们,你们才是校园的主人,“校荣我荣,校耻我耻”,用你们的行动去战胜那些不雅的行为。
总之,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在此向全体师生提出一些要求: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一个真正的弘毅少年,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锦绣校园收拾好,万生尽作主人翁,谢谢!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保护。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的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祖国的和谐,有义务去了解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
学宪法讲宪法,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又在向我们走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熟悉”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
提起法律,总是给人们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向上、向善的江声学子应该思考的是:在成长道路上,如何树立法制意识,与法同行。
我以为,与法同行,就要遵纪守法。在校园生活中,先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不打架斗殴、恶语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我们应该用青春的名义起誓,一定像法国《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将神圣的法律铭记在我们的心里,镌刻在我们的脑海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里,让它与我们同呼吸共命运。
与法同行,也要明辨是非。大家知道,一打开窗户,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可能会渗入我们的脑海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如果我们不及时去除杂质,盗窃、敲诈、侮辱、伤害等本不该发生的违法行为可能就会发生。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鲜花毒草、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思想,防止它毒害我们的心灵,对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避而远之,不给他们任何可乘之机。
与法同行,还要理智行事。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并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脱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当你在火冒三丈或者心理极度不平衡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冲动。也许你的一拳,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大家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同学们,让咱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让崇高的法则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很荣幸在国旗下讲话,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青春与法同在——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23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遵守社会规则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而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宪法制定,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斗新时代,尊法守法是我们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宪法与我们同学们并不遥远,从出生这一刻起,宪法便保护着你。《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你到了适当年龄进入学校,《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斗权利与义务。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而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遵法守法,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发展中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是我们认识法律,了解法律,养成正确法律观的好时机。我们要尽早认清违法危害,增强自身法治观念,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杜绝自身不良行为,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远离违法犯罪。同时了解法律也能更好地保护自身,作为弱势群体,我们面对侵害,既要勇敢与违法犯罪斗争,也要善用法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既不能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也要进退得当,保全护自身。
同学们,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以宪法为引,号召公民增强法治观念。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肩负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只有知法懂法尊法守法才无愧为新时代的青少年。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
大家知道吗?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节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是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是啊,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而宪法则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一个国家若想长治久安,离不开宪法的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23年五次修订。大家不要觉得《宪法》遥不可及,大家想想是谁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谁赋予了公民以基本权利和义务?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是宪法。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必须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少先队员要人人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具体可以这样做:学习宪法知识,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重要条文并联系实际加以理解;传唱《宪法伴我们成长》这一类的普法歌曲;观看一些学习宪法、运用宪法方面的视频;进行手绘宣传画、儿歌创作和主题手抄报的制作来普法;宣讲一些宪法捍卫公民权利方面的故事来弘扬宪法。
宪法是法典,更是我们心中的“宝典”,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一定要牢记习爷爷嘱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始终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在我们成长的路上,也请记住:宪法始终在我们身旁,有宪法为我们护航,我们一定会更加茁壮!
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美好的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共同助长社会的良好风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指导教师张蓉老师。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开始实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2023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主席在会上做报告,报告明确提出:一切组织和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作为中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也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学校上课、学习、生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要求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作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做出了明确规定和相应的保护。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律,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素质,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努力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让我们师专附中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知识,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