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区纪委监委机关扎实开展“三化”建设,通过规范场所建设、加强设备配备、明晰机构标示推进基础设施规范化,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全员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推进干部队伍法制化,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统一执纪执法文书模板推进工作流程正规化,以“三化”建设成效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推进“三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始终高规范、严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就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加快推进“三化”建设,本质是通过设施的正规化、队伍的法制化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最终目的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三化”建设,是完善审查调查工作的基础保障。设施规范化是基础性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反腐败工作法制化、正规化,补齐工作短板的重要措施,也是抓好审查调查工作的基础保障。所以,要从提高审查调查工作效率和办案安全这两个角度来审视和推进这项工作。但是从实践来看,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还是存在经费支持和硬件保障短缺,审查调查设施和装备不足等问题。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硬件配备规范化,做到有牌子、有场所、有保障,通过配备现代化办案设备、设置固定谈话室、建设纪检监察外网、部署信息化应用系统等举措来保障纪委监委有效开展工作。同时,要善于用好规范化设施,发挥设施规范化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的优势和便利。
三、推进“三化”建设,是健全各项机制,严格执行制度的重要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的核心是要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制度。党章是纪检监察机关提高能力、履行职责的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如果离开了党章,就会错位,更谈不上规范化。要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持续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则和配套法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四、推进“三化”建设,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要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走在前列、当好标杆、做好表率。要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干部教育分级分类培训,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练就担当尽责的真本领。要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五、推进“三化”建设,是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明确机构标识、公示内设科室职责、明确受理和不予受理事项范围,让办事来访群众找的到地、找的准人,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通过开展理论学习、选优配强干部、组织全员培训、加强实践锻炼、从严监督管理等形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应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后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问题新要求,弥补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的局限,知识上的短板,经验上的不足,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
“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带头守规守纪守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应有之义和具体体现。
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中,我们要心怀“国之大者”,在践行“两个维护”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继承和发扬斗争精神,在忠实履职尽责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实事求是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紧盯重点工作,精准量纪执法、科学追责问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在确保权力正确运行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让执纪者成为遵规守纪的模范,让“打铁人”成为“铁打的人”。
具体到工作实践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就是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把“敢”字当头,强化责任,面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勇于斗争,真正做到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敢于担当需要真本领。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作案手段稳蔽,手法狡诈,反调查能力强等特点,如何撕掉“四风”问题隐身衣,选准和打开违纪违法案件的突破口,就需要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潜心修学、加油补钙,练就火眼金睛的本领。孙悟空为了学习七十二变,“半夜敲门求武艺”;为了练就火眼金睛,不惜在炼丹炉里苦熬九九八十一天;为了修成正果,在五行山下忍耐了五百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幻化为斗战圣佛。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为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变化,就要立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以“学”促“进”,积极通过跟班培训、跟案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督执纪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真正掌握核心要义,推动在学习培训中强弱项补短板、学本领练真功,在不断的“学、思、悟、践”中磨炼过硬的实战本领。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就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是我们在投诉受理时对来访群众的耐心倾听、热心答疑;是监督执纪工作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是在巡察工作中,每轮对被巡察单位的精准把脉、政治体检;是在纠治四风过程中走村入户、听取群众诉求、收集问题线索,真抓实干,设身处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更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能力素质提升为抓手,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的不懈追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党务干部,我一直秉持着自己的初心,一以贯之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将“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号召贯穿于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把人人争当先锋、人人争创佳绩作为委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的理念,精心谋划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擦亮“荷蕴清风”党建品牌,在办案、巡察一线建强建好临时党支部,实现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覆盖。工作中对待任何一段文字、一组数据、一张表格,都做到仔细核对、反复求证、耐心推敲,切实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在抓好党务工作的同时,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和专业理论、业务知识,有效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纪检工作是个庞大的系统,我所接触到的只是凤毛麟角,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里,对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继续积累经验、精进业务知识,向书本学理论,向先进典型学经验,不断为自己蓄力充电,成为一名优秀的纪检干部。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才终成栋,精钢不作钩”。在纪委监委,我找到了人生的航向,觅见了不平凡的工作风景,更加深刻地领悟到了纪检干部的使命担当。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对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要求,提高内在素质,锤炼过硬本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忠诚和担当谱写更加壮丽的人生篇章。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明确权力边界、健全内控机制,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审查调查,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措施集中运用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办案安全、履职风险也集中反映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推进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突出审查调查的政治性。“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在推进审查调查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政治功能。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探索开展“同志式”、“帮助式”审查调查。有的办案人员通过研究被审查调查对象的成长经历和工作履历,引导被审查调查对象重温入党志愿书、回顾干事创业的岁月,促使其真诚认错悔错。有的办案人员善于观察和分析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心理特点,既注重政策攻心,又体现组织关怀,坚持因人施策,有情感有温度,增强审查调查谈话的针对性和感召力。
规范审查调查权力运行。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自觉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执法。坚持权限为“基”,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任务、管辖范围、权力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规则为“上”,学深悟透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监督,恪守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相关规定。坚持程序为“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执法程序性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首办责任、登记备案、保密等制度和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工作规范,确保工作环环相扣、贯通衔接、权责清晰、流程规范。
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安全意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的加快推进留置点、谈话室等审查调查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安全措施。有的严格规范谈话流程,全面了解谈话对象情况,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有的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锻造高素质审查调查铁军。纪检监察队伍是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根本,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又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审查调查人员要切实扛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思想淬炼、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岗位历练等四个强化,坚持以“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标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我自2023年9月进入区纪委监委,一直在案件监督管理室任职,这几年的时间,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日益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案管室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则,围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履行线索管理等五大职能,较好完成各项任务,以案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东营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发挥支撑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的“中枢”作用。案管室的线索管理职能贯穿纪检监察业务的始终,监督检查职能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案管室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业务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2023年上级尚未出台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相关文件,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情形特别多,而且来文极不规范,比如,没有明确审查对象是否党员、没有明确审查期限、没有明确审查标准等,案管室在仅有2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收到来文后,逐个与来文单位核实相关情况,牵扯大量精力。出具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文件非常紧迫,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制定出《东营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暂行办法》,对征求意见的事由、流程、层级等做出明确规定,经过征求上级和区直部门单位意见,予以完善后试用。《东营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暂行办法》极大地规范了征求意见的流程和形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聚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发挥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规范运行的“宪兵”作用。监督是案管室的首要职责,案管室通过严格监督,督促各纪检监察室、镇(街道)纪(工)委严格依规依法监督执纪执法。一方面,通过每月上报《问题线索台账》《审查调查措施台账》《“走读式”谈话月报表》等,全面掌握各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受理、处置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和措施使用情况,确保所有问题线索都处于可控范围,防止问题线索流失;另一方面,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案卷抽查、文书清理,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要求立查立改,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监督,以实现线索闭环管理为目标,提升线索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监管,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能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强化措施使用监管,加强全流程监督检查,推动精准稳慎使用措施,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涉案人员和涉案财物。深入分析研究统计数据,及时发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问题,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聚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发挥对内对外协调服务的“窗口”作用。东营区纪委监委严格遵守一个“窗口”对外原则,由案管室负责统一对外协调。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试行)》之规定,对需要协调省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事宜,案管室上报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对需要协调省内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事宜,案管室直接与相关纪委监委案管室对接。近年来,在对内对外协调的工作中,还是比较顺利的,主要还是中纪委案管室致力于形成全国案管工作“一盘棋”的局面。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则无国家。案管室今年进一步结合我区实际,聚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制定相关制度,推动案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省纪委监委确定在今年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市纪委监委全面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出“提质增效、争创一流”要求。在我看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机关的政治基因,是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依规依纪依法的应有之义,也是纪检监察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必然要求。
一、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属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政治上不过硬,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就会迷失方向、出现偏差。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不是唯法律法规论,更不是唯事实论的教条主义,恰恰最根本的就是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我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并没有脱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自己独有的规范、法治和正规。纪检监察工作最大的规范就是《党章》,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党的意志的体现,正规化的目标是党和人民满意。具体到我们自己的工作,就是要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落细在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中,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落脚到为党的事业保驾护航和为人民服务中去。
二、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是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实质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党章和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纪委监委维护的目标,更是纪委监委开展工作的依据,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保证党内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国家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带头守规守纪守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既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应有之义和具体体现,更是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的利剑和盾牌。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自觉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执法。从事审查调查工作,就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实事求是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精准量纪执法、科学追责问责,统筹把握执纪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打铁还需自身硬是纪检监察干部纪律部队的本色
律人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监督别人,就要自身正,更要自身硬,监督检查工作要能经得起别人甚至是历史的考验。然而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要想自身硬,就要时刻以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作为自己履职尽责的准绳,就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树立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就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工作中要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工作,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明确权力边界、健全内控机制,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前行方向、奠定了基本思路、确定了开展方法。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内记于、外化于行,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来为我们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驾护航。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信用卡”。孔子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干部要想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的执行者,首先要做好守规守法、依规依据的践行者。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打铁必须自身硬,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当成自己的“信用卡”,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否则去监督别人时会自觉底气不足,对此个人深有体会。比如原先偶尔和亲朋好友聚餐,特别是本人做东时,会碍于情面多点几个菜,剩下了也不好意思打包,害怕被人笑话小气。虽然一直知道这个习惯不好,但总是为了面子改不掉它。后来通过参与“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专项察访工作彻底改掉了这个坏习惯。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力量吧,连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又怎么好意思去监督别人呢。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护身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问题,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监察权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是对这项圣神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也是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一种有力保护和深层爱护。权力是老虎、是双刃剑,离开了规矩和制约就会失控。作为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的副部级干部董宏因涉嫌收受贿赂落马的惨痛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身为高层监督人员,比我们更加明白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为什么也会经不住诱惑沦为阶下囚呢?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各式各样的围捕,纪检监察干部只靠个人道德修养和政治素养有时真的很难不被攻陷,这就要求我们筑牢规范化的堤坝、扎牢法治化的笼子,建牢正规化的体系,让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的得力武器,更要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保护自己的有力“护身符”。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通行证”。“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的俗语大家都懂,譬如我们最熟悉不过的驾车,只有大家都按交通法规正确行驶,才能四通八达安全顺畅,若大家我行我素各行其道,那势必会互不相让严重受阻,甚至会造成头破血流惨不忍睹的局面。工作过程中时时刻刻做到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尤为重要。因为我们是践行法律法规的监督者,也是坚持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时时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警醒自己,把它当成自己工作的“通行证”,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确保监督检查有理,执纪执法有据。努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真正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确保权力运行既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纪检监察领域的生动实践,也是政治机关彰显鲜明政治态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我认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应主要从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工作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制度建设是基础。一方面,要落实上级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比如,要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定期向党委汇报全面工作,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在向同级党委汇报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另一方面,要探索制度创新,规范提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比如,为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我们探索制定了《关于规范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工作的办法(试行)》;为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创新制定了《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今年,我们还将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要求,首次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其次,业务工作是关键。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抓好业务工作是关键。信访部门要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把好案件业务规范的“头道工序”。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当好线索处置的“参谋长”和“监督员”,加大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力度,加强重点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调度,监督案件办理部门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切实守住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生命线”。监督检查部门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坚持日常监督不放松、节点监督不松懈,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审查调查部门要牢固树立纪法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从严从实抓好措施使用、程序审批、证据固定和办案安全等各项工作。案件审理部门要规范案件审理工作,严把案件出口,准确分析定性,把好量纪尺子,确保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第三,内部管理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专门强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也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理念,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这体现了对我们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把“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一是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列出负面行为清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讲纪律守规矩,当好党员干部表率。二是严格执行打听案件、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备案规定,管住管好纪检监察权,做到纪律部队纪律严明。三是定期开展廉政家访工作,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关爱慰问活动,由单位“体制内”监督向家庭“体制外”关怀拓展,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对纪委监委权力监督的法规制度,有力保证了纪检监察权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有效运行。尤其是《监察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权力的边界,不断扎紧纪检监察权的笼子,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问题,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监察权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也符合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发展规律。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在《自由与权力》中写道:“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罗翔教授在刑法学理论授课中多次以该名言警示同学们,自从监委成立以来,权力越来越集中,管辖的罪名越来越多,这导致了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内心的极度膨胀。2023年度,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3万余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5万余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500余人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2700余件,处分29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余人。这些数字触目惊心,这反映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是天然的净土,也反映出党中央严厉整治“灯下黑”的决心。
我们要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现在我们制定了诸多的法律规章制度,如何去执行,怎样执行到位是需要我们深思的问题。还原到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我认为需要全力打造“严明型”“专精型”“务实型”机关和干部队伍。
心存敬畏,严字当头。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党员干部,更是要严上加严。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是“治病救人”的角色,如果以病态的心理或状态去从事这项工作,那将带来的是多重灾难,于被审查调查对象,他们无法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于自身,落下知法犯法、执纪违纪的罪名;于党和国家,背离初心使命,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所以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时刻提醒自己如履薄冰,保持克制,抵挡住一切形式的诱惑,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做到精准执纪执法、规范追责问责,实现整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勤于学习,精于研究。术业专攻,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想专业,必须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深思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这是我们“吃饭的家伙事”。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升法治理论素养,增强法治自觉,在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都能坚守底线,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脚踏实地,担当实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纪检监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也是如此,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必须以一种“功成一定有我”的胸怀担起责任,踏踏实实把手中的工作干好,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勇有谋,胆大心细,人人都做让领导放心、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放心的务实型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成为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我们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用实际行动做好时代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