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新《条例》的颁布,意味着我的工作言行有了更新的指南。
新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党员与时俱进的新要求,也是党建在新时期新实践新经验。它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规定党员的要求约束和行为规范。作为中石化的一名基层工作党员,更要从这些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在政治纪律上,我应该严格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现在通讯网络越来越发达,微信、qq越来越便捷,但言论声音也越来越复杂多变。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即使是在日常互联网发言中,也要和党的立场和精神保持一致,不造谣,不传谣,还要和网络谣言积极斗争,努力在网络空间宣传党的精神。
在组织纪律上,我要遵从党的统一集中化领导,绝对不参加小团体小帮派活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听取党组织的要求,服从党组织的安排。在工作任务上,以党的利益为重,坚决服从党的指示。在工作上,一方面要积极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另一方面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职责范围的问题,对党忠诚,让党放心,不折不扣完成党的工作任务。
在工作纪律上,我负责的是有关基层的财务工作,需要我严格按照财务纪律工作,不放过任何习以为常的细小隐性违规。没有规律,不成方圆,生产经营管理,来不得半点虚假。虽然工作任务有时会繁琐庞杂,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更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财务工作上完成党交给的使命。
在群众纪律上,我要坚守党的群众作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持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的共产党员,在工作中我更要和群众打成一片,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一心办好群众所关心的事务,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在廉洁纪律上,我要自觉抵制贪图享受、金钱至上的观念,主动同腐败歪风邪气作斗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财务是和钱财、资产打交道的,不可避免会有很多物质方面的诱惑,这更需要我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抵制任何吃喝拿要的风气,真正地为国家守好国有资产。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党的纪律就是我的行动准绳。我一定要学好《条例》,以党的指示精神约束自己,知红线,守底线,让纪律意识成为我行动的标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42条内容,和2023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党员干部要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Www.WENAnDAQuAN.CoM
新修订的《条例》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必将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纪律规矩意识。实践证明,法律红线之所以受到践踏,往往是纪律底线的一退再退。所以要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归根结底,就是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防止先违纪、后触法的“破窗效应”,筑牢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防火墙”。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必将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激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工作热情。新修订的《条例》全面梳理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具体现象,对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力,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方面,都旗帜鲜明提出惩处意见,为履职尽责、清正廉洁划出清晰底线,在敢闯敢干、懒做滥为之间设立明晰界限,不断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
当前,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转化为党规党纪,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进一步地扎紧了制度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们单位对此进行了专题学习,对《条例》逐字逐句地进行了研读。通过学习,我对怎样更好地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规范行为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将材料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下面就此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站位上的明白人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学。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明白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做两面人,不搞两面派,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要严守组织纪律,做组织工作上的明白人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对党忠诚,按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个人事项,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不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在党员发展时严把关口,坚持择优发展。
三、要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不做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不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收受他们财物;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四、要严守群众纪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坚持群众路线,在管理、服务活动中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侵害群众利益;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积极帮助解决,不推诿,不消极应付;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对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尽己所能,积极施救。
五、要严守工作纪律,做认真履职的责任人
认真勤勉,努力工作。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实效。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如实报告有关事项;不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不向有关地方或有关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不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不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的资料;不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他人用公款出国境事项;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
六、要严守生活纪律,做忠诚有德的老实人
淡泊名利,情趣高雅,不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利用工作关系或其他关系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交往行为;谨言慎行,遵守公序良俗,慎独慎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来,我们县纪委监委采取宣讲辅导、组织考核等方式,推动掀起了一股学习《条例》的热潮。近期来,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复看反复背记,我对《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明确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第二,严于律己,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
十八大以来,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放松了自我要求,更重要的是忽略了对《条例》的学习,不能时时刻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条例》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我们一定要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大事上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
第三、用好《条例》,干好纪检监察工作。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运用,尤其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可以说《条例》就是我们的饭碗,是我们的看家法宝,要提高能力素质、提高专业水平,就必须学好《条例》,在实践中运用提高。下一步在工作中,我一定把所学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在学中用,在用中学,不断提高运用《条例》的能力水平,提高能力素质,为纪检监察事业贡献更大力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不论什么组织,它都有保障其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纪律处分条例从十个方面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要加强十个方面的修炼,从这十个方面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的建设,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样,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党纪处分条例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党规党纪的建立和建设是从中国共产党诞生起就有。随着革命战争的深入和形式的发展也逐步完善。解放以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利高度集中,能调动人、财、物的途径较少,相对出现的问题也较少。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设,在这种过渡时期,旧的体制和机制,正在被打破,新的体制和机制正在孕育和发展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这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摆在面前,如何去驾驭,如何去面对,如何去解决,不是能轻易处理好的。
解决理解和认识问题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现实实践中思想上有误区。在普通党员、普通干部中思想上也有许多盲点和误区,表现在理想信念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上、对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看法上、对利益的分配和调整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正确的看法,而存在的这些矛盾和模糊认识都是极其复杂而又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所有这些认识和问题应该看到它存在的合理性,这是改革深化发展、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必然的震荡,但是面对这些认识和问题不去研究,不去解决,那就是党不管党的具体体现。正因为如此,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应运而生,它是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产物,体现了新时代的特征,它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的作风的法宝和指导性文件,是我们党发展进步的重要思想武器。
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进行了认真学习。作为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工作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执纪、监督、问责的重任。新常态下,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部队伍的行动自觉,是纪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要做到这些,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勤学善思,提升业务素养
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集中读原文、逐条逐句学、分析实际、撰写心得等方式,深入钻研《条例》,并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全面规范自身行为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使得自己更进一步的坚定了信念,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正确方向,做到观点鲜明,纪律严格,切实增强了自身遵守政治纪律、清正廉洁、敢于担当、从廉尚实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在以后我更要注重从不同角度向不同层面学习,通过向书本学、向先进学和向实践学等方式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改进工作,将积累的学习经验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创造性地推动本地工作开展,并及时总结,逐渐探索形成一套具有自己特点的工作方法。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顺利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爱岗敬业,树立责任意识
通过这次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做好纪检工作,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我们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正确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智慧、才华、能力以至全部生命都投入到纪检监察事业中去,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敢于斗争、敢于碰硬,不畏权势,正义凛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党纪党规为准绳,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件事,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做到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决不好高骛远,眼高手低,决不乱用职权,力求改变思想僵化、行动迟缓、被动拖拉及不务实、不敢得罪人等现象,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三、联系实际,规范工作思路
当前,随着经济、科技迅猛发展,腐败分子犯罪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次深入细致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要怀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对案件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案件立案到审理的每一个阶段,必须注意从不同案件的客观实际出发去研究、分析,并作出正确判断。
同时,也要把《条例》融入各科室各项工作中去,严格落实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问责的各项要求,切实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安全文明办案五项制度,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的审批、报备等程序,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持续找差距、补短板,坚持贯彻稳数量、提质量、优结构、保安全的要求,为推动我办事处纪律审查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总之,作为监察干部必须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实际运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严格自律,并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正自身,强能力,精业务,真抓实干,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纪检干部。
根据县纪委的具体部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做到学习、工作同力同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展示学习效果,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一、学用结合重在常反思。
学以致用需要积累,要有足够的时间去反思,才能更好地把握学习的要求。通过新旧《条例》对比学,对自身的言行、思想作自我检查,剖析了自己在学用结合、工作方法和责任担当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比如对人情往来不能正确把握,对身边的一些亲戚朋友大操大办酒宴,也不能晓之以理给予引导纠正。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够积极,批评与自我批评少。在当前企业对发展环境的要求比较高的情况下,工作压力确实大,平时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或重视面上不出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要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及时警醒自己向群众学、向同事学、向社会实践学,注重做好学习理论政策法规和学业务知识相结合。同时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工作落实贵在常律己。
新修订的《条例》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加了对污染防治、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完善了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条款,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因此,学习《条例》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建设“四个上高”的目标要求相结合,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要提升善抓能力,对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中的问题、困难、挑战,列出时间表、任务书,一个一个破题解难。要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内部管理,抓好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全力推进县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新进展、新作为和新成效。
三、良好形象源自常修身。
学习《条例》要注意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党性作为政党所固有的本质属性,是政党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当前,要结合整治办工作特点和全省正在开展的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通过走访、恳谈等方式,全力宣传省、市、县制定的优化发展环境举措,认真梳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活动中加强党性修养,在能力提升中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称《条例》),是党的十九以来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的最新实践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纪律底线。在新《条例》颁布后,我进行了原原本本、逐条逐句的研读和学习,做到了深入领会、入脑入心。通过学习,对纪检监察干部怎样带头学好条例、用好纪律,把条例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去有了更深的理解。
一、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做学习条例的表率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带头学习好《条例》,不仅要学深学透,更要结合工作实际,带头领会精神实质,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县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仍呈高发态势,这与我们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了解不多、掌握不全、知之不深、执行不严有很大的关系,少数党员干部对违纪违规仍抱“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小“苍蝇”,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就不会受到重的处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在自身学深悟透的同时,积极主动向其他党员干部深入宣传好《条例》,帮助他们领会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打好“预防针”,使他们进一步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切实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根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二、牢牢把握《条例》要求,做遵守条例的表率
新《条例》列出负面清单,具体而详实,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恪守“纪律底线”。一是坚守“底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紧持底线思维,永存敬畏之心,防微杜渐,时刻用纪律的戒尺来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不能突破《条例》划定的条条框框,坚决守住行为底线。二是要牢记“身份”。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是一份荣誉、一份责任、一份担当。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意识,珍惜自己的形象,带头践行《条例》,学思践悟,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严格对照《条例》规定,做执行条例的表率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敢负责、敢担当,敢于严格执纪,勇于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真正担负起维护执行《条例》的重要职责,坚定不移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不愿得罪人,对歪风邪气,不敢认真监督检查,对一些案件不敢大胆查处;有的还不善于用纪律方式分析处置问题、审查核实和定性量纪;有的定位不清、监督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抹不开情面;有的不善于发现违纪问题,也不善于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上述现象,虽然是个别的,但长此以往,将会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更会挫伤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维护者,要时刻牢牢抓住《条例》这个根本,严格执行《条例》,运用好《条例》指导实践,切实提高运用党纪条规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近期,我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近期的学习谈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两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这次修订的《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明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突出党纪特色,对各级党组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历史和事实证明,只有经得起任何腐败诱惑的执政党,才能有资格、有能力保证政权稳固、国家长治久安;也只有这样的执政党,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切实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防腐拒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自觉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警钟长鸣,时刻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一切小事做起。
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成果体现在各项工作中
一是全覆盖抓好学习,让《条例》内化于心。结合区纪委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要求,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把学习《条例》纳入机关干部学习规划中,加强集中学习教育。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全过程建制度,让《条例》外化于行。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纪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全身心担责任,协助党工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办事处纪工委书记,要把个人摆在办事处发展大局中,履行好纪工委监督责任,协助党工委认真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履行到位。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学习《条例》,我认识到,我虽然在之前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做到自觉廉洁从政,坚持带头表率,但与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在个别问题上有所松懈和忽视,对党规党纪的学习还不深入,自我要求还不够严格,工作方面还不够深入细致。下一步我将继续带领党员干部,按照“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在强化自己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同时,切实加强干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办事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近日,我参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修订本身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大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作为一名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纪律条文规范自己言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下面我谈一些自己对学习新修订《条例》的体会和想法:
加强学习,使铁的纪律成为自觉遵循。《条例》的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即“一个思想指导、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加强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对于普通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非常重要,几乎所以腐败堕落的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从放松学习、放松个人政治建设开始走上犯罪道路的。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学习这根弦,一刻不松的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重要讲话精神,丰富自身理论素养,把握正确的理论导向;要正确对待权利、地位和自身利益,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处理好加强学习和抓好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自觉的参与和开展自我学习、集体学习、听取讲座、走访调研等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促使学习引导工作,工作促进学习;要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廉政形象,始终保持如饥似渴、只争朝夕的学习态度,警钟长鸣,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作为“关键少数”,一言一行都会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工作风气、社会风气产生重要影响。特殊的身份,决定了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一切言行都必须从全局高度加以考虑。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容易会在思想上出现波动,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更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为此,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普通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视事业重如泰山,视名利轻如鸿毛。作为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勤政廉政,走勤廉之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不做“老好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生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作为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不仅为党的政治生活带来了新气象新作为,让制度继续“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了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真正做到印刻“在心”落实“开花”,层层“传播”。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基础上,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经常性工作来抓,持续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不断增强全乡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忠诚干净当担,
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通过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我认为这不仅是对我们进行的又一次思廉倡廉、勤政廉政的思想教育,同时也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一次实践活动,十分必要和及时。根据学习《条例》精神,对照党章党规要求,联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实际,时时对照,常常反省,以求自己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下,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扬长避短,实现自我完善,在各个方面得到更大的进步和提高,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