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就业公平人人有责。
促进民众就业,构建和谐社会。
对劳动者的尊重,从劳动合同开始。
发扬“三创”精神,树立新时期南京职工新形象。
加强创业培训,实现自主创业。
加强就业服务管理,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扩大城乡就业规模,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
劳动创造生活,法律保护你我。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保护神。
劳动是生存之本,合同是维权之基。
劳动需保障,合同来护航。
劳动要实实在在,合同要明明白白。
劳动有合同,权益胡保障。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劳动最光荣,侵权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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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基层,服务社会,政府扶持,促进就业。
你失业、我帮助,你困难、我帮扶,你需要,我援助。
你我共同就业,享受经济发展成果。
少签一份合同,多付一倍工资。
实施《就业促进法》实现人人平等就业。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时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
营造良好就业环境,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
自觉践行“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发明。
做合法用工者,做明白劳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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