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以下简称“三资”),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2014年8月,由省财政厅、农业厅、民政厅联合制定的《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正式下发了。现将三资管理办法宣传标语予以公布,以供参考。
三资管理宣传标语:
1、心系“三农”,服务“三农”。
2、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关注民生解民难,强农惠农促和谐。
4、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鼓励土地流转,建立家庭农场。
6、乡镇财政专管员是服务农民群众的排头兵。
7、落实惠农政策,构建和谐黄梅。
8、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坚持谁种地谁受益。
9、规范惠农资金发放程序,全面实行“一折通”、“社保卡”。
10、农业经营有效益,农民生活有意义。
11、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惠农政策落实。
PS:
村级“三资”的规范管理,既能杜绝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又能提高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近年来,许多乡镇将“三资”管理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村级经济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和谐共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探索出一系列“三资”管理的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
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难点,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工作,搭建好农村资产交易及财务统一委托管理两个平台,做到明范围、同口径、定规制、强推行、严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做到典型引入,逐渐铺开,全面推进,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提前完成任务,争取尽早完成“三资”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