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委、政府关于脱贫人员稳岗就业的工作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局通过强化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措施,持续做好脱贫人员稳就业和转移就业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脱贫人员实现就业45027人,其中省外务工13040人,县外省内务工18668人,县内务工13319人,落实脱贫户、边缘户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2960人259。2万元。开展脱贫人员免费技能培训949人;县内企业吸纳脱贫人员就业272人,发放企业吸纳就业补贴54。4万元;审核认定扶贫车间130个,吸纳脱贫人员就业1709人;扶持脱贫人员开办农家乐12个,吸纳44名脱贫人员就业,发放补贴资金18。8万元;开乡村级发公益性岗位4957个,其中扶贫公岗六大员2497个,光伏扶贫公岗2460个,兜底安置解决贫困人员4957人就业,发放公岗补贴资金3726。75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人社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持“四个不摘”总体要求,保持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政策不变,原就业扶贫队伍就地转化为乡村振兴队伍,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保障脱贫人口稳就业。
(二)强化就业服务,促进转移就业。一是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市场服务+基层农村劳务经纪人”三级服务体系。抓好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为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脱贫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在全县每个乡镇村制定就业信息服务宣传栏,实现了全县每村全覆盖,实时将就业政策、培训信息、用工信息透过乡镇节点直达村部。今年来镇村服务站发布各类就业信息3000余条,服务农村劳动力11万余人。三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助力企业用工,为企业和脱贫人员搭建供需平台,为脱贫人员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促进人岗有效对接。今年以来,我们联合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共青团、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在新城镇、宣化店镇、河口镇、高店乡和县城区共举办7场线下现场招聘会,县内外74家企业参与招聘,提供就业岗位5000余个,现场求职人员4700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628人,其中脱贫人员106人。
(三)强化政策落实,促进稳定就业。一是继续落实好就业补贴政策。鼓励县内企业吸纳脱贫人员就业,对吸纳脱贫人员就业的县内企业按政策给予吸纳就业补贴。今年以来,我县企业吸纳脱贫人员就业272人,落实吸纳就业补贴54。4万元。二是继续落实脱贫人员、边缘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对跨省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员、边缘户按政策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根据县扶贫办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我县跨省外出务工的脱贫户、边缘户12960人(脱贫户12721人、边缘户239人),落实脱贫户、边缘户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2960人259。2万元。
(四)强化就业援助,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巩固原有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果,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结合乡村振兴实际需求,合理开发一批乡村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无力外出的脱贫人员就地就近就业。截止目前,开乡村级发公益性岗位4957个,其中扶贫公岗六大员2497,光伏扶贫公岗2460个,兜底安置解决脱贫人员4957人就业,发放公岗补贴资金3726。75万元。公益性岗位规模保持总体稳定。二是加强扶贫车间管理。巩固原有扶贫车间建设发展成果,继续加大扶贫车间扶持力度,鼓励扶持能人志士回村建立扶贫车间,积极引导县、乡企业到村建立扶贫车间,优先吸纳脱贫人员就近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继续落实就业补贴、水电费补贴,确保脱贫人员稳定就业。目前全县审核认定扶贫车间130家,扶贫车间覆盖全县每个乡镇,共吸纳就业3410人,其中脱贫人员1709人,落实扶贫车间水电费补贴32家43。12万元。
(五)强化创业扶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有能力有创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对有创业资金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有创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增强脱贫人员的创业能力和创业信心,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今年扶持脱贫人员开办农家乐12个,吸纳44名脱贫人员就业,发放补贴资金18。8万元。
(六)强化技能培训,促进提升素质和就业能力。一是整合培训资源。根据脱贫人员就业和培训需求,精心制定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免费培训,充分发挥基层作用,把技能培训向乡镇延伸,让脱贫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二是加强培训针对性、实用性。根据我县产业发展特点,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鼓励引导脱贫人员参加实用性强、就业前景强、就业门槛低、工资待遇高的专业技能培训,如修脚师、月嫂等项目,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培训补贴资金效益。全面落实好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提高脱贫人员技能培训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技能培训的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脱贫人员技能培训949人,发放脱贫人员生活、交通补贴201。81万元。
20XX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脱贫攻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我县就业扶贫工作坚持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核心;以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监测信息系统、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岗位技能对接、鼓励群众创业就业为重点。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转移交通补贴、扶贫车间补贴、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等优惠政策,打出一套“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就业援助、创业帮扶”就业扶贫组合拳,精准发力,全力推动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扶贫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实时更新贫困劳动力监测,积极引导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享受交通补贴。
全县贫困劳动力数14931人,转移就业11032人,其中:国外务工人员6人,省外务工人员4994人,省内县外务工人员1038人,县内务工人员4994人;未转移就业3899人,其中2539人在家务农,1360人是在校学生及因身体等原因无就业意愿的人员。2023年时只有3500余人转移就业,通过就业援助,宣传和引导贫困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呈逐年递增形式。通过各乡镇、村委宣传,今年截止目前已有5293名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其中县外省内872人,省外4421人)享受交通补贴,总计247。21万元。2023年以来我县为8854人次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417。66万元。
2、公益性岗位开发与岗位补贴发放。
截至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2179人,其中文广新旅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31人;林业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95人;扶贫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148人;水利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11人;残联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9人;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1885人。今年已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426。81万元惠及贫困劳动力3315人次。2023年以来,陆续安置扶贫公益性岗位5763人次,共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043。94万元。
3、扶贫车间建设,凸显成效。
目前全县共有18个扶贫车间,共吸纳了635人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121名。疫情发生以来,新增了就业12人。2023年拨付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补贴19。8万元,2023年扶贫车间补贴10。1万元,20XX年扶贫车间补贴拨66万元。
4、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今年已开展培训105期,有889名贫困劳动力参训,发放培训补贴4。34万元、生活费补贴1。26万元。其中148名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以工代训吸纳50名贫困劳动力参训;其他培训吸纳408人参训。农业农村部门吸纳283名贫困劳动力参加有关种养殖方面的农业产业技能培训,培训后解决266人就业。2023年以来共有8312人次贫困劳动力参加各类产业就业技能培训。
5、举一反三认真做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已成立人社局脱贫攻坚“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成立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丰县人社局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XX年永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永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三大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6月底前已将上级反馈的10个有关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二、主要工作措施
按照市、县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要求,集中精力,形成上下合力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将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就业扶贫工作上来,为保质保量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一是扶贫车间后续跟踪服务到位。在已摘牌车间中的365名原就业贫困劳动力除年纪较大难以就业的,其余已转移安置在其他扶贫车间或村扶贫专岗就业,同时,在人社一体化系统的就业扶贫模块中也已录入数据并及时更新。
二是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监管到位。全面梳理排查了不履职取酬、人岗不符等问题,多方式宣传和深层次摸底,高标准落实政策,切实推动了扶贫专岗开发与管理。进一步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重点向贫困劳动力、低保户、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倾斜。
三是就业技能培训有序开展。实施有针对性多元化的技能培训,提升包括已脱贫人口在内的贫困群众的就业技能水平,有效激发其由脱贫走向致富的内生动力。要求各乡镇摸底调查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并上报县就业局整理录入江西省人社一体化系统的就业扶贫模块。
四是克服新冠疫情,推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做到应发尽发。启动“线上+线下”双模式招聘,开辟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发布89家企业和县城周边用人单位的信息,提供了3600多条岗位信息。积极组织园区企业在“吉安微就业”小程序上发布岗位信息,鼓励求职者写简历求职。帮扶市重点企业招工及“点对点”输出,自吉安市立讯企业进入永丰招聘以来,分别在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和21个乡镇流动招聘。“点对点”驻点招工方面,配合台州市、温岭市人社局代表组织滞留在我县的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工作,“点对点”输送678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贫困劳动力就业监测还需加强。人社一体化系统与国扶系统中的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有少数不一致的情况。
2、部分乡镇开展培训不及时,今年佐龙、坑田、八江、瑶田、藤田、石马、上溪、中村、上固等乡镇开展了技能培训且报送了资料外,其他50%乡镇还未开展技能培训或开展了培训但未报送资料。
3、部门之间协作还不够,数据共享不及时。比如人社局与扶贫办、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残联等部门,公益性岗位数据共享不及时;有些部门未开展专业培训或培训后未及时提供培训信息给人社部门。
四、对策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1、各乡镇要及时摸底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及时对接扶贫部门更新贫困劳动力就业地点、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同时,针对因病等个人家庭原因无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乡镇、村要积极宣传和引导他们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2、坚决清理公益性岗位顶岗、替岗人员,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聘用贫困劳动力。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公益性岗位信息对接。
3、做好培训政策宣传工作,人社与农业、扶贫等部门加强沟通,做到应培尽培,重点关注有培训意愿还未培训的人群。涉及农业实用技术等培训的可由各乡镇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在乡镇(村)组织培训;涉及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由人社部门分别在县就业局和藤田镇(已有两家机构入驻)开展培训。各行业部门,在开展了技能培训之后,及时更新汇总数据报送至县人社局。
今年来,XX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就业扶贫工作部署,把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严格责任,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的工作思路,主动作为、积极而为,就业扶贫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全县2023年就业脱贫工程目标任务为:招募就业扶贫基地4家,完成5家,完成率125%;技能脱贫培训任务50人,完成53人,完成率106%。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抓好“回头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公益性岗位设置不规范”和“N”类问题反馈的“就业务工受影响”等问题,我县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人社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组,制定《XX县人社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23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3个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整改时限,确保整体推进、整改到位。二是健全调度机制。先后召开了全县就业脱贫“回头看”整改工作部署会、培训会和推进会,全面部署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要求乡镇对照任务清单及时开展自查、梳理问题、限时整改。4月23日,分管韩县长专门主持召开“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就业扶贫整改工作调度会”,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摸排整改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深入摸排整改。4月上旬,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人员进行全覆盖排查,对无劳动能力、长期在外务工的人员及时进行梳排,对不能履职人员及时进行清理,目前全县稳定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424人。制定《XX县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督查工作方案》,于4月中下旬对各乡镇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开展全覆盖督查,发现问题已及时反馈给各乡镇村并限时整改。四是提供就业岗位。针对疫情期间外出务工难等实际,积极做好贫困劳动者就业信息推介,疫情期间帮助贫困劳动者参加网络招聘会登记近200余人,提供就业岗位6000多个。建立村级人力资源就业服务微信群126个,通过宣传走访、发放岗位信息,帮助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在全县47家重点企业建立人社服务专员包保制度,为118家复工企业解决用工需求1082人。
(二)落实各项贫困劳动者就业补助。为全面落实好就业补助资金各项就业政策,帮助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对符合申领就业补贴的帮扶对象及时办理就业补贴的申报,2023年以来,我县共计发放就业补助132。63万(扶贫资金49。63万),其中就业扶贫车间新增就业岗位补贴0。7万,一次性复工复产补贴1。4万,贫困劳动者车间就业岗位补贴4。225万,车间吸纳就业补助3。08万,车间以工代训补贴1。4万,转移就业交通费补助22。77万,居家就业岗位补助0。5万,居家就业单位就业奖励0。15万,就业扶贫基地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11。16万,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就业补贴12。8万,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补助74。44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49。63万)。
(三)开展贫困劳动者摸底调查。根据宣城市《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就业培训信息摸排梳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摸排梳理,建立基础信息台账,通过各乡镇摸排上报,摸排对象主要为16周岁以上普通劳动力、弱劳力或半劳力人员,通过各乡镇摸排上报,共计摸排人员9206人,其中已就业人员5333人,未就业人员3873人(主要为因病、年龄过大、照顾家庭、学生)。已就业人员中,县内就业3224人,县外就业2109人。
(四)不断完善就业扶贫载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要求,继续扶持贫困村建设就业扶贫驿站。对有产业支撑的,根据就业扶贫工作实际需要,通过岗位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扶持建设适量的扶贫车间。全县累计在贫困村建设6家就业扶贫驿站,建设就业扶贫车间4家,提供就业岗位89个,实现贫困劳动者就业15人。全县累计招募就业(居家)扶贫基地29个,提供就业岗位1215个,吸纳贫困劳动者近180余人。
(五)有序展开技能脱贫培训工作。2023年,XX县技能脱贫培训民生工程任务数为50人,截至目前,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55人,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10%。XX皖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于5月8日-5月29日在毕桥镇政府开设病患陪护班培训,经过考试,合格53人,按照省级文件,每人每天个人补助50元,发放培训补贴和个人补助合计12。19万元。
(六)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我县2023-2023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对象、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县财政每人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2023年,我县将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也纳入了代缴范围,截止9月底,共有9596人享受城乡居保代缴,共计代缴保费196。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68人,代缴保费124。63万元。
(七)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克服自身业务工作繁重的实际困难,先后抽调2名局领导班子成员、3名干部,分别到扶贫办和帮扶村任职(挂职)。同时,根据省市县有关扶贫工作文件精神,完成我局包保村的工作任务,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从我单位帮扶联系人中抽调二分之一力量进驻包保村,深入包保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实现走访全覆盖、排查全覆盖。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动态对接,做实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基础数据,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做好帮扶对象的信息跟踪,定期筛查未帮扶或帮扶措施未全面落实的贫困劳动者,切实做到“精准到户,不漏一人”,确保就业脱贫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帮扶率达100%。
二是做好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管理工作,将严格按规定规范建设就业扶贫车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扶贫车间的跟踪管理,严格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发挥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就业、带贫减贫作用。同时,对生产暂时困难的车间,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帮扶,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三是认真实施好技能脱贫培训工作。依据贫困劳动者需求,分别通过就近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就业、提供就业信息促进转移就业、组织开展脱贫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组织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帮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促进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创业。
四是落实好贫困劳动者各项就业补贴工作。对全县就业、创业的贫困劳动者符合条件的给予交通补贴和创业补贴,对在扶贫基地、扶贫车间、致富带头人处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岗位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企业给予就业补贴。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成立了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机关、局属有关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多次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各区(市、县)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职责,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发改等部门对接,形成了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人社局班子成员实行包片指导推动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带队组成7个工作小组,分别赴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督导。
(二)加强摸底排查,基础数据准确详实。主动协调市乡村振兴、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按照“精准到人,不落一人”的要求,依托国家扶贫开发系统脱贫人口信息数据,组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力量,对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返乡意愿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了解掌握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态及就业创业需求,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培训意愿清、就业状态清,为精准提供就业帮扶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因地制宜,培训质效显著提升。紧贴市场需求和脱贫人口的培训意愿,结合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创新建阵地与做强产业特色相结合、聚名师与加快产业培育相结合、建课程与对接产业需求相结合“三建三结合”工作机制,倾力打造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培训教学主阵地。持续深入推进项目制培训,采取“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模式,为脱贫人口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今年来,全市组织脱贫人口开展就业培训3330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766人。
(四)拓宽就业渠道,人岗对接精准高效。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等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专项活动166场次,促进1009名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着力培树特色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仅“中江表嫂”“家道家政”“江建筑”“聚佳劳务”输出城乡劳动者7。8万余人(其中脱贫人口1800余人),年增收12亿余元。深挖农业产业就业潜力,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8439人。制定出台《德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场地租金、物管费用等方面优惠扶持和创业政策咨询、投融资指导、人员培训等创业服务,回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2。16万人,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39万个,带动脱贫人口等城乡劳动者就业17。83万人。
二、典型经验做法及亮点
(一)优化完善符合德阳实际的制度保障体系。坚持推陈出新,结合全市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实际,出台了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延伸就业服务制度。在广东、浙江、北京、重庆等我市对外主要劳务输入地建立13个“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服务联络站”,在市内8个用工大户企业建立“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直联站”,直接服务脱贫人口、农民工等累计达13。5万余人次。二是建立帮扶就业兜底制度。出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再提高100元/月。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立和上岗前公示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的大龄、残疾和家庭特别困难的脱贫人口,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作用。今年来,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就业12963人。三是建立灵活就业促进制度。修订完善《德阳市创建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管理办法》,对创建居家类、服务类、经营类、网络平台类和综合类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组织脱贫人口等城乡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脱贫人口分别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今年来,全市脱贫人口在果蔬、中草药采摘和乡村旅游、年画制作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7760人。仅今年1-9月,全市用于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支出资金2364。65万元。
(二)建设发展服务功能完备的就业帮扶载体。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延续优化支持政策,拓展丰富载体功能,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为脱贫人口创造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一是对标政策,严格标准。对标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德阳市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创建办法》等政策文件及操作办法,严格按照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招用脱贫人口人数、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等创建标准,对全市已有114个就业扶贫基地等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审。二是实地核查,确保成效。成立了以市人社局班子成员为组长,局机关、局属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7个考核验收工作组,深入就业扶贫基地等用人单位,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切实推选出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扎实、规范、效果好的用人单位。三是丰富功能,提升服务。通过实施“企业岗位缺口清单”“脱贫人口就业需求清单”动态管理,精准对接岗位用工需求。围绕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开展师带徒、订单式和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帮助脱贫人口适应用工需求,提高就业稳定性。四是落实奖补,激发活力。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补等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就业帮扶车间(基地)160个,吸纳脱贫人口就业3142人;累计拨付一次性经费补助804。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脱贫人口就业稳定性较差。脱贫人口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相对较弱,从事的工作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导致就业不稳定。另外,部分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脱贫人口,安置期满后面临失业风险。
(二)脱贫人口接受培训积极性不高。一方面部分脱贫人口安于现状,不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参加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存在工学矛盾,部分已实现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认为培训对增加收入效果不明显,不愿弃工参加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健全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统筹使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工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确保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议省出台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文件。
(二)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形势研判,动态监测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况,着力稳定和拓展就业渠道,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建议省制定出台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等载体建设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按规定落实好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等政策,增强脱贫人口参训积极性。继续实施劳务品牌、返乡创业等培训,提升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职业转换和再就业能力。建议省适当提高脱贫人口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
20XX年以来,XX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按照《XX县20XX年就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我镇就业扶贫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现就今年以来我镇就业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
一是加大贫困人口安置就业力度。通过创设就业扶贫专岗,盘活公益性岗位,我镇20XX年新开发68个公益性岗位,共计安排137名贫困户从事公路养护、保洁、护林防护、治安巡防、矛盾纠纷调解等岗位就业,其中镇聘保洁员22名,镇林管站安置贫困户生态护林员30人,利用县就业局公益性岗位资金安置治安巡防员、纠纷调解员、图书管理员等其它各种扶贫专岗85人,同时因村施策,合理分配名额,确保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岗每个贫困村至少8名贫困户,每个非贫困村至少5名贫困户。
二是着力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积极对接园区企业,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专车送工入企的方式,引导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入经开区园区企业就业,新招入企18人,引导返岗17人。同时,疫情期间,进一步强化就业扶贫帮扶措施,实行交通补贴政策,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疫情期间就业的贫困人员全额报销其外出务工的车票费用并发放伙食补贴,对在县内外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降低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成本。目前,全镇已申报交通补贴贫困劳动力累计达327人,申报交通补贴14。57万元,申报疫情期间车票、伙食补贴480人,补贴金额4。92万元,申报一次性就业补贴37人,补贴金额3。7万元。
三是大力推进扶贫车间建设。我镇把扶贫车间作为推进就业扶贫的主抓手,20XX年在全县率先创办了乡镇就业扶贫福利厂-XX镇就业扶贫福利厂,建筑面积650,总投资20余万元,目前已安排7名贫困户就业,月收入达1000元。同时,因地制宜在盘石村、龙秀村及五一村创建了包村就业脱贫车间,共吸纳贫困劳动力31人,月收入可达300多元;引导优质企业金山木业集成板厂申请认定了企业扶贫车间,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7人,月收入可达2300元。截止至今,以上认定的5个就业脱贫车间已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共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45人,同时,我镇按月及时对就业扶贫车间吸纳的贫困人员进行申报岗位补贴150元/月,疫情期间提高至250元/月,20XX年度,全镇累计已累计申报拨付扶贫车间岗位补贴394人次9。45万元。
四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针对贫困劳动力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使贫困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为加强就业培训针对性,我镇在前期摸清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以及科学把关培训主题,选择男女老少皆宜、符合农村实情的基础上组织培训,于6月3日至6月12日,召开了一期贫困人员就业技能家政服务员培训班,参加的贫困劳动力培训人数14人,共发放培训补贴1。12万元。在培训期间对就业扶贫培训对象实行严格考勤,培训课堂当中做好视频监控和记录,杜绝缺课迟到、冒名顶替、虚假培训等情况。培训结束后开展回访工作,掌握培训实效,提高培训对象满意度,并为下一次培训提供改进参照。
二、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对就业培训的宣传引导工作。高度重视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不仅要完成培训数量,更要保证培训质量,广泛宣传,集中各方力量,加大对就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引导和组织力度,使广大贫困人员,转变观念,认识到技能培训的重要性,树立“培训一次,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就业意识,积极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二是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公益性岗位开发、聘任、退出、补贴等实行全过程规范管理,建立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台账,签订合同,明确公益性岗位各岗位工作职责、包干区域、出勤天数等,并每月进行考勤登记。
三是加强对扶贫车间的扶贫成效提升工作。帮助扶贫车间积极与园区企业对接,寻求单价更高的货源,因地制宜,引进适合本村贫困户生产的加工项目,拓宽货源渠道,丰富产品品种。同时,保障务工时间,鼓励贫困务工人员将货物带回家中利用空余时间进行加工,提高务工人员产量和收入,出台奖励政策,根据务工贫困人员每月工资情况或出勤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切实加强扶贫车间就业扶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