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_
住址:____
女方:____
住址:____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大连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10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若男方未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时向女方支付前述10万元,则每逾期一日,其应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直至1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女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丈夫身份证号:
妻子身份证号:
鉴于以下情况:
1、协议双方已于年月日在中国登记为合法夫妇。并且双方未生育子女。
2、协议双方在此表示,对双方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的全部共同财产、收入、资产及负债的相关信息均已完全了解。
3、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及离婚后各自权利、义务分配达成一致。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离婚及财产分割
1、双方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而均同意离婚。
2、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同意准备好必备的材料文件,向相关的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对于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参见附件一。
第二条:退休金、保险金、养老金、继承权的免除
协议任何一方放弃对另一方离婚后的任何或全部有关生活扶助费的请求权。双方并确认离婚后另一方养老金、保险、或者其他类似属于另一方的福利属于私人财产。双方将放弃离婚后对于另一方养老金、保险、或者其他类似属于另一方福利的请求权。
同时离婚后双方放弃对于对方的继承权。
第三条:先前及将来的负债及缴付
协议双方同意他或她没有并不应当承担另一方以其自己名义承担的负债、义务或其他职责,也没有也不应当承担另一方自身应当承担的合法义务。
除非本协议有其他例外规定,协议双方同意并且担保他或她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另一方资产受到损失的负债或义务。协议任何一方将免除或保证另一方不受到任何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另一方所应当承担的义务或支出。
第四条:将来所有权及义务
任何一方对现在处于其完全所有、占有的不动产或者个人财产,应当独立于另一方,并归其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对对方所有的财产提起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等诉讼。上述财产包括并不限于动产、不动产、以及银行帐户中的金钱、股票、债券、合伙受益及所有其他投资或证券所得受益。
第五条:免责条款
1、除非本协议有其他规定,协议双方同意放弃并且永久放弃其现在对另一方所享有的一切诉请或者其他权利。
第六条:法律费用
在双方离婚诉讼过程中,若任何一方聘请法律顾问的,该费用应当由聘用方独自承担。但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导致诉讼的,诉讼相关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副本
本协议一式2份,各份都作为协议的原本。
第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离婚生效之日起生效。
作为上述证明,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的两份原件,每份都应当视为本协议的原件,最先签署份原件的日期作为本协议签署日期。
合同签字方:丈夫:日期:
妻子:日期:
双方确认的见证人:日期:
附件:
1、双方各自名下的不动产归各自所有;
2、车架号为的品牌小轿车及车牌归所有;
3、婚姻存续期间各自的工资及收入归各自所有;
4、双方各自名下的保险、存款、投资、股票、债券、债权、债务各归各承担;
5、双方各自的私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衣服、书籍、首饰、饰品、电脑、文件、日用品、其他私人物品归各自所有。
6、以下目录列明归丈夫所有。
男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________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若男方未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时向女方支付前述_________万元,则每逾期一日,其应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额___________的违约金,直至____________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月日在武汉市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____与乙方____自愿离婚。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____归方抚养,方每月给____支付抚养费____元,直至___18周岁。
三、财产分割:
1、位于__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是____方____购买,离婚后归____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归方所有。____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____内搬出。
2、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____元,____公司股票(价值____元),离婚后全部归____方所有。
3、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____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方负责清偿。
四、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签名)年月日
乙方:____(签名)年月日
男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
女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男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女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子女抚养: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